04财务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财务部资金、账目的有效管理,通过实施成本控制,组织安排使用各类资金,制造一个资金流通畅顺,各类财务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报告财务经营状况,支援各部门的资金运作,使公司得到最佳利润回报。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凯域公司财务部各岗位人员。
三、职责:
1、职能综述 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方针政策,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组织财务管理,核算,监督工作,如实为领导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2、部门职能
2.1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2.2 合理筹集资金,并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3 拟定年度预算计划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检查监督控制调整。
2.4 按照会计制度设置帐目,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做好编制凭证,记帐,算账,对帐,月末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限定期限内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2.5 按银行制度规定,做好现金,支票,发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对下属各管理处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2.6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的建档、保管工作,接受财税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2.7 负现办理现金、出账、结算、发放工资及与业务单位的债权、债务结算和清理工作。
2.8 汇同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盘点、清查等工作,负责
协调处理涉税问题,配合银行、税务及总公司的审计工作。
2.9 负责审核指导各小区预算及提供规范和相关依据资料。
2.10 负责各部门/各小区的财务工作,协调,处理解决各部门的财务问题与困难。及时向各部门提供应收、欠收明细,监督物业部各小区收款员等所有应收费用的收催缴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按指标完成。
2.11 协助各部门制定管理目标、经济目标,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12 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2.13 负责向公司提供年度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负责搜集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 向总经理汇报;
2.14 保守公司财务秘密,维修公司利益,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报销和执行,直到其财务手续完备方可办理。
2.15 检查各部门的经济活动情况,防止套汇、挪用内款,贪污盗窃违法乱纪的行为
2.16 对客户提出的各种费用的咨询予以解答,对其它部门提供财务信息的服务。
2.1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流程及规定:
1、凯域公司质量检查小组每个月不定期进行1-3次抽查,对财务部各岗位员工进行考评,依据是《岗位绩效考核细则》,得分和个人绩效工资评定挂钩。
2、公司实行逐级考核制,即质检小组考评财务部正、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考评其他岗位财务人员。
3、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标准计划的安排,现场检查员工工作情况。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
4、扣分标准的分值1分等于1元钱,每次考评结果的合计扣分即为处罚金额。
5、罚款金额由员工本人、考核小组成员双方确认后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的考核总成绩与年终奖金挂钩;奖励级别分为四等。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分值为80-89分为良,分值为70-79分为中,70分以
下为差。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占全年考评总次数80%上,即年终奖级别为优秀。考核成绩为良的占全年考评总次数60%上,即年终奖级别为良。考核成绩为中的占全年考评总次数50%上,即年终奖级别为中。考核成绩为差的占全年考评总次数30%上,即年终奖级别为差。
7、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为财务部末位的,第三月工资按试用期80%发放,如连续第三个月考核成绩仍为末位的,扣除第三月的绩效工资并视情况调离该工作岗位。
六、年终奖励规定
(一)奖励类型
公司奖励分为以下五种:
1.特等奖;2.一等奖;3.二等奖;4.三等奖;5.特殊贡献奖。
(二)奖励标准
1.特等奖(公司大会表彰+800元奖金+获奖证书+升职、晋级优先权) 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特等奖励:
(1)提供信息,使公司业务和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者。
(2)工作细致认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或严重事故发生者。
(3)参加市级各类活动或比赛,取得前三名者。
(4)服务满8年以上,受到上下级一致好评,历年考核优良,未曾受过任何行政处分者。
2.一等奖(书面表扬+300元奖金+获奖证书)
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等奖励:
(1)获得区级各种称号者。
(2)发生重大事故后积极抢修、抢救,确保小区正常运作者。
(3)在各类报刊、书刊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的论文或文章者。
(4)合理控制开支、全年有效节约费用支出达5000元以上(含5000元)者。
(5)廉洁奉公,敢于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有具体事迹者。
(6)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并因公负伤者。
(7)举报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8)公司选送获得区级个人或集体各种称号者。
3.二等奖(书面表扬+200元奖金)
对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二等奖励:
(1)工作认真负责,发现事故隐患,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维护公司荣誉,有突出事迹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类比赛取得前三名成绩)。
(3)为业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全年受业户两次(含两次)以上书面表扬者。
(4)对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积极提供改善意见,降低管理成本在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者。
(5)有拾金不昧行为,拾到财务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 元),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
4.三等奖(通报表扬+100元奖金)
对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三等奖励:
(1)对客服务时,因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态度和工作热情受到客户口头表扬,并经公司评审确定为事迹优秀者。
(2)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主动帮助客户排忧解难,有具体事迹并受到客户口头表扬者。
(3)在对客服务中受到委屈或受到客户不礼貌对待,仍能够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者。
(4)在对客服务工作中认真细致,使客户财物免遭损失者。
(5)遇到一般性意外时能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避免公司财产和声誉受到损失。
(6)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并有具体事迹者。
(7)外派工程监管或小区治安、消防工作方面认真负责,制止各类严重违规行为,并有具体事迹者。
(8)在各种恶劣自然环境下坚持工作,并有良好工作业绩者。
(9)有拾金不昧行为,拾到财物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含2000元)以下者。
(10)提出各类有价值建议被公司采纳或一年内三次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者。
5.特殊贡献奖(视情况给予奖励)
有以下事迹之一,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1)获市级个人或集体各种称号。
(2)获省级个人或集体各种称号。
(3)为小区节能降耗或设备技改较大贡献者。
(4)在省市以及国家各级媒介上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奖励办法
1.员工当年获两次三等奖的,视为一次二等奖;当年获两次二等奖的,视为一次一等奖;当年获两次一等奖的,视为一次特等奖。
2.多项奖励同时并存时,按最高奖励一次性奖励,不作重复奖励。
3.当年考核成绩优秀者,公司将在升职、升工资、外出培训、外出参观、外派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奖励程序
每年12月份各部门奖励员工,须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提出符合奖励的具体条款。行政人事部复核后,送总经理批准生效,由行政秘书通知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获奖金在年终奖中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