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结业典礼讲话稿
同志们:
为期近一个月的两期《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培训班,今天就要结束了。在授课专家、全体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培训班开办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虽然“时间短”,但“内容精、贴紧实际、能管用”,是一次务实的,带有前瞻性的培训班,对做好今后的老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归纳起来,培训班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点。一是规模大,受训人数多;二是举办及时,针对性强;三是学习认真,探讨气氛浓。这次培训班大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收获:一是充分认识了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全面了解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三是深入掌握了老龄工作的基础理论,拓宽了工作思路;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宣传贯彻《条例》的做法,这也是培训班学习后最直接的收获。
在此,我向参加培训的全体老龄工作干部再提三点要求:
一、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是当前我省老龄工作的头等大事
《条例》事关我省800多万老年人这一庞大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其贯彻实施将影响到我省法制社会、和谐广东的构建;同时,《条例》中的条款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全社会都在密切关注的一部法律法规。如何实施,落实得怎样,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条例》规定了“各级老龄委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这既是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强制性义务。因此,当前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必须完成的头等大事,就是要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这是各地各老龄工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首要任务。
二、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各地老年优待办法与《条例》的配套衔接工作
目前,全省21个市全部都以市政府的名义重新修订或出台了当地的老年人优待方法。《条例》的出台,正是对多年来我省老龄工作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的总结与概括,体现了社会与文明的进步,体现了执政为民的人本思想。特别是,《条例》打破了地域限定,明确了老年人享受的优惠应当包括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使用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等,没有户籍限制;同时还对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等新形势下出现的热点、焦点权益保障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是《条例》中的亮点,也是绝大部分地市的优待办法中没有涉及或者考虑到的问题。因此,为保证《条例》实施以后,各市优待办法和《条例》的配套衔接,各地要做好存在问题和难点的排查工作。对照《条例》,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优待的政府规章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凡与《条例》相抵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凡是《条例劳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当地还没有建立和实施的,要抓紧研究落实。要完善和细化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办法。特别是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地域限定问题、年龄限定问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等,要作认真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要及时建立督促捡查的有效机制。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的开展。优待老人、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贯彻实行《条例》的良好社会基础和条件,及时建立贯彻《条例》的督促检查机制,以便《条例》得到更好的落实。
三、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我省老龄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参加培训班的每一位学员,都肩负着开拓我省老龄工作新局面的重任,是我省老龄事业的主要依靠力量。但老龄工作千头万绪,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涉及到社会学、人口学、心理学、论理学等多个学科知识,既是一门综合性的工作,又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因此,每一位老龄工作者都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学习不仅仅是对《条例》等老龄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包括对社会学.人口学等老年学学科的学习。我们这次培训班严格来讲,只是交给了大家一把做好老龄工作的钥匙,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自身”。几天的短期培训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老龄事业及其发展,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老龄工作者。能否加强学习,形成一种良好的学风,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老龄工作人员,关系到我省老龄事业的兴衰成败。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队伍的培训学习,大家回单位后,要继续刻苦读书,努力学习,将自己锻炼成为政治坚定,业务娴熟,能说会写的高素质老龄工作者,为进一步搞好今后的老龄干部队伍培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省民政厅党组对于《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杨厅长在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上还特别对《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的阐述,目的就是要全省的老龄工作者不断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工作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对于这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杨厅长非常满意,厅党组也非常满意。我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迅速行动起来,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将杨厅长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精神贯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