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作总结
工程项目工作总结
一、 前言
…………….成立于2012年06月,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为民造福中求生存,在回报社会中得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目前拥有大批高素质专业人才,以务实、高效、诚信的稳健风格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认同,公司品牌已深入人心。
在管理层的引领下,公司全体员工团结向上、拼搏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使公司业绩蒸蒸日上,跨上了一个又一个的新阶梯,推动了企业稳健快速发展。
二、 工程主要慨况
1) 建设规模:本工程由一栋十三层办公商业综合楼(1#楼)、三层商业楼(2#楼)及地下一层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25303.80m2 。地上建筑面积:19929.97m2 ,地下建筑面积:5373.83m2 ;建安工程预算造价:6809.86万元;
2) 功能布局:1#楼,地上一层为办公门厅,商业,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二~十三层为办公。2#楼,地上一~三层为商业。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为人防工程。
3)
结构体系:1#楼为框剪结构,2#为框架结构,地下室为框架剪结构。
三、工作实施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阶段
在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中,前期工作是项目决策的关键阶段,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水平和项目功能定位及目标的实现,对项目建成后的功能和效益发挥产生直接影响,为此我司严格按先决策后审批的原则,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组织实施,不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等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现象。
2、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已办理的主要手续有:
A)、工程于2012年6月14日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2012年9月25日国土局颁发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C)、2012年11月9日翔发改备【2012】17号立项批文;
D)、2012年11月21日报建翔登字【2012】113号报建表;
E)、2013年5月10号建设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F)、2013年7月31号建设局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G)、行政七大项(日照分析(2014.05.02)、环评意见书(2013.03.05)防雷意见书(2014.05.14)、建筑节能备案(2013.07.01)、消防设计意见书(2013.07.24)、市政园林审批意见(2014.05.30)、人防意见(2014.05.15)也陆续已办理完成。
3、项目施工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我司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2013年8月27日开工;但因前期场地未能具备开工条件,经各部门考察及研论,情况属实,故开工日期顺延至2014年05月27日。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做到有效管理、有力控制,保证投资、质量、工期三大目标的实现。我司积极组织,抢抓工程进度,但截止原计划开工日期现场还存在简易两间木房未拆、大量树木未砍伐、电线杆拉线未移除、土渣未整平、进场道路开口尚未开通无法通车、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没有开口,无法接入现场。
为了能尽快投入运营,在翔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下,我司投入大量资金成本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及排除上述障碍事项,项目终于2014年6月初陆续顺利进行。
当工程正在紧张有序的组织基础施工中,因工程设计需求其主楼人工挖孔桩需要进入中风化1米,故需对孔内进行爆破作业。正当于2014年10月14日开始实施爆破,在采取爆破之前我司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及组织专家、公安部门等对现场进行勘察,爆破相关手续及资料齐全,施工时也严格执行各项指令和设计文件要求。2014年10月20日小后渚村村民围堵施工现场,扬言说我司爆破导致其房屋墙壁开裂,他们阻碍施工并威胁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威胁如继续施工则向施工人员扔砸石块。为顾全大局,我工程被迫停工至今。
三、需政府协调解决
根据2014年11月12日工业区管委会召开的企业座谈会,我司认真学习,一致认为区政府加强企业建设举措,很正确也很及时,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配合会议精神,针对我司目前存在的困难需要区政府及各部门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和涉及相关部门汇报如下:
1、 小后者村村民阻碍施工事件;至今工程已被迫停工30天,已
严重影响工程正常生产。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和经营
信心。
2、 巷北路土堆未降坡及相关市政配套施工的完善;
3、 民安大道与巷北路目前属于断头路、纵一路正处在施工阶段,
导致周边场地相关市政配套未能完善;
4、 用地南侧规划审批的永久开口(靠小后者村村道处)处于规划
路,目前不具备畅通,请予以完善;
四、2015年建设投产计划
工程质量和工期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我司计划至2015年年底工程建设投资至外墙落架阶段。拟计划建安总投资约计4800万元。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