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伊斯兰教研究之一
中国特色伊斯兰教研究之一
--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1] 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沙宗平
众所周知,中国伊斯兰教包括两大语言文化系统,其一是以回族为代表的汉语系统,其二是以维吾尔族为代表的突厥语系统。与之相应,中国特色伊斯兰教研究也应当包括上述两个语言文化系统伊斯兰教的研究。限于篇幅,本文侧重于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研究,大体包括如下三个部分:第一,中国伊斯兰宗教思想与实践模式;第二,中国伊斯兰宗教群体与宗教设施;第三,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是中国特色伊斯兰教研究不可回避的课题。首先,伊斯兰教与佛教、基督教一样,属于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与此同时,伊斯兰教又与犹太教、基督教一样,属于世界三大一神教。其次,回族既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 五族共和" (汉满蒙回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中华民族血肉相连的一份子。再次,伊斯兰教信仰以及以之为基础的伊斯兰文化是回族形成的基本要素之一,回族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民族之一:其中,回族与维吾尔族是构成我国两千三百万穆斯林人口主体的两个代表性民族。因此,中国伊斯兰教作为跨学科研究对象,既是宗教学研究,也是民族学研究;既是历史研究,也是现实研究;既可以是社会学研究,也可以是人类学研究等等。
一、中国伊斯兰宗教思想与实践模式
穆斯林信仰真主安拉的启示《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圣训》等两部基本经典,并以之为基础形成了伊斯兰教的信仰体系" 六大信仰" 和宗教功课" 五大功课"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思想和宗教实践的特色受到以下三个因素影响:第一,唐宋时期来华的大食、波斯穆斯林的信仰实践遗风;第二,元代来华的众多中亚、西亚所谓" 西域" 穆斯林的宗教实践;第三,先后接受伊斯兰教的中国10个穆斯林民族的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传统。
1、中国伊斯兰教的经典和信条
中国伊斯兰教传自阿拉伯、波斯和中亚,与阿拉伯、波斯和中亚等地的穆斯林一样,中国穆斯林一致信仰《古兰经》和《圣训》两部基本经典。以回族为代表的中国穆斯林遵奉伊斯兰教的" 六大信仰" ,特别是对于信仰真主独一有很多独到的表述。
(1)中国伊斯兰教经典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伊斯兰行教立法、伦理道德、礼仪规范的基础。
首先,自抄写而木刻阿拉伯文经典。中国穆斯林与中亚、西亚穆斯林一样,尊奉阿拉伯文、波斯文《古兰经》为原文经典。因此,长期以来借助抄写阿拉伯文《古兰经》来满足信仰需求,如1269年完成的、新疆哈密维吾尔族穆斯林热依木·尼亚孜书写的阿拉伯文《古兰经》30卷。直至清同治元年(1862年),杜文秀在云南大理倡议以手写体木刻阿拉伯文《宝命真经》30卷问世。其次,由经堂语而汉语译注经典,由选译到开始通译。明代中叶以来,随着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展开,回族穆斯林开始使用" 经堂语" (一种利用阿拉伯文或波斯文字母来拼写、按照汉语发音来拼读的拼音文字)来学习和译注若干经文。根据现有文献,首先,明末穆斯林学者王岱舆(约1570-1660)在其著作《正教真诠》中根据论述需要零星翻译《古兰经》节文。其次,清末穆斯林学者刘智(约1664-1730)在其著作《天方至圣实录》和《天方典礼》中完整地翻译了《古兰经》第1章、第110章、第111章[3]和第112章。再次,同治年间穆斯林学者马复初(1794-1879)开始通译《古兰经》,成功翻译二十卷,题名《汉译宝命真经》(一名《宝命经直解》)[4]。清光绪廿五年(1899年),马联元《孩听译解》[5]于昆明刻印,开启了使用汉语翻译、注释《古兰经选》的先河。最后,民国十六年(1927年),铁铮据日译本《古兰经》而转译为汉语的《可兰经》由北平中华印刷局出版,开启了汉语通译《古兰经》的新时期。据林松教授研究,截止1996年,中国穆斯林拥有16种《古兰经》译本:其中,汉文14种,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各1种(林松:《〈古兰经〉在中国》,第16页)。上述汉文译本中,最受欢迎的是1946年上海永祥印书馆出版的王静斋(1879-1949)《古兰经译解》(丙种本)和198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马坚(1906-1978)译本《古兰经》。
(2)中国伊斯兰教信条
回族穆斯林遵奉伊斯兰教的" 六大信仰" ,特别是对于信仰真主独一有很多独到的表述,下面主要根据明清之际的伊斯兰教汉文译注加以介绍。
信条包括" 总信" 和" 分信" 。关于" 总信" ,刘智谓:" 我证:一切非主,惟有真主,止一,无贰。我证:穆罕默德,是主差使" (《天方典礼》卷四" 谛言篇" );关于分信刘智说:" 我信真主,信一切天神,信一切经书,信一切圣人,信后世,信善恶有定自主,信死后复生" (《天方典礼》卷四" 谛言篇" )。其中," 信后世,信善恶有定自主,信死后复生" ,包括第五大信仰" 信死后复活和末日审判" 以及第六大信仰" 信前定" 。
王岱舆于《正教真诠·真一》中指出,首先,真主止一,无有比似,乃无始之原有,非受命之有也。其次,真主本然非从所生,亦无从生,无似象,无往来,无始终,无处所,无时光,无抑扬,无开合,无倚赖,无气质,不囿物,不同物。
马注于《清真指南卷四·认主》中指出,天命五常,莫先认主。首先,真主无似象,无如何,至能至大。其次,真主造化万物,不同万物,而万物赖之以有,然与万物无干;不囿万物,而万物赖之以生,然与万物无碍;不离万物,而万物各得其所,然与万物无染。再次,真主原止独一,原无色象,纯然无更,纯清无染,无始原有,无始终,无处所,无阻碍,无倚赖,无时光,非从所生,本观、本听、原知、原言、自能、自为、永活、永立、一切清净之动静。
2、中国伊斯兰教功修和善行
回族穆斯林遵守伊斯兰教的基本宗教功课" 五功" ,即念、礼、斋、课、朝五项主命功课。" 五功" ,又称为" 五常" 、" 五事" 。
(1)中国伊斯兰教功修
" 五功" 是穆斯林的基本功课。王岱舆《正教真诠下卷·五常》谓,正教之五常,乃真主之明命,即念、施、戒、拜、聚五事也。五常之首曰念,其念有二:曰意念、曰赞念。意念者,乃念念不忘于真主;赞念者,乃感赞真主之洪恩而兼之于至圣。五常之二曰施,[其]施有二:曰己之施、曰物之施。己之施,乃身心智慧之施;物之施,乃财帛谷粟之施。五常之三曰拜,拜亦有二:礼拜真主、礼拜君亲,此自然之礼也。五常之四曰戒持:戒者,戒自性也;持者,持智慧也。五常之末曰聚,聚会之谓约,全约之谓信。其约有二:曰先天之约、曰后天之约。
马注首先于《清真指南卷五》" 宗戒十六条" 谓,祖宗遗训,首行天命有五。一、认主,保守以妈纳;二、礼拜,五时不可断续;三、出天课,按资财无隐;四、持斋,内外交洁;
五、游天房,生平一次。此五事者,犹儒之有五常,缺一不可。在《清真指南卷八》" 教条八款" 里马注说,清真之与儒教无所分别,惟认、礼、斋、济、游之五常,便有些回辉气象,余则皆同。《清真指南卷七·八赞》谓,八赞者,99赞之发派也。苟因赞悟道,因道寻主,因主避罪,因罪办功,则于天堂不无望也。《清真指南卷四·认主》谓,天命五常,莫先认主。认主不彻,歧无所归。其次,在《清真指南卷四·五课》中马注具体阐述了每日五番拜功的波斯文名称与主命拜数,即" 榜打德" (晨礼)两拜," 撇申" (晌礼)四拜," 底格尔" (哺礼)四拜," 沙没" (昏礼)三拜," 虎甫滩" (霄礼)四拜。再次,在《清真指南卷四·课施》中马注阐述了天课的具体规定,如金之满贯壹两肆钱,则散金之叁分伍厘;银之满贯壹拾肆两,则散银之叁钱伍分。羊之满贯至肆拾,则散羊壹只;驼之满贯至伍只,则散羊壹只;牛之满贯至叁拾,则散牛壹只。第四,在《清真指南卷四·戒持》中马注具体阐述了主命斋戒功课。 刘智首先总述" 五功" 谓:五功者,修道之方,尽人合天之法程也。一曰念真功,二曰礼真功,三曰斋戒功,四曰捐课功,五曰朝觐功。五者皆主命,而圣人作制,以示众人者也。圣教五
功,念、礼、斋、课、朝,示人修道而返乎其初也。念知所归也,礼践所归之路也,斋以绝物也,课以亡己也,朝复命而归真也,修此而后天道尽(《天方典礼》卷五" 五功篇" )。其次,对于" 五功" 具体规定分别加以阐述。第一,念者,心乎主宰之谓也。有心念,有口念。口念以时,心念无时。凡为念者,有十制。即主命十事(《天方典礼》卷五" 念真" )。第二,拜者,身乎主宰之谓也。日礼五时,密于昭事之功也。有条例,有仪则(《天方典礼》卷六" 礼拜" )。第三,斋者,止食色以谨嗜欲也。每年一月(《天方典礼》卷七" 斋戒" )。第四,课者,隆施济以防聚敛也。凡人执有资财满贯,应于四拾取一,以给贫乏,逾年一算(《天方典礼》卷七" 课赋" )。第五,朝觐者,亲诣天阙以返其所自始也(《天方典礼》卷八" 朝觐" )。
(2)中国伊斯兰教善行
王岱舆首先于《正教真诠》上卷" 人品" 谓:人者仁也,浑一未分,是为人极。一化为二,是为夫妇。人极原一人,夫妇为二人。一人者,人也;二人者,仁也。[7]是故三纲五常,君臣父子,莫不由夫妇之仁而立也。其次于《正教真诠》下卷" 真忠" 谓:尊独一无二主,方谓之真忠。夫忠于真主,更忠于君父,方为正道。人生住世有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兹三者,则为不忠、不义、不孝矣。再次于《正教真诠》下卷" 至孝" 谓:事主以下莫大乎事亲。孝也者,其为人之本欤。道德所以事主,仁义所以事亲。真忠者必孝,行孝者必忠。忠孝两全,方成正教。正教之道,不孝有三,绝后为大。其一,乃不认主;其二,乃不体圣;其三,乃不亲贤;其四,乃不生理;其五,乃不习学。所谓绝后者,非绝子嗣之谓,乃失学也。又于《正教真诠》下卷" 友道" 谓:须知,有亲疏本末。若不能和悦家庭、敦睦宗族、泛爱乡党,则友道亦非所论矣。
马注首先于《清真指南卷五》" 忠孝" 篇谓:凡宝库所有之物,总隐藏在阿丹泥水里。其粗也,具夫妇、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圣智凡愚、尊卑贵贱、贫富妍媸、老幼亲疏,万变不同之异态;其精也,具乾坤万物、天仙神鬼、水陆飞行、草木金石、声音形色、体用性情、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寿夭穷通、祸福生死、尊卑贵贱[8]、善恶好歹,万变不同之妙理。其次,忠孝。关于忠,马注谓:违命[9]便是不忠,不忠即是违命(《清真指南卷六》" 问答" )。关于孝,马注谓:孝者,顺德也。真主喻云:" 你顺二亲着,总二亲是个外道,的实我的恕饶在那。" 夫所谓孝者,生则备养,疾则调药,死则具葬,葬则赎罪。经云:" 真主所喜,在人子能顺父母。父母不喜,虽办工殷慎,真主之怒必加之。" 能顺主命,能悦亲心,此之谓全孝(《清真指南卷五》" 忠孝" )。再次,马注在《清真指南卷八·教条八款》里对于伊斯兰教综述道:吾先圣受授天经三十部册,其伦则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其民则士、农、工、贾,其教则认、礼、斋、济、游,其训则事主、孝亲、忠君、信友,与人恭、
接物义、持身廉、反躬耻,其化则劝善止恶、悔罪自新,其赏罚则顺升逆降、地狱天堂。 刘智首先于《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十》" 五典" 谓:五典者,乃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常经,为天理当然之则,一定不移之礼也。" 五典" 之总纲谓:有天地而后万物生,有男女而后人类出。故夫妇为人道之首也。有夫妇而后有上下,在家为父子,在国为君臣;有上下而后有比肩,同出为兄弟,别氏为朋友。人伦之要,五者备矣。夫五者万物之本也,夫妇生人之本也,父子尊卑之本也,君臣治道之本也,兄弟亲爱之本也,朋友成德之本也。修此而后人道尽。其次,刘智于《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十》具体阐述了" 夫道" 和" 妇道" ,即:夫尽其为夫以爱,妇尽其为妇以敬。于《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十一》具体阐述了" 父道" 和" 子道" ,即:父尽其为父以慈,子尽其为子以孝。于《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十二》具体阐述了" 君道" 和" 臣道" ,即:君尽其为君以仁,臣尽其为臣以忠。于《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之十三》具体阐述了" 兄弟之道" 和" 朋友之道" ,兄弟之道即:兄之道,在宽容、在仁爱、在体恤、在涵养;弟之道,恭而敬、顺而安、循事而动、有屈而不愠。朋友之道即:始于合志,中于合义,终于成全。
二、伊斯兰宗教群体与宗教设施
所谓宗教群体,即由信教群众根据所属信仰而构成的社会网络。回族穆斯林分为以清真寺为联系纽带的" 格底目派" 、伊赫瓦尼等派别,以及尊奉门宦、道堂的" 老人家" 为核心的信教团体。
(一)中国伊斯兰宗教群体
马通认为,自清康熙廿三年(1684)开放海禁以来,一方面回族穆斯林通过朝觐在阿拉伯接受了苏非派学理,回国后加以传播(如哲赫忍耶的马明心、花寺门宦的马来迟);另一方面,阿拉伯国家的一些商人和传教士来到中国传播各自的宗教主张(苏非派居多),中国穆斯林中的一些掌教、伊玛目和阿訇加以接受和传播,从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教派和门宦(如大拱北门宦创始人祁静一、毕家场门宦创始人马宗生、穆夫提门宦的马守贞)。苏非派传入中国后,回族穆斯林开始发生分化,受苏非思想影响形成了若干门宦;相对于新教派" 伊赫瓦尼" (又名" 新派" ),传统的穆斯林也就被称为" 格底目" (即" 老派" 、" 老教" )。
1. 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
据马通先生的研究,回族穆斯林形成了三大教派和四大门宦。其中,三大教派是格底目、伊赫瓦尼和汉学派西道堂,四大门宦是胡夫耶、哲赫忍耶、嘎的林耶和库布林耶[10]。
(1)三大教派
1)格底目
格底目(ميدقلا古老的,古代的),亦名" 格迪目" 、" 格底木" ,又称" 老教" 、" 古行" 、" 老古派" 、" 尊古派" 等。[11]第一,该派遵奉哈奈斐(699-767)教法,坚持传统信仰,反对标新立异。因长期与汉族杂居,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第二,该派既不反对门宦的攻修,也不攻击其他教派的遵守,素称保守。第三,该派的教权组织形式是单一的教坊制,教坊之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18世纪以前,清真寺一般设有掌教(伊玛目)、" 海推布" (بيطخلا讲演)和" 穆安金" (يذؤملا唤礼员)三种教职;18世纪以来,称" 开学阿訇" (率众礼拜、讲经、主持宗教仪式等)、" 二阿訇" (代行开学阿訇职责,为经堂授课)和" 玛金" (即" 穆安金" ),另有学董(收取学粮、管理寺产、维修清真寺、筹办各种宗教活动)和乡老(学董的助手)参与清真寺的日常管理。第四,开学阿訇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2-6年),学董和乡老实行选举制。第五,该派重视" 舍若阿提" (教乘,法定干功,即" 五功" 和" 六大信仰" ),视" 妥若格提" (道乘)为副功。第六,该派重视一些宗教末节,如为临终前亡人作" 讨白" (忏悔)当念到" 真主独一" 时,要求临终者抬起右手食指,表示认主独一。聚礼(主麻)拜,除规定的六拜外,还要礼晌礼的十拜。
2)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派(ةيناوخلاا),一名伊合瓦尼、依黑瓦尼、" 哎亥里逊乃" (" 艾海里·逊奈" ,逊尼派)、" 遵经派" ,以及" 新兴教" 、" 新教" 等。该派由东乡(今甘肃东乡族自治县)果园村人马万福(1849-1934)创立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马万福,经名努哈(حول),东乡族,又称马果园、果园哈志。自幼随祖父、父亲奉北庄门宦,光绪元年(1875)在北庄拱北" 穿衣" (经堂毕业),受聘开学于果园村。光绪十四年(1888)前往麦加朝觐并游学,受到瓦哈比派思想影响;光绪十八年(1892)朝觐归国后,公开退出北庄门宦,并与北庄门宦的格如阿訇、散的阿訇、黑庄阿訇、南岭阿訇、那勒寺阿訇、王大汗阿訇以及格底目的法德明阿訇、马会山阿訇等十大阿訇[12]结为兄弟(即" 伊赫瓦尼" ),倡导" 凭经行教" 、" 遵经革俗" ,并提出十大纲领(俗称" 果园十条" ),创立伊赫瓦尼派。其十大纲领如下:
①不聚众念《古兰经》,只能一人念、众人听;②不高声赞圣;③不多做" 都哇" (ءاعد祈祷);④不探望拱北;⑤不聚众念" 讨白" (ةبوت忏悔);⑥不纪念亡人的日子;⑦不用《古兰经》转" 依斯尕退" (طاقسا原意为推倒、去掉,转意为" 解脱" 、" 卸罪" );⑧不干" 抬太卧尔" (عوطت副功)的" 尔曼里" (لمع功干);⑨主张对" 豪空" (مكح教法判断)用" 省海勒" (لهس简易);⑩" 尔曼里" 要自己干,《古兰经》要自己念,别人代干、代念不行。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伊赫瓦尼" 条(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654页)提供
的" 果园十条" 为:
①在宗教功修方面,主张严格履行" 五功" 、遵行经训及教法的规定,不符者都应革除。②认为念《古兰经》和" 清真言" 、" 作证词" 旨在认主、证主和畏主,不是祷告和祈愿;主张为教民举行宗教活动念经时,不能收" 乜帖" (ةينلا立意,打算),教众也不应为念经而宰牲备饭,更反对在念经时点烧香烛。③主张礼拜中起指(拜中跪坐默念" 证词" 时举起右手食指表示认主独一)是圣行,反对念" 讨白" 时起指。④主张用阿拉伯语默念" 举意词" 需理解其含义,否则用汉语举意,同时反对未行割礼者率众礼拜。⑤主张除阿訇可为临终者念" 讨白" 外,懂得教义的一般信众都能给临终者" 提念" ,而由本人自己祈祷赎罪;反对在洗" 埋台(" تيملا尸体)时念" 塔哈章" (حاطلا)。⑥反对为亡人霄礼、晨礼时念" 亥听" (متخلا" 古兰经选" ),以及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等忌日念经,主张尊重圣行只在" 主麻" (聚礼ةعمجلا)日祈祷、纪念亡人;反对为亡人披麻戴孝和高声嚎哭。⑦妇女必须戴盖头,限制妇女抛头露面,参加社交。⑧诵念《古兰经》时只能一人念,众人听,反对众人同时诵念。⑨反对朝拜拱北和崇拜教主。⑩不用《古兰经》给亡人转" 费递耶" (ةيدف赎金)。
此外,马通指出该派在经堂教育中提倡中阿文并重,积极培养经汉两通人才,主张利用汉文宣传教义,反对妇女缠足(前引" 伊赫瓦尼" 条)。
3)汉学派--西道堂
光绪廿七年(1901),由回族秀才马启西(1857-1914)创建于甘肃临潭县旧城。初名金星堂,后改为西道堂,因坚持以刘智()等人的" 汉克塔布" (汉语经典)为根据," 以本国文化发明清真教学理" ,故又称" 汉学派" 。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西道堂" 条(第600页)说,西道堂的发展经历了如下三个时期:
第一,马启西创立时期(1902-1917)。马启西是清末秀才,1891年于临潭旧城西凤山开设私塾,取名金星堂,除讲授" 四书" 、" 五经" ,还根据王岱舆、马注、刘智等人的伊斯兰教汉文译著(如《正教真诠》、《清真大学》、《清真指南》、《天方典礼》等)宣传教义,并提倡简化宗教仪式、克服教中陈规陋习、男女儿童上学读书,宣称" 介廉种子,关川开花,我要得出结果" 。1898年于旧城北庄门宦达子沟拱北开设经堂,讲解伊斯兰教学理。1901年,脱离北庄门宦独立,在西凤山下设立道堂,取名西道堂,一面传教,一面组织生产。凡参加西道堂者,其财产的一半或全部要归入道堂,过集体生活。1914年军阀马安良[14](1855-1919)诬陷马启西勾结白朗(1873-1914),杀害马启西及其父子兄弟等23人,并查封道堂,没收其全部财产。
第二,马明仁时期(1917-1946)。马明仁(1896-1946),1917年被选为第三任教主,他尽力招抚、安置劫后余生的教徒,继续经营农、商、牧、副各业。经过20多年的努力,西道堂经济获得了全面发展。同时设立男女小学各1所,选拔道堂子女到外地上中学、大学。这是西道堂的全盛时期。
第三,敏学成时期(1946-1958)。敏学成(1882-1957)由于体弱多病,实权多集中于中层负责人手中,出现积聚私财现象,道堂经济大为削弱。加之军阀马步芳的压迫,西道堂经济逐渐走向衰落。
关于西道堂的信仰和礼仪特点,马通于上引" 西道堂" 条(第600页)说:
第一,信仰" 认主独一" 、" 顺主顺圣" ,并以刘智等人的汉文译著为宣教依据。宗教功修上,主张教乘和道乘兼有。宗教礼仪方面,兼收并蓄格迪目和哲赫忍耶两派的一些特点,如" 主麻" 礼16拜(与格迪目相同),对" 圣纪" 和教主忌日十分重视,《古兰经》外,还重视念《卯路德》、《麦达伊哈》、《穆罕迈斯》等赞主赞圣经典(与哲赫忍耶相似)。但与门宦不同,西道堂不为历代教主修建拱北,除创始人马启西从事坐静修持外,后辈教主对道乘修持均较为淡薄。
第二,教统结构具有门宦制的特点,实行教主统管制。教主既是宗教领袖,又是道堂内世俗生活的总管。
第三,组织形式,分集体户和个体户两种。集体户聚居于临潭旧城西道堂内,集体经营农、林、牧、副、商各业,财产及收入全部归道堂所有,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道堂内设有总经理,各行各业设有行业经理和负责人;个体户,散居西北各地,经济独立,生活自主,遇有困难,道堂给予帮助。
第四,道堂内实行集体生活,教众的衣、食、住和婚丧费用全部由道堂统一支付。
第五,提倡文化学习。出资创办启西女校,并兴办中学,鼓励当地各族男女学龄儿童上学;同时,选拔道堂内成绩优良的青年上中学和大学,故其成员大多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第六,既是一个宗教派别,也是一个具有特殊模式的经济社团。西道堂的信众约有千余户,主要居住在临潭县旧城、和政县台子街等地。
(2)四大门宦
马通认为,门宦属于伊斯兰教中的神秘派,在国外称" 苏非" (阿拉伯语音译),在新疆称" 伊禅" (波斯语音译),在甘宁青称" 门宦" ,三者异名同实。四大门宦中的虎夫耶和哲赫忍耶源于纳格什板迪耶教团,嘎的林耶源于葛德尔(嘎德林耶)教团,库布忍耶源于库卜拉维教团。
1)虎夫耶
" 虎夫耶" (一名虎非耶)是阿拉伯语" 隐藏" 、" 低念" 的音译,俗称" 低念派" 。为中亚人穆罕默德·白哈乌丁(1318-1388)所传,源于纳格什板迪耶教团。16世纪传入新疆,称为白山派和黑山派。17世纪传入甘肃、宁夏、青海,经过200年发展,形成众多支系,各支系间并无道统传授关系,各自独立传教和行使教权。马通指出(《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212-213页),虎夫耶门宦大约有21个支系,包括" 花寺" 、" 穆夫提" 、" 关川" 、" 北庄" 、" 法门" 等。信众百万以上,主要分布于甘肃的河州(今临夏回族自治州)、兰州、秦州,青海的循化、化隆、西宁,宁夏的银川、同心、西海固,以及新疆、云南等地。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第224-225页)中指出,虎夫耶主要教义和礼仪为:第一,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信仰根据,遵守天命五功,重视隐修和默念赞辞。第二,教内分为三个等级:初级称" 穆里德" ,即追随者,教门学习者;中级称" 海里凡" ,具有" 谢赫" (长老)品级,是协助教主办教门者;高级称" 穆尔希德" (阿拉伯语" 导师" 的音译,一译" 穆勒什德" ),具有" 吾里" (即" 真人" )品级,能显示" 奇迹" ,即太爷或教主,被认为是得道者。第三,实行教主制。前期是选择若干" 海里凡" 作为掌教候选人刻意培养,教主临终时指定一人并交给掌教印章或几件信物作为继承教统的凭证,是为下一代教主;后期多演变为世袭制。第四,教主委派" 海里凡" 担任本门各教坊教长。第五,教主被认为是信众取得正信的导师,归真后一般要为其修建拱北,以便纪念。第六,信众要向教主奉献" 海迪耶" (礼物)。
2)嘎的林耶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戛迪林耶" 条(第158页)指出,该派创传人是阿卜杜勒·卡迪尔·吉拉尼(1078-1166),盛行于巴格达。康熙(1661-1722年在位)初年,和卓阿卜杜拉(自称穆圣29世后裔,一译花哲阿布都·董拉希)首先将该派学理传播至甘肃、宁夏、青海,后演化为三门:即祁门、鲜门(后改宗虎夫耶)和马门(云南马所传)。其次,甘肃、青海穆斯林去新疆和麦加游学归来后再次传播该派学理。该派在我国西北形成若干支系,互不隶属。主要支系有:大拱北、后子河、韭菜坪、香源堂、灵明堂、明月堂、文泉堂、高赵家和撒拉教等。该派的信仰特点是:第一,遵奉《古兰经》和《圣训》,同时主张静修参悟。第二,认为" 道中有教" 。教即穆圣的教说,道则是超自然和亘古不变的。唯有绝夫妻恩爱、弃功名利禄,访四方名师,勤修苦练悟玄机,认为静修乃悟道捷径,所谓" 一时的参悟,胜过千年的功修" 。第三,以性为根本,命为身形;修身以养性,定性以复命。第四,该派各代道祖被视为" 库特卜" (阿拉伯文" 轴心" 的音译,苏非修道的最高级阶段),是修行者的引路人和导师,能显示" 奇迹" 。道统继承人,由现任道祖从出家修行者中指定。第五,该派的
修行者分为三个等级:初级,拱北的当家人,一面主持教务一面修行。中级,称" 清廉人" (" 勤练人" 、计较人),住拱北修行;高级,童子出家,经长期的巡游行乞、果腹苦练和入山修行。第六,各类出家人必须事先获得" 吾里" (贤人)和" 穆尔希德" (穆勒什德,导师)的认可,出家后须修持" 三戒" (戒色、戒" 六贼" [16]、戒荣华富贵)、" 五节守" (勤学戒规、乞讨口粮、勤苦练、晨点香、勤沐浴)。第七,该派以拱北和先贤静修地为宗教活动中心,阿訇由教众选举聘任,阿訇和一般教众被视为信道者,要朝谒拱北、参加" 尔麦里" 活动,无须履行修道戒律和功课。
3)哲赫忍耶
" 哲赫忍耶" (一名哲赫林耶)是阿拉伯语" 公开的" 、" 高声的" 音译,俗称" 高念派"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教百科全书》" 哲赫林耶" 条(第733页)说,该派16世纪经中亚传入新疆,1744年由马明心(1719-1781)传入甘肃、宁夏、青海,并在青海循化、甘肃河州等地传道。至1949年,该派形成两姓(马、穆)、三家(阶州马、平凉穆、灵州马)、四个支派、七任教主,信众分布西北、云南、贵州等13省(区),达20余万人。该派教说和礼仪主要有:第一," 敬主赞圣、遵经从训" 。第二,教乘是信仰的基础,道乘功修有条件,仅限于极少数继承人。第三,聚礼(主麻礼拜)简化为10拜,注重赞圣辞韵调。第四,传教者须单独静修,信众五时礼拜集体高念赞辞。第五,实行道堂、教区、教坊三级教务管理,形成教主、" 热依斯" (教主所委任的地区教务首领)和开学阿訇三级管理体系。第六,教众须尊崇拱北和教主的" 口唤" ,教主继承初期为传贤,后期为世袭制。
4)库布忍耶
马通于《中国伊斯兰教百科全书》" 库布林耶" 条(第296-297页)说,该派又称张门、大湾头门宦,源于由纳吉姆丁·库布拉维1220年创传于中亚花剌子模(مزراوخ一作" 花拉子模" )的库布拉维教团。据传外籍传教师穆哈义丁首先将该派传入中国,并于明末清初定居甘肃河州东乡大湾头,改姓张,字普济,号玉皇,加入东乡族,成为该派第一任教主。其子艾哈迈德·凯比尔·巴格达迪成为第二任教主,此后子孙世袭,传至11代。该派教说和礼仪主要有:第一,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信仰根本,遵守五功和静修参悟。第二,静修分为40天、70天、120天三种,静修时幽居山洞、默念赞辞,礼拜,日食大枣七枚、开水数杯。第三,《古兰经》外,经常高声诵念《卯路德》、《麦达伊哈》等经典。第四,举行殡礼时不脱鞋,坚持以传递《古兰经》为亡人赎罪。该派教民主要分布于甘肃临夏市、东乡县、康乐县、兰州市等地。
2." 教坊" 社区
教坊制度是回族穆斯林社会的一种社会组织和宗教组织制度,教坊就是一个以清真寺为中心形成的" 围寺而居" 的穆斯林聚居区。教坊经历了唐宋时期的蕃坊制度,元代开始的" 三掌教制" ,以及明清以来的" 单一教坊制" 。回族伊斯兰教的组织形式,则包括了后面两种形式。教坊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一般以一个清真寺为中心安排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第二,宗教事务和清真寺事务关系密切,分工明确;第三,各教坊各自独立,互不隶属。[18] 马通认为,唐宋时代政府任命番长处理番坊内的穆斯林事务,穆斯林选举出管理教务的" 筛海" (教长خيش)和管理民事的" 嘎锥" (教法官يضاقلا)。这是后来" 三掌教制" 的肇始。[19] 三掌教制,又称" 三道制" ,14世纪后期开始在回族伊斯兰教中形成,是由伊玛目(教长ماما)、" 海推布" (主麻演讲بيطخ)和" 穆安津" (唤礼员يذؤم)等三种宗教教职人员构成的清真寺宗教组织制度。历史上,伊玛目是教坊的宗教领袖,率众礼拜,主持公开的宗教仪式,管理" 瓦克夫(" 宗教基金فقو)土地和公共墓地。" 海推布" 负责每周星期五的" 聚礼日(" 主麻ةعمجلا)和每年" 尔德节" (ديعلا),以及其他时间的讲经宣教。" 穆安津" 是唤礼员(宣礼员),负责召唤人们来寺里礼拜。[20]
" 单一教坊制" ,即各个教坊之间教务自主,互不隶属,除部分地区的大寺,或称中心寺、" 海乙寺" (地区يحلا)管辖所属小寺,以便按照教义举行聚礼,帮助教民较少的教坊开展日常宗教活动外,各寺大多处于平等地位。教民统称" 高目" (民众موق)。[21]
教坊一般是以清真寺为中心,包括周围村庄、街道形成社区。有的教派有" 海乙寺" (即中心寺),下辖若干小寺;有的门宦在某个地区委派有教主的" 热伊斯" (教务代理人سيئرلا),下辖若干教坊。唐宋有" 卡迪掌教制" ,明清形成" 伊玛目掌教制" (即" 三掌教制" ),民国以来转化为" 阿訇掌教制" 。管理形式上,明清设有" 寺董会" 、" 学董会" ,1949年以后为" 民主管理委员会" ,负责聘请阿訇、管理清真寺事务和财务等。[22]
(二)宗教设施
清真寺(麦斯吉德دجسم)是伊斯兰教的主要宗教场所,道堂与拱北则是受苏非教团影响而形成的四大门宦的重要宗教设施。
1. 清真寺
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建筑风格,从建筑材料、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等方面来看,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表现出明显的阿拉伯式样,带有鲜明的阿拉伯伊斯兰风格。其一是呈现出明显的中国式样,带有鲜明的中国传统建筑风格。其三是阿拉伯式样和中国式样的完美结合(这也就是狭义上的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风格),阿拉伯伊斯兰风格和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和谐统一。
据刘致平的研究,我国伊斯兰教建筑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伊斯兰教建筑的移植时期。从唐永徽二年(651)到元末(1367)共约七百余年,伊斯兰教开始传入我国,首先在东南沿海的一些商业城市和西北地区,出现了伊斯兰教建筑。这一时期的伊斯兰教建筑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是阿拉伯式样,受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影响较少。以广州怀圣寺(唐)和泉州清净寺(宋)为代表。元代清真寺建筑规模和数量远超唐宋,北京、广州、泉州、杭州、松江、昆明、霍城等地均有遗迹可寻。如杭州真教寺(凤凰寺)于延佑年间(1314-1320)由大师阿老丁(阿莱乌丁,意为" 宗教的高贵" ءلاع نيدلا)所建,以及河北定县清真寺、北京牛街清真寺、泉州清净寺和扬州仙鹤寺等。第二,伊斯兰教建筑发展时期。从明朝初年(1368)至鸦片战争(1840)前,有10个民族逐步信仰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大量创建,形成了中国内地特有的回族等民族的清真寺、拱北和新疆维吾尔族等的礼拜寺和麻扎,两种不同风格的伊斯兰教建筑体系。这一时期,回民多聚居在从杭州至北京的大运河两岸,以及从济宁西达新疆的沿途各城镇,如曹州、开封、郑州、洛阳、西安、兰州等地,于是这些地方也就兴起了许多伊斯兰教清真寺。明中后期,西北地区的回族聚居地方出现了教主世袭的门宦制度,并崇拜拱北(即教主陵墓)。有的在教主陵墓上建有其它附属建筑物,如礼拜堂、客房等。明中叶胡登州(1522-1597)在清真寺内讲授经学,于是出现了讲经堂建筑。回族清真寺的讲经堂一般多设在寺内,维吾尔族等的讲经堂则多为独立建筑。从明朝兴建或重建的清真寺建筑实例来看,已明显形成中国特有的两大体系的伊斯兰教建筑,即内地的以木结构为主的伊斯兰教建筑,新疆维吾尔族的伊斯兰教建筑(部分保留某些阿拉伯式的特点)。清代的伊斯兰教建筑,已完全形成中国特有的型制,其总体布局多为四合院式,大殿及主要配殿都是大木起脊式建筑,用斗拱。第三,从鸦片战争(1840)至1949年。西北地区伊斯兰教建筑有一定发展,东南沿海则出现了衰退现象。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也开始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楼层式的清真寺。西北地区门宦制度有一定发展,兴建了许多规模宏大的道堂。道堂内不仅有传教的道堂建筑,也建有清真寺、拱北、客房、账房等,形成庞大的建筑群,如宁夏鸿乐府道堂、板桥道堂、甘肃临潭西道堂等。[23] 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是礼拜殿,此外有召唤人们来礼拜的" 邦克楼(" 唤礼楼、宣礼楼、望月楼),用来做大净和小净的沐浴室,讲解教义和经典的教经堂,经堂学生的宿舍,教长和阿訇们办公议事的办公室和宿舍,供亡人洗浴的" 水房" 等,是一个以宗教活动为中心的多功能的建筑群。[24]
2. 道堂与拱北
道堂,明中叶以来,西北地区伊斯兰教中出现了教主世袭的门宦制度。清末,门宦制
度逐步发展演变为道堂制度。教主们兴建了规模宏大的道堂建筑。道堂是教民完纳拜功、学习教义、讲经传道的地方,历史上也曾是教主们行使权力的所在。道堂建筑包括:宣讲教义的道堂、清真寺、拱北、住宅、客房、厨房、办公室、学校等,一般规模都很大。
拱北(新疆称麻扎),伊斯兰教著名教长或领袖等去世后的墓地。在新疆,此种墓地不仅埋葬教长一人,而是其家族的墓地。如果此人很有名,则在该墓地周围也会有许多教徒们的墓地。因此,一个拱北实际上就是某一个门宦或宗派的公共墓地。而内地的拱北则多是埋葬教主等少数人。每年有一定的节日,亡人的亲友、教主的教民们前来拱北举行纪念活动。
3. 宗教器物
所谓宗教器物,即宗教信仰的物化形态。广义上的宗教器物包括宗教场所在内,狭义上的宗教器物则指宗教圣像、宗教圣物、宗教法器等宗教特有的器物。
一般来说,回族伊斯兰教的宗教场所就是清真寺。它为伊斯兰宗教活动提供了一个活动空间,把宗教教职人员和一般信众结合在寺内举行各种宗教礼仪活动。首先,清真寺是一个具有艺术性的宗教建筑,建筑的宏伟和精巧为教民营造了一个充满宗教气氛的特定空间,大殿内部的肃穆庄严,可以引发并强化教民的宗教意识;其次,伴随着" 穆安津" 悠扬清澈的唤礼声,穆斯林有一种应召而来礼拜真主的内心感受;再次,阿訇和一般穆斯林大众聚集在寺内,通过诵念经典、宣讲教义、解释经典和恭恭敬敬地聆听阿訇的宣讲,亲身参加礼拜活动等宗教礼仪,可以强化穆斯林之间的相互认同和教胞情感。第四,清真寺的建筑规模和建筑艺术,既是教坊实力和兴衰的表现,一定程度上也是教坊凝聚力的彰显。
伊斯兰教坚持彻底的独一神信仰(即" 万物非主,惟有安拉" ),素称" 寺无像设" ,因此绝无所谓" 宗教圣像" 。所谓" 宗教圣物" ,具体到伊斯兰教,可以具体理解为" 先知穆圣的遗物" ,或" 具有神圣性的器物" ;而上述两种" 物" ,在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中,除了《古兰经》之外,均无相应的具体形态的实体存在。至于所谓" 宗教法器" ,如果我们将此仅仅理解为" 穆斯林个人或集体在履行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时的必要物品" ,则诸如" 特斯比哈" (ةحبس唸珠حيبست)、礼拜帽、盖头、礼拜毯等皆是。这是回族伊斯兰教" 格的目派" 的一般情形,至于受苏非神秘主义影响的道堂与门宦诸派别,则与此有别,或者可以上升到" 宗教圣物" 的层面,详见下表。
部分道堂门宦的传教凭证
沙宗平制
三、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
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物质层面的中国特色;第二,精神层面的中国特色;第三,制度层面的中国特色;第四,行为层面的中国特色。
1、物质层面的中国特色
物质层面的中国特色,首先表现在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形式的变化上。刘致平指出,元代伊斯兰教建筑有了大发展的趋势,一般外观造型还基本保留阿拉伯建筑的形式,不过已逐步吸取中国传统建筑的布局和木结构体系,出现了从阿拉伯形式逐步形成中国伊斯兰教建筑的过渡形式,或中西混合形式的伊斯兰教建筑。从明朝初年至鸦片战争前,即从1368年至1840年,伊斯兰教在中国获得很大发展。一方面有10个民族逐渐接受伊斯兰教信仰,一方面伊斯兰教建筑在全国各地大量涌现,与此同时出现了讲经堂、拱北等伊斯兰教建筑类型,逐步形成了两种不同风格的中国伊斯兰教建筑体系:一、内地特有的以回族为代表的伊斯兰教清
真寺建筑和拱北建筑;二、以新疆维吾尔族为代表的伊斯兰教礼拜寺建筑和麻扎建筑。明朝开国之初有" 十回保明" 传说,明太祖即位不久,首先建清真寺于南京三山街及西安子午巷,其次亲撰《百字赞》敕赐清真寺。这一时期的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大量采用后窑殿,因之无梁殿的结构形式就成为我国伊斯兰教建筑的常用制度。[34]
如西安子午巷大寺,至今仍保留明时规模,大门、贰门、石坊亭等均系明时结构。从整个形制分析,该寺的一切布置全系我国制度。大殿建筑,精丽华美;大殿雕饰,庄严肃穆。冯今源指出,就内地现存的明前期创建的清真寺而言,在建筑形式方面几乎都是中国宫殿式的。一座中国式的寺庙大门,门前建有照壁或牌坊,大门楼或大殿后部建起楼阁式的邦克楼或望月楼;主院的正向(西)雄起一座中国大木起脊式礼拜大殿,南北两厢则盖以配房,形成中国传统的四合院制度。不少寺内还树碑石、立碑亭、设香炉、置香案、摆花瓶。礼拜大殿的顶部则饰以葫芦状或宝瓶状宝顶,四角围以吉祥的吻兽。自外部观之,与中国传统宫殿式建筑并无二致。[36]据刘致平的研究,现存明代清真寺最高大的是云南大理清真寺,大殿虽是后世重修,但其内部梁架仍为明物。明代新建的清真寺,如广西柳州寺、安徽合肥寺、湖南常德八斗湾寺、甘肃天水寺、河北保定寺、北京通县寺、江苏松江寺等,均皆各具特点。
2、精神层面的中国特色
精神层面的中国特色,一方面表现为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名称称谓的历史变迁,一方面表现为回族伊斯兰教汉文译著活动的兴起。
冯今源认为,明前期创建的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以及明前期重修的伊斯兰教清真寺,均一致地表现为典型的中国宫殿式建筑形式。不仅建筑形式如此,而且清真寺建筑群内局部建筑物的搭配,与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物的命名,都充满中国学术和中国艺术气味。清真寺建筑内部局部的搭配,如" 五凤朝阳殿" (西安清真大寺)[38]、" 珍珠倒卷帘" (北京牛街礼拜寺)[39]、" 八角形省心楼" (西安清真大寺内)等;清真寺名称称谓的演变,如称" 广州怀圣寺" 为" 狮子寺" ,称" 泉州清净寺" 为" 麒麟寺" ,称" 扬州清真寺" 为" 仙鹤寺" ,称" 杭州真教寺" 为" 凤凰寺" 等。
伊斯兰教清真寺汉语名称与称谓的历史变迁,也折射出中国伊斯兰教精神层面的中国特色。大略言之,伊斯兰教清真寺,唐代称为" 礼堂" 、" 大食法" (均见杜环《经行记》),宋时称为" 大食教度" (赵汝适《诸蕃志》)、" 礼堂" (欧阳修《唐书·大食传》)、" 祀堂" (岳珂《桯史》)、" 礼拜堂" (方信孺《南海百咏》)[41]、" 清净寺" (如泉州清净寺[42])、" 真教寺" (如杭州真教寺)等;元时以" 回回" 或" 回纥" 称呼穆斯林,明代遂以" 回回教门" (马欢《瀛涯胜
览》)、" 回回教" 、" 天方教" 、" 清真教" 称呼伊斯兰教。[43]冯今源谓,元末明初," 清真寺" 之名开始出现。这是中国内地穆斯林使用具有中国哲理色彩的术语来称谓伊斯兰教礼拜场所的开始。[44]此后西安有" 清教寺" ,南京有" 净觉寺" 等," 清真" 一词遂与伊斯兰教紧密相联。明末回族穆斯林学者王岱舆谓:" 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不二之谓真" (《正教真诠》上卷" 教道篇第三"" 正教章" )。此后," 清真教" 逐渐成为伊斯兰教的专称。礼拜寺称为清真寺,表白信仰的作证词称为" 清真言" ;回族伊斯兰教阐发教义思想的某些著作,称为《清真大学》、《清真指南》、《清真释疑》,有的回族伊斯兰教学者也自称" 清真鄙人" 或" 真回老人" ;就连穆斯林食品,也称为" 清真食品" 。[45]
3、制度层面的中国特色
回族伊斯兰教制度层面的中国特色,一方面表现为宗教组织方面的" 三掌教制" 的形成,一方面表现为宗教基层社区方面的" 单一教坊制" 的涌现。此外,回族伊斯兰教内部经堂教育的诞生,既是宗教教育制度层面的中国特色,也是宗教教育实践层面的中国特色。
元吴鉴《重立清净寺碑记》(1350年)谓:" 夏不鲁罕丁者,年一百二十岁,博学有才德,精健如中年人,为摄思廉,犹华言主教也。益绵苔思丁麻哈抹、没塔完里舍剌甫丁哈悌卜、谟阿津萨都丁。益绵犹言主持也,没塔完里犹言都寺也,谟阿津犹言唱拜也。" [46]
上述可见,元代泉州清净寺内部的宗教组织体系是:一、" 摄思廉(" 伊斯兰教长老خيش ملاسلاا),犹如主教,全面负责该寺对内对外的一切宗教和世俗事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二、" 益绵" (伊玛目,教长,阿訇ماملاا),犹如主持,具体负责寺内的宗教事务。三、" 没塔完里" ( يلوتملا庶务,总务),犹如佛教寺院的都寺[47],具体负责寺内的总务[48]。四、" 谟阿津" (يذؤملا唤礼员,宣礼员),即唱拜者,就是配合教长的宗教活动,具体负责每日五次礼拜、每周主麻聚礼和每年节日会礼的" 唤礼" 工作。此可以称为清真寺的" 长老负责制" 或" 筛海负责制" 。 14世纪后期开始在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中逐步形成" 三掌教制" ,即由" 益绵" (伊玛目)、" 哈悌卜" (海推布)和" 谟阿津" (穆安津)等三种教职人员构成。伊玛目作为主持,负责率众礼拜;海推布负责讲经宣教;穆安津专司召唤教众礼拜。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的" 三掌教制" ,符合宗教生活在中国文化传统和宗法社会中的历史和现实地位,也符合一以贯之的" 在教言教" (即宗教不干涉社会事务)原则。
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内部的宗教组织结构是" 三掌教制" ,至于不同地区众多清真寺之间的组织关系,则是" 单一教坊制" 。即各个教坊之间的宗教生活,各自独立,互不隶属。除部分地区的某些大寺,因为教务的需要管辖当地一些小寺外(大寺主要是在经济上帮助小寺开展日常宗教活动),各寺基本上处于平等地位。就是说,教坊之内,教众的宗教身份穆斯林,
兼具社会身份的意义。教坊与教坊之间,穆斯林仅仅是个人的一种宗教身份,而没有社会身份的意义。亦即,各个回族伊斯兰教的教坊,均分别隶属于当地的地方政治组织和具体的行政区划体系之内,并由此而纳入国家行政系统。这大约也就是至元十年(1273)诏令" 探马赤军,随地入社,与编民等" (《元史·食货志》)的政治意义,即" 随地入社" 部分的" 探马赤军" ,其在地方行政系统内的社会身份" 与编民等" 。回族伊斯兰教的宗教组织" 单一教坊制" ,在组织上保证了回族穆斯林成为国家行政体系下的成员。
明代中叶," 经汉两通" 的陕西渭城回族穆斯林胡登州(1522-1597),立志兴办经学,率先收徒讲学。其后各地清真寺分起效法,遂开启中国回族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历史。回族伊斯兰教经堂教育,使用汉文学习、理解、讲解阿拉伯文、波斯文伊斯兰教经典,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回族伊斯兰教经师。自此以后,较大的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都会设立讲经堂,招收经堂学生,形成经堂教育制度,成为回族伊斯兰教的中国特色之一。
4、行为层面的中国特色
根据宗教学原理,广义的宗教行为包括祭祀行为和非祭祀行为,狭义的宗教行为特指祭祀行为。祭祀行为是宗教行为的最重要形式,非祭祀行为则是其延伸和补充。[49]具体到回族伊斯兰教,所谓祭祀行为,就是" 五功" 中的拜功,亦即对于真主的礼拜;所谓非祭祀行为,包括对于伊斯兰教经典的阐发和注释等精神层面的行为,以及宣传伊斯兰教义、在经堂里讲授伊斯兰教和管理伊斯兰教清真寺等实践层面的行为。以此,回族伊斯兰教祭祀行为的中国特色,表现形式之一是每周一次的" 主麻" 聚礼拜;非祭祀行为的中国特色,表现形式主要有经堂教育的持续兴办和清真寺管理的历史变迁上。
首先,聚礼和晌礼。刘智谓:" 聚礼共十拜。王民俱集,先各自单礼四拜,为聚礼圣则;次二拜主制,后四拜圣则" (《天方典礼》卷十八" 聚礼篇" )。关于聚礼后四拜,刘智说:" 从首领礼毕,各自单礼四拜,为聚礼后四拜,圣则也。大聚之礼止此" (《天方典礼》卷十八" 聚礼篇" )。就是说," 聚礼" 共有十拜:聚礼前四拜(圣行拜,单礼),聚礼两拜(主命拜,集体礼),聚礼后四拜(圣行拜,单礼)。如上所述,理论上来说,每周一次的聚礼拜共十拜。然而,刘智接着说:" 非其国,复晌礼:主制四拜,圣则二拜" (《天方典礼》卷十八" 聚礼篇" )。就是说,在非伊斯兰国家,则继续完成" 晌礼" ,即四拜主命、两拜圣行。这样,聚礼拜就由10拜增加到16拜。对此,刘智解释说:" 凡聚礼,必在王都大国。非其国,则为礼不全,虽聚莫能完其义。故复晌礼以补其阙焉。晌礼十拜,不复前四拜圣则者,以聚礼之圣则当之矣" (《天方典礼》卷十八" 聚礼篇" )。就是说,第一,聚礼的必要条件是" 在王都大国" ," 非其国,则为礼不全" ,故此继续礼晌礼拜" 以补其阙" 。第二,平时的晌礼是十拜,聚礼后
的晌礼之所以仅礼六拜,是因为借用了聚礼前的四拜圣行拜(这样依然是十拜)。聚礼由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十拜而改变为十六拜,自然是一种不得已的变通办法。刘智解释说,根据经典规定,聚礼的成立有如下三个条件:其一,王都即王居之国。此处的" 王" 就是伊斯兰教国家的哈里发。其二,其城有司礼(穆辅提,教法说明官)掌法(噶最,法官)之官,即所谓" 礼法明备" ,就是伊斯兰教法彰明显著并获得遵守。其三,其城有大寺《天方典礼》卷十八" 聚礼篇" )。这也就是聚礼由10拜而16拜的原因所在。
其次,经堂教育和清真寺的管理。自明中叶胡登州兴办经堂教育以来,全国各地的回族穆斯林纷纷以清真寺为依托,兴办经堂教育。教育的费用由本教坊大众集资,经师由清真寺的教长充任,采取聘任制,教材由经师自编,学制有大学、小学和中学不等,也有不定期的短期学习活动。经学生" 穿衣" 、" 挂账" 为毕业,由经师推荐可以担任清真寺的教长。清真寺一直采用民主管理制,无论是学董制,或者是乡董制,均由本教坊的信众推举产生,董事必须是关心教门,有一定威望者。此外,清真寺还要负责处理本教坊穆斯林的丧葬事宜,管理清真寺的寺产,修缮清真寺。清真寺的管理,以及清真寺为本教坊穆斯林所提供的服务,都带有宗教信仰的色彩,或者是基于共同的信仰而发生的,因此也都可以算做非祭祀宗教行为。
本文系马明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课题(项目批准号08JJDGJW257)的子课题。本文据《回族学论纲》(马宗宝主编)第8章(未刊稿)修改。 陈进惠:" 中国古传手抄本《古兰经》探源" ,载《〈古兰经〉在中国》(林松著),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17页。该经现藏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图书馆。 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0页。 林松:《〈古兰经〉在中国》,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1页。 《孩听》,一名《亥贴》、《赫厅》、《孩提母·古拉尼》等,是在我国使用汉语的穆斯林中流行数百年的阿拉伯文《古兰经选》。《孩听译解》即是对该阿拉伯文《古兰经选》的汉语翻译。 马注《清真指南卷之六》" 问答" 篇谓:" 一闻正道,即皈依五事。" 其后注释为:" 五事者:一认主,二礼拜,三把斋,四出天课,五游天房,谓之主命。" 吴海鹰主编《回族典藏全书》第17册,甘肃文化出版社、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85页。 笔者以为,此处,王岱舆以一人之人指自然人,以二人之仁指社会人。
此处尊卑贵贱显系衍文,《清真指南》清木刻本原文如此。见吴海鹰主编《回族典藏全书》第17册,甘肃文化出版社、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28页。 违命即违背主命。见吴海鹰主编《回族典藏全书》第17册第411页。 马通又称这四大门宦为苏非主义四大学派,称其派生的四十余个支派(如花寺、北庄、毕家场、大拱北、后子河、大湾头、沙沟、板桥等)为门宦。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溯源》,宁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61页。 马通谓,甘肃和青海地区的格底目派穆斯林习惯在斋月的" 沙木" (昏礼)拜之后开斋,又被称为" 后开" (即" 后开斋派" )。 一说以奴勒阿訇代替马会山,一说是达背阿訇、红崖大鼻子阿訇、高腰格阿訇、滩子阿訇、大康阿訇、张保阿訇、麻妖怪阿訇、瓦房阿訇和果园阿訇。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131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131页。 马安良所属的花寺门宦,因与北庄门宦争夺教众素有矛盾;马启西因为传教而与北庄门宦不和,马安良企图假手马启西打击北庄门宦遭到拒绝,故此对马启西怀恨在心,伺机报复。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第165页。 西道堂第二任教主丁全功(1914-1917)等5人1917年在台子街惨案中被军阀马安良杀害。 " 六贼" :" 六贼者,眼、耳、鼻、舌、身、心是也" 。混然子王道渊纂图、水精子增注:《太上老君清净图注》" 六贼品第七" 。 旧译" 回回国" 或" 火寻" ,中亚文明古国(核心地区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共和国),首都为乌尔坚奇(即乌尔根奇,今土库曼斯坦共和国境内),旧译玉龙杰赤。 李兴华、秦秦慧彬、冯今源、沙秋真合著:《中国伊斯兰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76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1页。 余振贵:" 三掌教制" ,载《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483页。 余振贵:" 单一教坊制" ,载《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125页。 罗万寿:" 清真寺" ,载《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450页。 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 绪论" ,新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9页。
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页。 阿拉伯文ةزاجا,Ijāzah意为" 准许证" 、" 许可证" 、" 通行证" 、" 执照" 。一译" 卯扎者提(" زاجم,穆迦齐,有效执照。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页218)。一译" 伊扎泽提" ,马效佩:《论法门门宦两份阿拉伯文苏菲传教凭证的文献价值及信息》,载《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2期。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66页。一说为" 道统谱、拜毡、靠枕、拐杖、碗和一件颜色华丽、气味馨香的衣服。" 关里爷:《热什哈尔》(杨万宝、马学凯、张承志译,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5页。一说为" 一串念珠、一条拜毡、一个靠枕、一根手杖、一个碗和一件颜色美丽、气味芳香的皮衣。" 曼苏尔:《道统史传(上)》(马义、王生俊、柯福银、海文学译,宁夏西吉县北大寺1997年)第6页。 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第635页。 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年,第635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16、214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25-226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53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78页。 马通:《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95页。 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7页。 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页。 李兴华、秦秦惠彬、冯今源、沙秋真合著:《中国伊斯兰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80页。 刘致平:《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页。 朝阳殿是西安清真大寺主体建筑之一。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重建。全寺沿东西向中轴线前后共四进院落,主体建筑为前后大殿、省心楼、凤凰亭、朝阳殿,合称" 五凤朝阳殿" 。 牛街清真寺创建于辽圣宗十三年(966年),其主体建筑为礼拜殿,进寺东门后绕大殿左右两侧再迂回入殿,故称" 珍珠倒卷帘" 。 李兴华、秦秦惠彬、冯今源、沙秋真合著:《中国伊斯兰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81页。 白寿彝:《中国伊斯兰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7页。
撒那威(尸罗夫Shiraf ,今伊朗西拉夫)人纳只卜穆兹喜鲁丁(بيجن رهزم نيدلا今译纳吉卜·穆兹希尔丁)于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所建,寺有层楼高塔、田土房产。白寿彝:《中国伊斯兰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0页。 陈垣:《回回教入中国史略》,载白寿彝《中国伊斯兰史存稿》,宁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58页。 李兴华、秦秦惠彬、冯今源、沙秋真合著:《中国伊斯兰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81页。 罗万寿:" 清真教" ,《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448页。 余振贵、雷晓静主编:《中国回族金石录》,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68页。 佛教寺庙都监寺略称,或称都管、都总,督管全寺庶务。 阿拉伯文" 哈悌卜" (بيطخ,讲演人,宗教训诫)可以作为人名后缀,表示其善于演讲,也可以是指其负责聚礼和会礼的" 胡图白" (演讲,宗教训诫)。即没塔完里既负责总务,又负责讲" 胡图白" ,集宗教事务与清真寺事务于一身。 时光、王岚:《宗教学引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9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