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用电规程
05-18
车间安全用电规程
1. 生产车间所有配电设施、用电设施、供电线路均由公司设备部维修电工负责,其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迁移。
2.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 严禁非本单位电工动用情况不明开关及配电柜、配电线路、所需动力配给。
3. 所有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大修、移位,动力部分必须有专业电工处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绝对禁止未断电拖动用电设备。
4. 严禁破坏或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5. 漏电保护开关必须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
6. 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取电。
7. 电源柜、电力线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蚀性物品。
8. 修理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牌上锁,并做到谁挂谁取。
9. 动力柜电源闸只有设备部电工才有权利断闸、合闸,其他任何人员禁止断闸、合闸。
10. 外单位用电、车间基建施工必须经公司批准,避免损坏动力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