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代理协议(市场规范)
合作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在云南省 地区销售“ ”系列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协议期间内,只能销售乙方提供的“ ”系列产品, 不得销售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和同性质产品。
2、甲方只能在云南省 地区销售乙方的产品,如确有需要向云南省 地区以外地区销售,必须和乙方申请并经得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甲方在代理期间,有义务积极推广乙方的产品,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为此,乙方规定,甲方在第一个代理年度,须完成销售额人民币 万元正。否则,乙方将有权取消甲方代理资格。
4、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合法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证件不齐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样品和产品的相关证件,并积极协助甲方进行市场推广,不定期的培训甲方业务员。
6、甲方如需退换产品,须在产品效期前 月向乙方提出后,方可进行退换产品。
7、甲方如在代理期限内完成乙方要求的销售业绩,将自动获得乙方下一个合作期的的代理权,合作期为本协议中的代理年数。乙方在第二个代理期限,需分批提供 %的产品为甲方铺底,此铺底货款在双方结束合作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 代理权限
乙方授予甲方为云南省 地区独家代理,代理期限 年,但每年须经乙方审核乙方销售额有所上升。代理期限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继续代理乙方产品。
三、 交易及付款方式
1、 乙方负责到 的发货及运费, 地区外的运费和
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确保交货期为 天至甲方或指
定交货处。
2、 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3、 产品价格见附表。
四、 违约与责任
1、 在代理期间,甲方擅自跨区销售,未取得乙方同意的行为,视
为自动放弃代理权。并处于罚金人民币 元。
2、 甲方欲放弃代理乙方产品,须于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并移交
相关手续及客户资料。否则,视甲方违约,处以罚金 元。
3、 在代理期间,乙方擅自增加云南省 地区代理商视为乙
方违约,处以罚金 元。
4、 在代理期间,乙方或乙方其他代理商不得自行在云南省
地区销售,如有个别用户必须与乙方或乙方其他代理商合作,
需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且从所得利润中提出不低于30%的
部分(具体案例另行商议)给甲方作为其市场推广工作的补贴。
如甲方已提出申请的意见客户,乙方更需要与甲方相互通报订
单进行的情况,及时协调双方立场及行动方案;如乙方违约,
乙方需将乙方或者其它经营公司营业所得利润的同等金额作
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5、 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取消甲方代理权(前提是甲方没有违约
行为),视乙方违约,处以罚金人民币 元。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执行,双方未
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关于“ ”用户合作的方式
根据双方合作代理协议精神,为完成销售业绩,使双方合理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体现,现双方就“ ”用户的合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 ”用户的“ ”设备采购,由乙方以乙方公司名义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司“ ”名义参与该设备的招投标事宜,其销售额计为甲方销售业绩。
2:乙方按成本价 元及相关应由甲方负责的费用之和作为与甲方的结算底价 元,乙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的中标价(包含分阶段补充完成本订单的后续部分产品价格,在此指 的价格),其中的差价扣除税金( )后,在收到款后一周内付款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如产品过多,非单项产品,则以乙方向甲方确认的底价结算单为准计算总单的差价。
3:如投标过程中,有其它公司指甲方代理产品或双方商定的“ ”,视为乙方市场控制不力或蓄意违约,乙方需承担相关甲方为此次投标所有的合理的费用和直接损失。如其它公司中标,则需将其所得利润(计算方法参照第2条规定)返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放弃对乙方提出本条所述的费用和损失的赔偿要求。
4:甲方在所代理产品中标后,需积极协助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投标公司完成本次订单中相关的“ ”工作。
5:此协议为双方商业机密,双方均需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泄露,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引起损失,另一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