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责任
1、对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努力做到与项目管理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并做到奖优罚劣。
3、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建设、领导和开展消防工作,保证消防组织的人员和消防业务器材的配备,使之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4、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5、向天津市消防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各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1、熟悉掌握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性质、物资的储存、用火用电等情况,熟悉掌握水源、电源、通道、消防器材等所在的位置及操作使用的方法和措施。
2、利用各种形式布置和组织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组织检查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并认真布置贯彻落实。
4、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主
持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定期检查本部门消防设施设备。
6、协助配合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执行和实施。
7、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三、保安队长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规章制度。
2、检查各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张贴情况。
3、检查办公室内有无私自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热炉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立即制止。
4、检查仓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的灯具和开关的防爆情况、各种电路走向是否符合规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况。
四、维保部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做好值班和操作纪录。
2、接到火警信号时,及时赶到现场,查看原因,进行处理。
3、发生火灾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设备的可靠性。
4、对消防系统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5、定期对烟、温感探头进行维修工作,做好记录。
6、在征得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改造、完善。
五、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的检查落实,并定期向上级汇
报。
2、接受消防宣传教育,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发现和救治初起消防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清原因。
4、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章条例的一切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5、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及消防演练,做到平时能防,战时能救。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