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民族歌舞进校园补助经费的报告
关于解决民族歌舞进校园补助经费的报告
省民委:
罗甸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87年12月,1995年10月被评为州级合格学校,2000年7月被评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05年11月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学校主校区占地面积128.30亩,校园现有建筑面积16954.60平方米,有教职工134人,其中专任教师101人,另有外聘兼职教师13名。开设有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农业科技村干、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现代农艺技术、畜牧兽医等共11个专业,在校生3227人,其中中职学历在校生2662人,成人教育在校生565人。校园内绿树成阴,环境优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乐园。
学校始终坚持“先做人、后成才”的育人思想,大力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活动,投入10多万元,设立了民族音乐室、民族舞蹈室,购置了民族服装和器乐设备,成立了民族礼仪队以及苗族“芦笙舞”、“竹杆舞”“夜乐舞”“绕钵舞”、 布衣族“地戏舞”、“织布舞”、“花包舞”和少数民族歌曲演唱等兴趣小组,组建校园“民族歌舞团”,聘请民族歌舞专家到校客座讲学,邀请各民族歌舞艺术队到校交流演出,民族歌舞已成为我校校园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民族歌舞团”还深入县内各乡镇中学巡回演出,应邀参加县内各类大型汇演,受到了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赞誉,展示了罗甸职校校园文化特色,陶冶了学生的艺术情操,体现了我县独具特色的民族歌舞魅力,传承和推动了我县民族歌舞文化的发展。
罗甸县素有“民族歌舞之乡”的美誉,民族文化历史悠久,多姿多彩。
县委、县政府已把着力传承民族文化,充分挖掘和开发原生态民族歌舞和戏曲,从而推进旅游文化事业发展进步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我校罗甸县唯一的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一方面,通过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培养学生自强不息、不懈追求、锐意进取的精神,不断增强学生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这不仅是我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为我县培养民族歌舞人才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民族歌舞,继承民族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大团结,不仅是打
造魅力罗甸,构建罗甸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我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大民族歌舞进校园的建设力度,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为培养罗
甸县民族歌舞人才的主阵地,推动我县民族文化的快速健康发展,虽然我校在民族歌舞进校园方面投入了一定资金,运行机制完善,全体师生精神振奋,但现有的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器乐道具等方面仍然满足不了培训教学的需要,也难于承担全县大规模的民族歌舞培训任务。我校计划投入50万元,主要用于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器乐设备、服装、道具、演出、师资培训、外聘教师、教材编写、艺术交流及实训室建设等费用。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学校经费困难,财政投入又十分有限,无力解决相关经费,特向省民委报告,渴盼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罗甸中等职业学校
201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