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定向就业学生协议书
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定向就业学生协议书
山西丰源煤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乙方)于2012年培养定向就业本科生(以下简称定向生)。根据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和学制
二、招生对象
招收当地当年参加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录取有定向就业志愿的考生。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招生工作办法规定:在乙方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三、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负责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协助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乙方按照教育部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3、定向生录取后,甲方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此协议一式两份,学生、甲方各一份。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定向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5、定向生毕业后,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包括结业的学生)和就业协议由甲方负责安排工作。 四、在校管理
1、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与国家任务生完全相同,即由乙方按照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2、定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及格者,准予发给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学位管理条例》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结业证书。
3、定向生因病、伤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培养,乙方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甲方,当年名额不补。
4、定向生按乙方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分年交清。
四、协议书的生效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经单位批准后生效。 五、附则
双方本着团结协作的精神,按照协议规定共同努力,管理好定向生,在办学过程中若遇到教育部新规定和本协议中未包括的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人及电话:宋红霞 (029)82665950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