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安全协议
03-05
农用三轮车使用安全管理协议
为加强三轮车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用车,特制定本协议:
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胎压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施工队自费进行加补调整。
2、三轮车只能用于本工程拉运材料、工程施工等。
3、驾驶人必须拥有三轮车驾驶经验及有效驾驶证件同时遵守本项目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严禁酒后驾车。劳务队驾驶人员酒后驾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者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者本人承担,并给予处罚。
5、三轮车必须由专人驾驶,不得将自己借用车辆随意交给无驾驶经验者驾驶,否则出现任何事故由劳务队承担,与本项目部无关。
6、驾驶人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劳务队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司机要爱惜项目车辆,并做好车辆保养,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掌握简单的车辆故障排除方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7、施工队用车期间,请务必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车辆损坏等一切后果由劳务队自行承担,本项目部不予负责。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后附劳务队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件。
项目部签字: 施工队签字:
中国新兴建工清水湾信息产业园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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