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标准
宣传工作
1.1 指导思想
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矿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及时突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环境和思想基础。
1.2 宣传工作任务
按照公司宣传工作的总体布置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宣传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方法,本着贴近一线、贴近员工、贴近1.2.1 队伍和工作网络,发挥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 1.2.2
基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及时快捷宣传报道公司先进事迹、典型事例、成功经验,多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反映安全生产一线工作、生活和员工精神面貌。
1.2.3 制定宣传工作目标,着力报道公司改革发展形势、安全生产成就、经营管理举措,倡导采写发生在基层一线员工身边的新闻,以员工看得见、摸得着的新事物,折射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等较大主题新闻,用身边的事激励身边的人。
1.2.4 统一意志,上下同欲,共担重任。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的力度、速度和深度,当好“喉舌”,做好“鼓呼”,实现宣传思想与中心工作的良性互动,增强宣传工作的说服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1.2.5 抓住安全生产这个基点、围绕经营管理这个重点、关注为员工办实事这个热点、控制好企业文化建设这个支撑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再上新台阶,服从服务参于生产经营,为安全目标实现加油助力。
1.2.6 积极做好对外宣传联络工作,积极应对突发舆情,做到早发现,稳处理,鼓正劲。
1.3 宣传工作责任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宣传思想工作的责任部门,按照宣传思1.3.1
想工作导向和任务目标,高质量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对基层指导、督促、检查与考核。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对兼职通讯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兼职通讯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新闻事物的敏感度和新闻写作能力,为公司健康发展鼓与呼。
1.3.2 党群工作部按照宣传工作要求,结合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特点,按照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栏目的设置,制定部室、单位宣传任务指标,明确分工,配合协作,推动宣传思想工作。
1.3.3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部室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科室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选拔或确定本单位、部室兼职宣传报道人员,并加强培养,注重安全生产和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学习、灌输,强化通讯员知识积累和写作能力的提高。
1.3.4 兼职通讯员要加强自身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写作能力的提高,要多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员工,掌握了解第一手资料,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为切入点,通过撰写凡人凡事,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发展,同时,做到上情下达,做好信息采集、信息提供和信息交流工作。
1.3.5 党群工作部根据不同时期宣传需求,从基层抽调演讲口才较好人员深入各基层进行安全及形势宣讲,各基层党政负责人要积极给予配合。
1.4 宣传任务指标
积极完成 集团下达的2014年宣传任务。 1.4.1
1.4.2
1.4.3 按照 之声栏目设置,保证用稿量的需要。 党群工作部按照公司要求,,今年机关部室今年每月给《 之声》供稿一篇,全年在 公司级媒体上发稿一篇、各单位每月给《 之声》供稿两篇两篇,全年在 公司级媒体发稿两篇。
1.5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宣传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党群工作部
1.6 宣传考核办法
各单位、部室发表的作品,以在《义马矿工报》、 电1.6.1
视台、《 信息》、《 时讯》、《 之声》及上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通讯报道为统计依据。
1.6.2 考核标准与奖惩。
在《义马矿工报》及《 信息》一版发表的稿件10001.6.2.1
字以上按2.5篇算,一版1000字以下和二版、三版头条及超过1500字的稿件按2篇算,其它稿件和一版图片新闻均按1篇算,短讯均按0.5篇算。
1.6.2.2 两人合写的新闻稿件,各按0.5篇算,但兼职通讯员和党群工作部人员合写,兼职通讯员按1篇算,党群工作部人员按0.5篇算。
1.6.2.3 对季度完成任务前三名的的支部书记(党群类部室科长)及兼职通讯员分别给予400、300、200元的奖励,对季度完成任务倒数后三名的的支部书记(党群类部室科长)及兼职通讯员
分别给予200、300、400元的罚款,奖罚在工资中兑现(党群部不参加评比)。
1.6.2.4 对各支部及科室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在《 信息》多(少)发表一篇奖(罚)支部书记(部长)兼职通讯员100元,《 之声》多(少)发表一篇奖(罚)支部书记(部长)及兼职通讯员50元(月度考核,季度在工资中兑现),稿件多(少)交一篇奖(罚)10元(月度考核,季度在工资中兑现)。同时,稿件上交及发表情况纳入党支部目标考核,稿件每少交一篇扣2分,《 之声》每少发表一篇扣4分。(备注:奖励含基层单位兼职宣传员,罚款只针对支部的支部书记及各部长)
1.6.2.5 基层单位、部室也可提供新闻线索,每提供一次如能在
党群工作部每月在义马矿工报法稿6篇, 电视台发《 报》《义马矿工报》 时讯发表,按0.5篇稿件算。 1.6.2.6
稿4篇, 煤发稿一篇,多(少)发表一篇奖(罚)党群部100元(月考核在工资兑现)。奖励、罚款根据党群部考核结果,交人力部在工资中兑现。
1.6.2.7 实行一稿多酬制。 级媒体发表的新闻、通讯、文学作品等实行3倍稿酬,在 公司发表的新闻、通讯、文学作品等实行双倍稿酬,超过规定的任务指标的稿件,按实行3倍稿酬,矿每月从工资中兑现。
在 以上报纸、电视、杂志等刊登稿件,每篇按照 奖励标准的5倍执行,每月在工资中兑现。
1.6.3 每月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把电子版及时发至党群部人员公文便签。纸质版稿件必须汇总装订好,加盖单位公章,经单
位队长、书记或部长签字后,最迟在下月5号之前交送至党群部,否则不计入当月投稿。
1.7 要求
各单位、部室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宣传工作1.7.1
的领导,督促通讯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宣传任务指标,确保信息采集质量和资料提供到位。
1.7.2 各单位、部室报送外宣新闻稿件,必须送党群部审阅登记,经审核盖章后方可向上级新闻媒体报送,严禁私自、擅自投送。
1.7.3 对外投送的新闻稿件要以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尊重事实、尊重客观,维护 形象,新闻稿件做到认识要高、方向要正、思想要纯、作用要大。
1.7.4 各单位、部室采写的稿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禁胡编乱造,弄虚作假,从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支部书记(部长)、责任人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