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9.20
11-06
山东天地亿家装饰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停车场的车辆。
三、职责:
停车场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物业部负责各项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四、员工车辆的停放管理
1.员工车辆凭物业部发放的有效停车证进出停车场,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证办理由物业部统一负责,停车证如有变更或遗失,必须立即通知物业部进行挂失和补办。
2.公司办理停车证的员工停车场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公司活动期间,员工私家车严禁停放在停车场内,保安发现员工车辆停放,按每小时20元收取费用。保安发现员工车辆在停车场过夜,按照15元每晚收取费用。
3.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与管理。违规停放的员工车辆,一经保安人员发现,车主必须及时调车,不服从保安管理的员工晨会通报批评,影响客户停车者,每次处罚50元。
五、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 根据公司所在地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及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公司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每小时2元,夜间(19点至次日8:00)收取15元。
2.外协人员车辆1小时之内免费停放,1小时以上按照2元/时收取停车费用。
3.公司现有停车位37处,为便于客户停放车辆,每天早上值班保安须预留10处车位,当值班保安挂出“车位已满”标识牌时,员工须自行解决个人的停车位。
山东XXXX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