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方案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新峨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建设,加快公司技术中心发展,推动科学技术的产业转化,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公司产品、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济南市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并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中心是公司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第三条 技术中心的首要任务是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目标是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发展后劲,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第四条 公司是技术中心建设的主体,技术中心经费由公司提供。技术中心在服务本企业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和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技术开发职能。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第六条 信息资源整合职能。不断提高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公司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公司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年度开发计划等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 实施产学研合作的职能。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协同关系,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资源为公司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战略性研究开发,推动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
第八条 培育技术创新队伍的职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先进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公司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吸引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公司技术中心工作,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 对公司内部其他层次的技术开发机构进行系统的指导、咨询、评价服务职能。使中长期研究开发工作与近期产品开发和商品化紧密结合,在公司技术开发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技术中心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负责审定技术中心机构设置、研究技术发展方向、重大课题、重大成果转化等关键问题。
第十一条 技术中心下设技术研发部、质量控制部、实验测试部、科技信息部四个管理部门和各级干事。技术研发部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与管理;质量控制部负责全厂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控制工作,及协助销售部解答客户的问题,协助公司生产部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实验测试部负责对原料及产品的理化性能进行检测,并管理及开发应用实验测试器材;科技信息部负责对科技信息的采集工作、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制定技术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技术中心年度规划和中长期规划。
第四章 运行
第十二条 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每年初由技术中心结合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以及公司自身特点,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下,确定项目的优先顺序和开发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组织有效的评估和进行必要的调整,在项目完成后组织评定、奖励等。
第十三条 技术中心可聘请公司内外的有关专家、学者参与公司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对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十四条 项目细则
项目由中心主任指定或各负责人书面提出。项目至少应具有公司内前瞻性、先进性、科学性。所有项目按公司项目开发管理程序来管理:项目确定——编制开发计划——过程设计——过程确认——信息反馈和持续改进。由中心主任指定的项目在每半年的中心总结工作会议中提出讨论,确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流程。
第十五条 项目评价
根据项目的实际科技成果及领域效果,划分为一般项目(D 级),中级项目(C 级),重要项目(B 级)和特级项目(A 级)。
D 级项目一般指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技术装备改造等,单次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内,项目实施完毕后经由中心主任指定的评审小组验证,合格后给予200~500元奖励。
C 级项目一般指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技术装备改造等,单次经济效益在50000元以上,项目实施完毕后经由中心主任指定的评审小组验证,合格后给予500~1000元奖励。
B 级项目一般指新产品设计开发、技术装备改造等,单次经济效益在100000元以上或获得省级技术中心(或同级单位)认定或通过国家专利局认定新产品、新技术专利,项目实施完毕后经由中心主任指定的评审小组验证,合格后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A 级项目一般指的新产品开发、技术装备改造等,单次经济效益在1000000元以上或通过国家专利局认定新产品、新技术专利,项目实施完毕后经由中心主任指定的评审小组验证,合格后给予10000元以上奖励。
评审小组由技术中心各管理员及干事组成,A 级项目评审成员不少于11人,B 级项目评审成员不少于9人,C 级项目评审成员不少于7人,D 级项目评审成员不少于5人。所有项目评审认定必须在80%以上认可视为合格,然后在公司内部公示三日,无异议即获通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济南新峨嵋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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