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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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
作者:杨媛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5年第04期
摘要:本文分析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背景及其它在金融危机(GFC )中所扮演的角色,探讨了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重要性,通过对比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的优劣,进而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交易监管
中图分类号:D91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5)004-000-02
一、场外金融衍生品的背景
总所周知,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有两种交易模式:场外交易(柜台交易)和场内交易(比如:ASX 澳洲证券交易所)。由于场外交易存在地理位置不明确的问题,因此交易过程主要通过电话、邮件和其他先进的电子仪器来进行,并且交易结束之前,价格是不进行外公开。 在1980年—2000年期间,场外交易市场迅速扩大,利率产品、外汇工具和信用违约互换是其中较为常见的场外金融衍生品。据统计,到2010年12月31日为止,场外金融衍生品的名义本金总额高达601万亿美元。
二、在金融危机(GFC )中所扮演的角色
大多数人认为,全球的金融危机是由次级抵押贷款和抵押贷款证券(MBS )所导致的,但是,Hera (2010)指出,导致全球金融危机最根本的原因是场外金融衍生品。
在2008年前,买卖双方进行场外交易是没有任何保障的,场外金融衍生品合约的制定是需要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和信用评级,场外金融衍生品的持有者需要承担较高的信用违约风险。
场外金融衍生品允许当前的持有者通过销售,把风险转移给下个持有者。如果衍生品通过一次次销售,又在信息没有披露的情况下,其风险程度和交易对手拥有的杠杆作用未知。因此,在金融危机之前的信用评级是不准确的,因为场外金融衍生品隐藏了真正的风险和公司的债务情况。
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就是一个大型的网络,每个公司都通过场外衍生品达到转移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目的。所有公司通过持有衍生品,相互关联,从而形成衍生品产业链。2007年,美国主要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作为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雷曼兄弟公司不仅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