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莫让问责制变成碰运气(南方都市报 2009-4-1)
莫让问责制变成碰运气
日期:[2009年4月1日]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7 条
■虚拟@现实之十年砍柴专栏
昨日上网,看到一位山西籍的朋友将msn的签名改成:“人说山西好风光,谁当领导都心慌。”闲聊未几,又看到一则新闻,山西临汾自溃坝事故以来无人愿任市委书记,三年内,该市换了四任市长,且都因为矿难事故去职。
就此对这位山西籍朋友开了一番玩笑后,我不免同情这些被免职的市长,也能理解官员们不愿到临汾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因为,在产煤大市临汾,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发的恶性事件,其爆发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地区,若能在这种地方平平稳稳当几年太平官,可能只能说是祖宗保佑,运气超好,未必能说是行政能力超群。而倒在“问责制”这把剑下的官员,也不能断言其能力差或责任心不强。
这个“临汾难题”或许可说是整个山西的缩影,甚至其浓缩的政治生态之典型性超过了山西一省。“问责制”当然是现代政治的必须,有其权者必须负其责,权责平衡天经地义。但若权力的来源问题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仅仅问责某个人可能会失之偏颇。从“无人愿意去临汾就职”这句话就可看出担任临汾主要党政领导的人,是上一级党政部门委派———中国大多数地区不同层级的官员都是如此。这些人由上级委派,必然向上级负责,问责者实质上是来自上面而非辖区的广大公民。如此,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一些官员因为在任上碰上某件大事而丢乌纱,只能自认倒霉。
以临汾乃至整个山西为例,当地矿产丰富,掘地挖煤即可暴富,本是当地的福音。然而,如果在资源分配和官员任命这两大关键问题上,不能充分尊重当地的民意,那么“福音”就可能成为祸根,既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恶化、贪腐加剧,也会让一些本来想兢兢业业的官员因运气差而成为倒霉蛋。如果一个地方的矿产开发,有一种充分尊重当地民意的决策机制,那么当地人就会经过充分的考量和博弈,决定是否开发,一旦作出决定,就理当承担开发带来的副作用。而挖煤的工人,如果其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比如能自由组织起来与资方交涉,对其施加压力,那么资方一定会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而当地主要行政官员若是尊重民意选举出来的,那么一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民意机构和媒体充分介入,通过调查和辩论,当地民意机构就能做出比较正确的判断:主要行政领导人要不要为这一事故负责,如果要负责则该负责到何种程度。在这样的环境下,权钱结盟,一方面罔顾民意,一方面架空地方主要领导会变得很难。
目前的现实是,像临汾乃至许多地方,官员任命和资源分配,不能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而是由某小部分人或个人说了算,那么地方权力的谱系必然盘根错节、异常复杂,每个煤矿背后的水,不知道有多深。如此,当地民众不但不能有效地对权力运行、资源分配进行监督,那些雄心万丈走马上任的地方主要行政官员,也未必能有效地对辖区进行管理,他们要么和地方旧势力合流,要么就抱着“为政不得罪巨室”的态度,自求多福。在政治生态没能得到根本改观的情况下,把“问责制”的板子打在某个人屁股上,确实不公平。但出了大事,总得有人出来顶雷,给社会一个交代,那么上级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评估,从而决定“问责”到哪一级。如此,矿难多发地区的官员,风险自然大于其他地区,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官员不愿去临汾就职,就不足为怪了。
(作者系知名网友)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01/content_7469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