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被服管理办法
10-08
吉县人民医院病人被服管理办法
1、 病房所有被服统一存放,由被服科管理。新入院患者由
当班护士领取被服,被服科开具清单,护士与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名,出院时病人与护士共同退还。
2、 科室配备一定基数(2套)的被服,供急诊及夜班住院
患者使用,待病情平稳或第二天到被服科办理正式领取手续以补充基数。
3、 病房所有被服的管理由护士长管理,如有丢失或被患者
带走,当日主班护士负责赔偿。
4、 凡每位患者出院后,所用床单、被罩、枕套、病员服由
科室护士与被服科共同清点,无破损的交予被服科进行清洗。
5、 患者住院超过一星期的每周进行更换、清洗,特殊情况
下及时更换。被服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每次更换后的被服等物品交给护士长。
6、 洗理人员将洗好的物品及被服库管人员所列的清单一
同交护士长审查后签字,物品才能交被服库管人员照清单核对入库,用清单月底在财务科结账。
7、 凡病人不爱惜使用被服物品,造成物品损坏,污秽者,
被服库管人员在收回物品时务必认真检查,必要时对其可处以10—100元罚款。
8、 凡应更换、清洗的物品,当班护士未及时予以更换的,
一经落实,对护士处以100罚款。
9、 凡清洗物品不彻底或未及时清洗造成物品不能清洗干
净,污秽不能再次使用者,一经落实,对清洗人员处以300元罚款。
10、 该管理办法从2013年10月10日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