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汇报
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计生部门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计生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强化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水平,全力打造和谐计生、诚信计生的环境,有力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现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我镇总人口38925人,育妇11691人,已婚育妇8256人。截止6月底年内出生393人,其中政策内出生371人,当年政策符合率为94.40%;出生水平9.53‰;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06.8:100(其中二孩性别比:119.7:100),一孩育妇比为39.66%;综合节育率为86.71%;年内初婚260对,其中晚婚154对,晚婚率为59.23%,无早婚。
2、第二轮双查应查 人(其中查环 人,查孕 人),目前已到位 人(其中查环 人,查孕 人),占任务的 %,年内共落实四术 例,其中上环 例,取环 例,结扎 例(含二女扎 例,男扎 例),人流 例,引产 例。
3、2012年共征收社会扶养费100.13万元,其中当年政策外生育34例(含补报往年政策外生育),已征32例,征收面94.12%,应征金额98.90万元,已征87.70万元,征收率88.68%。
二、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计生队伍管理制度,计生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做到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列入年度计生工作人员考核责任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复议、赔偿、强制执行申请等几大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制定对计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轻者给予效能告诫或诫勉教育,重者给党纪、政纪处分等奖惩措施,严肃纪律,从严管理。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成立镇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机关效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聘请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监督员;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把法律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从而杜绝态度粗暴、拖拉推诿等不良作风。至今,我镇未发生一起违反“八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件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案件)发生。
三、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优质服务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推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设立村民议事会的工作做法。目前全镇22个行政村已全部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了组织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镇计生工作也依靠各村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层次化、优质化、亲情化、规范化为特征的“四化”温馨式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1、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认真履行县计生行政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切实做到征收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标准统一、档案完整。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了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为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2、加强协调合作。加强与县法院的协调,制定了详细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专业组,将非诉执行作为一项长期的专项工作来抓,对一些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3、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转变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采取以宣传教育为主、依法征收的方法,逐村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人口国情宣讲教育、计生案例分析,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动员违法生育群众主动缴纳,有效提高了抚养费征收率。同时也提高了人性化执法水平,坚持社会抚养费“四缓收”原则,春秋农忙时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家有病人时缓收、家庭特别困难时缓收。
五、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打造诚信计生
1、突出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计生办及各村居以政务、村务公开栏为平台,定期公布人口出生、四术落实、奖励兑现、生育服务证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
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和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窗口人员挂牌上岗,聘请行风监督员,广泛收集各方面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办事限时制”、“服务一次性告知制”、“投诉反馈制”、“服务评价制”等,有效规范服务承诺制度,提升了计生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满足群众服务需求。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计生干部好中选优的原则,建设了一支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计生技术服务和管理队伍。加强队伍的系统培训和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议,不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适应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
六、畅通信访渠道,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解决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实行包案;建立健全村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一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被举报出来,并得以及时查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并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切实做到计生信访工作“四到位”,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一)随着国家计生法
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八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法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2012-7-7
某镇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