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监理费计算如下
(一)监理费:
一、公开招标工程监理费:
本工程监理费计算如下:
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即,基准备价: [30.1+(2561.8511-1000)÷(3000-1000)
×(78.1-30.1)]×1.0×1.0×1.0=675844.26(元)
2、保修阶段监理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5%。即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收费=67.584426*5%=3.3792万元
3、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收费=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即,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收费=(67.584426+3.3792)×(1-20%)=56.73(万元)。
附: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注: 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二、 委托工程监理费: 二、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工程预算价(审定)×3‰
(二)设计费:
一、 直接发包工程:
1、 装饰工程按工程预算(审定)×4.5% 2、 其他工程按工程预算(审定)×3.5%
二、 公开招标工程:按计委价格[2002]1980号(工程招标)收费标准,以
中标价为计费额计取,并下浮20%。
(三)招标代理费:
一、街道小型工程招标和委托工程招标:按计委价格[2002]1980号(工程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额计取;
二、区公开招标工程:按计委价格[2002]1980号(工程招标)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额计取,并下浮20%。
附:按计委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造价咨询费:
一、 委托工程:
1、 概算收费标准:按概算(批复)造价×1.5‰ 2、 预算收费标准:按预算(批复)造价×3.0‰
(五)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本)取费,并下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