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服务协议
10-0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协议书
甲方: ____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负责初审甲方申请材料,初审后甲方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
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条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落户手续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办理甲方落户手续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在办理落户手续中,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全部有关人事工作;
第五条 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落户的真实材料,如遇虚假信息,全部后果由甲方全部
承担;
第六条 办理落户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现将费用分两次缴付,第一次为协议
签定日缴付,款额为总款度的50%,为人民币 元整,余款于接收函盖章之后3日内缴付,款额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乙方为甲方办理完毕落户事宜后,若甲方缓收、拒收、甚至不要落户北京名额,则
甲方属于单方面违反协议,期间涉及的全部金额不予退回,超出部分金额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 甲方具备办理资格且材料齐聚,办理周期为一年左右,乙方若未办理好甲方落户事
宜,需将全部费用全额退回甲方。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盖章: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