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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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
晒。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2、搬运氧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不得对准人。
3、乙炔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
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电器要有防爆装置。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4、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溢出发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5、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6、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7、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需要使用作业时必
须得到班长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存放地I
8、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9、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打结处。
10、开启瓶阀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击打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