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打工妹未婚管理先孕做人流遭公司辞退
打工妹未婚先孕,做人工流产手术遭公司开除。为争相关待遇,打工妹与公司对簿公堂。日前徐汇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瑞联公司应为原告补缴在职期间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支付原告病假工资、加班工资、住院期间医药费、赔偿金等共计5132元。
原告小梁是名广西来沪打工的“90后”,与瑞联公司签有一年的劳动合同,在一家超市的化妆品柜台担任促销员。去年1月27日,小梁因怀孕至医院就诊并做人工流产手术,医嘱休息30天。同年3月18日,小梁以挂号信方式向瑞联公司寄送信件,将自己看病、住院的情况作了说明,并要求继续上班,却被口头告知已开除,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和诉讼。
审理中原告诉称,她在担任化妆品促销员期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从12时30分至22时,公司未曾支付加班工资。手术前她已将病假证明交给公司,可人还没出院就被开除。被告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女职工理应享受的相关待遇。被告瑞联公司辩称,促销员都是做五休二,每天工作8小时,且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需要审批,原告要求加班工资没有依据。至于原告未婚先孕,未请假就擅自旷工,公司直到仲裁期间才知道怀孕流产的事实。由于多次联系未果,公司才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出勤、工作情况等有效管理,被告未能就原告的加班主张提供反驳证据,原告主张合理的加班工资可予采信。《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规定,公民第1次人工流产时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假期自手术之日起算,假期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无论原告结婚与否,怀孕及人流期间的合法权益仍应当受到保护。被告以旷工为由将原告辞退,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告主张赔偿金和病假工资、加班工资等可予支持。(特约通讯员 侯荣康 记者 袁玮)
营销(Marketing)
什么是营销
营销(台湾称为:行销)是关于企业如何发现、创造和交付价值以满足一定目标市场的需求,同时获取利润的学科。营销学用来辨识未被满足的需要,定义、量度目标市场的规模和利润潜力,找到最适合企业进入的市场细分和适合该细分的市场供给品。
营销经常由企业组织中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这样其实有利有弊。利在:便于集中受过营销训练的群体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弊在:营销不应该仅限于企业的一个部门来进行,而应该在企业所有活动中体现出来。
根据杰罗姆·麦卡锡在《基础营销学》下的定义:营销是指某一组织为满
足顾客而从事的一系列活动。
营销学中的主要概念
包括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选择(targeting)、定位(positioning)、需要(needs)、欲求 (wants)、需求(demand)、市场供给品(offerings)、品牌(brands)、价值和满足(value and satisfaction)、交换(exchange)、交易(transaction)、关系和网络(relationships and networks)、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供应链(supply chain)、竞争(competition)、营销环境(marketing environment)和营销策划/方案(marketing programs)。这些术语构成了营销职业的词汇库。
营销的主要过程
营销的主要过程有:
(1)机会的辨识(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2)新产品开发(new product development);
(3)对客户的吸引(customer attraction);
(4)保留客户,培养忠诚(customer retention and loyalty building);
(5)订单执行(order fulfillment)。
这些流程都能够处理得好的话,营销通常都是成功的。如果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企业就会面临生存危机 。
营销的终极使命:追求利润最大化
营销已经是一个如此耳熟能详的词汇,或者说任何一个稍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这样一个部门或者专门的队伍。然而营销到底是什么?营销对于一个企业的意义何在?我们如何看待营销在整个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位置?
在网上流传的一个关于“中国十大最烂专业”的帖子中,市场营销赫然在列。毕业生很难找工作显然是其最大的理由。市场营销,一方面极受企业重视,几乎被所有老板列为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另一方面,该领域里的所谓专业人才们却茫然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被社会和各种各样的正式与非正式组织边缘化。套用营销里面最为热门的术语,就是营销人员们,包括营销本身,都存在“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房地产行业里肯定是同样显著的。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看地、做经济测算,考察市场、研究建筑和户型,包装推广以及销售,也许这些都归属营销部门,也许被切分成环节,营销只是其中一部分,但我们大多数的营销人员,以及率领营销人员的主管以及指挥他们的老板和总经理们真的未必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营销的范畴是什么?
我们用什么指标来考核营销决策的正确性?
如何考核营销团队工作的绩效?
对于营销来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抓住其中一个要害就抓住了工作的全部?
由此进一步引申出,
营销队伍应该如何组建?配备哪些方面的特长人才?
营销人员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专业知识?
营销人员以什么样的心态和方式与其他部门合作?
这些问题将有无数
种答案。在没有解决核心问题之前。
因此我们必须先解决核心问题——营销为什么存在?
营销绝不只是销售。
最早的市场营销教科书教育我们说,当前的营销观已经从“以生产为导向”历经“以销售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达到“以顾客为导向”的阶段。在很多行业里是这样,然而在这个行业,在不少人仍然认为价格控制是核心环节的房地产行业里,在策划和销售经理以假排号和炒房为唯一手段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必要重新正一正营销与销售之间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