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开店所有细节
7月1日生效的《天猫2015年度招商资质细则》
专卖店:是专门经营或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制造商品牌和中间商品牌)为主的零售业态。
旗舰店:通常只经营一类比较成系列的产品或某一品牌的产品。
专营店:一般是指专门经营某一类或者某一种品牌商品的商店,它实际上包括了国家行业标准中的专业店、专营专营店店和家居建材商店。
保证金:
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服务 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 当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一)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
(二)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
(三)特殊类目说明:
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
2、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特殊商品(如水果、进口商品等)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
第八条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同时,商家在天猫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不包含运费)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 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及技术服务费标准如下:
商品发布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商家未按《天猫规则》及天猫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按照《天猫规则》中滥发信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天猫许可品牌商品的,按照《天猫规则》中发布非约定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天猫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的,按照《天猫规则》中描述不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若违反相关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第十八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天猫对于会员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商品品质
第一节 商品抽检
第十九条 天猫将按照《天猫食品品质抽检行为规范细则》的规定,对商家在天猫出售的商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第二十条 天猫将按照《天猫商品品牌及版权抽检行为规范》的规定,对商家在天猫发布及出售的商品品牌及版权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的,将按照《天猫规则》中出售假冒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商家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将按照《天猫规则》中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商家出售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天猫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将按照《质量不合格违规情形及其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商家出售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将按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商家出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达两次及以上的,在当年合同到期后天猫不再与商家续签。
第五章 召回制度
第二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商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召回。
第二十六条 对于应当召回的商品,商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二十七条 商家怠于召回的,天猫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售中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商家出售以下任一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应为买家退款,若买家要求赔偿的,应再向买家支付相当于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十倍的赔偿金,该赔偿金将以天猫积分的形式进行支付:
(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
(二)出售过期食品或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该商品的实际生产日期;
(三)其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第二十九条 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交易争议,按照《淘宝争议处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退出
第三十条 【清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
(一)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营业执照被吊销、资质失效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资质等;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三)严重违规行为扣分达四十八分;
(四)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第三十一条 年费
(一) 年费返还:
为鼓励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壮大经营规模,天猫将对技术服务费年费有条件地向商家返还。返还方式上参照店铺评分(“DSR”)和年销售额(不包含运费、及“其他”一级类目)两项指标,返还的比例为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
协议期间(包括期间内到期终止和未到期终止,实际经营期间未满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间为准)内DSR平均不低于4.6 分;且达到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则协议有效期的起始自然年内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 内)。年费返还按照协议有效期的起始年次年的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具体金额以天猫统计为准。
年销售额是指:在协议有效期内,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该金额中不含运费,亦不包含因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的失败交易金额。
举例:若协议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则年销售额,是指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
若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则年销售额,是指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商家所有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
(二) 年费结算:
1、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年费。
2、根据协议通知对方终止协议,按照实际经营期间,将全年年费返还均摊至自然月,按照实际经营期间来计算具体应当返还的年费。
3、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起始时间均在同一年内的,则入驻第一个月免当月年费,计算返年费的年销售额则从商家开店第一天开始累计;如商家与天猫的协议有效期跨自然年的,则协议有效期的起始自然年内的销售额不包含在年销售额内。
4、年费的返还结算在协议终止后进行。
天猫普通食品行业标准
2.1.1 标题发布规范
——标题必须包含品牌名+商品名称,发布顺序必须按品牌名+商品名称的顺序发布。
2.1.2 图片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3张以上,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800*800。
——第二张主图的要求如下:
———必须为实物图; 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边框、留白、水印等,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商标所有人可将其拥有的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且LOGO大小固定比例以内,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
———除商品外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其他主体(人物等),为方便拍摄而放置商品的托盘等除外。 ———“传统滋补营养品”一级类目的首张主图需满足前述第二张主图的要求。
——第三张主图为清晰可放大的食品标签实物图,且能清晰展示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贮存条件、营养成份表等,如果不能完全展现,则应在第四或第五张主图中展现。
主图模版如下:
属性发布规范
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1.4 产品Detail描述规范
2.1.4.1 产品属性值描述页面展示规范:
1)详情描述中必须包含一张能清晰且真实展现商品品牌的实物图片。
2)详情描述中必须包含一张能清晰且真实展现商品内容物或整体包装的实物图片。
3)详情描述中必须至少包含一张能清晰展示中文标签信息的实物图片(标签信息应包含2.2普通食品标识标志规范中的相关内容)。若主图中已展示品牌、中文标签、整体包装或内容物图,详情描述中可不必重复展示。 标签应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乙醇含量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糖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进口食品可免);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可免);
(9)营养标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豁免的商品除外);
(10)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附:天猫开店2015招商细则
http://rule.tmall.com/tdetail-1974.htm?spm=a2177.7731966.0.0.XQOAyK&tag=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