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有关问题说明
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有关问题说明
一、会议组织和主持
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以选区为单位组织,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如果组长被确定为代表候选人的,由市或者镇选举委员会委托一人主持。
二、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
见面会时间安排在正式候选人公布后、选举日之前进行。
参加见面会的对象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选区的选民小组组长和每个选民小组3名左右的选民代表。选民代表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选民小组商定后,再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将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见面会的人员;其他人员要求参加见面会的,应事先主动与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进行联系。参加见面会的总人数一般掌握在50人左右,条件允许的,可适当增加参加会面会的人数。
三、会议议程
1、学习《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市选举委员会关于召开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规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主持人的工作职责》;
2、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并作陈述发言;
3、代表候选人接受选民提问。
四、会议准备
1、选区召开正式代表候选人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并做好自我介绍和接受选民提问准备。自我介绍包括:本人情况及简历、当选代表后的打算。自我介绍要求情况真实、内容充实、语言朴实。
2、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张贴公告。
3、确定参会人员,发出通知。
4、做好会场准备。
(1)会标:**镇 选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
(2)会场不设主席台,代表候选人与选民平等团坐。
五、注意事项
1、无特殊情况所有代表候选人均应参加见面会。
2、在见面会上,代表候选人作自我介绍的顺序,一律以代表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
3、选民向代表候选人提问,应举手向主持人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每个选民每次只能提一个问题,所提问题应当简明扼要。主持人根据提问情况,明确由相关代表候选人进行回答。
4、代表候选人回答选民提问,只谈自己当选代表后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打算和看法。对超出范围的提问或者解答,主持人可以终止提问和解答。
5、每个选区明确一名记录员做好记录,见面会结束后,应当及时将见面会的情况综合整理,并上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