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财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达字[2010]156号
关于规范财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证券营业部: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现就规范财务行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关于“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的规定,请各营业部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原则合理安排工作。
二、各营业部要严格执行公司财会制度,尤其是升级营业部要严格按公司相关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收支审批手续,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自2010年8月1日起,所有由服务部升级为营业部的单位,其相关财务收支,一律由升级营业部经理履行签批手续,原营业部经理不再签字。对新升级营业部的收支管理,通过核定月度预算进行日常控制。
三、各单位应及时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确保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在上级及公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取得相关业务票据后较长时期不办理报销手续的现象,影响了财务核算真实和准确性。现重申:符合公司报销标准的支出单据,经办人应在业务办完后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无理由超期不报账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各营业部财务主管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业务人员及时报账。
四、规范报销票据,严格报销手续,防止虚假列支, 严禁设立“小金库”。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均需取得合法、真实、完整、有效、清晰的原始凭证,相关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须有经手人、证明或验收部门主管签字的票据,必须手续齐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凭证要素不齐全、数量金额不正确、业务内容不真实的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级财务人员及稽核人员应加大对过期票据、连号票据、可疑票据等的重点核查,拒绝报销不合规票据。
五、严格现金管理,在结算起点和范围内使用现金。
六、要对应收款项在时效期内(至少一年)进行债权认证,并切实加大清理力度,防止诉讼失效,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各营业部财务主管要做好往来款项的台帐登记,定期(至少每季末)进行清理,督促业务经办人员限期催收,对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的应收款项要及时报告营业部经理,营业部经理应积极采取措施,
组织催收。
七、要强化纳税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按规定正确计算、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八、各单位要按规定办理税务、银行的登记注册、变更、年检等事宜,完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的报批、报备手续。公司更名后的所有银行和税务变更手续,营业部必须于8月15日前办理完毕,不再使用的冠以“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的营业部财务专用章同时移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规范财务行为 通知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办室 2010年8 月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