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吃掉S的民族
喜欢吃掉S的民族沈东子
前不久看了由凯瑟琳·赫本主演的抗战黑白老片《龙种》(1944),该片据赛珍珠同名小说改编,讲述二战时华东乡村一户农家三兄弟武装抗日的故事。影片主要人物都是华人,都由白人扮演,长手长脚的赫本出演一会识字的新娘子,据说在西方广受欢迎,还参加过奥斯卡奖的竞争。中国人观看由白人扮演华人的片子,感觉相当复杂,那些穿戴长衫马褂的洋人,与其说是中国农民,不如说更像穿华服的传教士,不过听见熟悉的《义勇军进行曲》,尤其是看见民国百姓誓死不降一路西迁的艰难场景,还是有别样的感动。
最重要的是,看过片子你会明白,美国人对日本人有一种天然的厌恶,影片中的残暴日寇全由亚裔演员出演,吊眼梢,仁丹胡,杀起人来眼不眨,手不软。那么西方人如何分辨华人与日本人呢?我想起了一本漫画小册子《如何认出日本人》,这是抗战期间美国军方发给太平洋战场官兵的随军教材,指导他们在黄种人中辨识敌友。小册子由漫画组成,每幅漫画都配有说明文字,主要讲述华人与日人的区别,先说身高,华人高;日人矮,几乎没腰,双腿似乎直接从胸口长出来。这是战争年代,说明文字免不了含讥带讽。
接下来是肤色,华人是古铜色,日人爱泡澡,肤色稍浅,接近柠檬色。眼睛,华人的眼睛跟西方人相似,日人的眼睛是斜的,内侧眼角朝鼻梁靠拢,也即所谓吊眼梢。牙,华人的牙整齐,日人常有龅牙。表情,华人喜欢笑,日人神情紧张,似乎随时会吃子弹,尤其是当官的,脸上基本没笑容。步伐,华人迈大步,日人盘腿坐榻榻米,多罗圈腿,喜欢走碎步,好像袜子和鞋随时会掉。脚趾,华人脚趾正常,日人常年穿木屐,母趾与二脚趾之间缝隙宽。当然这都是美国人眼里的差别,是不是准确,只有美国人自己知道。
小册子提醒美军官兵,对日军俘虏需千万小心,切不可被其恭顺的表象所迷惑,哪怕在丛林战斗中被俘的日军,脱到只剩一条丁字裤,里面都有可能藏有同归于尽的手雷。如需贴近搜身,注意搜查袖筒和裤管,连一管钢笔都不要放过,里面可能有硫酸。还提到一个细节,说受过教育的日本人通常会说几句英语,甚至带美国口音,他们乔装打扮成华人接近美军刺探情报,最精明的日军间谍,连华人都能骗过。不过若从发音去辨识日人真伪,也是很容易的,他们还会把l念做r,比如把left念成reft,更要命的是,他们发不出s这个音。
甄别一个黄种人是华人还是日人,要他念Smithleft the fortress(史密斯离开了要塞),日人说这句话时,会把前面和后面都吃掉,哪怕他在檀香山或旧金山住过也没用,也照样吃。旧金山确实有许多日人,战争爆发后回国入伍,专门负责监听收集美军情报。旧金山唐人街附近的日人居住区,抗战期间全被华人占据,后成为华埠一部分,对此日人一直耿耿于怀。多说一句,我们都知道s在英文里有复数的意思,所谓吃掉s,也就是不容世上有其他,表明日本人不习惯与其他民族和平共处,这也是日人民族劣根性之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