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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相关的范文

  • 04-26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 ...

  • 12-15 **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安全生产坚持“分级管理”、“分线管理”、“属地管理”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 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村(居)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 ...

  • 07-21 商厦安全生产制度(全面)
  • 商厦安全生产制度(全面)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商厦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商厦人员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商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经理或部长、电工及全体安全保卫部人员 第三章 商厦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商厦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 ...

  • 08-26 XX市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   一、整顿目标   全面清理整顿无证非煤矿山非法生产行为,落实无证非法开采及经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条件企业关闭措施。排查整治一批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确保申领许可证企业保持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法规的企业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形成强大的打击取缔非法生产工作态势。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非煤矿山无证非法生产行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区、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 07-03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 基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控制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保证煤矿安全基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的生产、安全系统,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和 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3.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 ...

  • 05-0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

  • 01-21 企业事故预防处理制度
  •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矿级每月要组织安全科等有关科室,对全矿每个生产系统、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特殊时期随时排查。 2、区(队)车间每旬对本辖区进行隐患排查。 3、当班安全员每日对所辖区进行隐患排查。 4、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及单独作业的重点岗位(尾矿工、维修工、电工、配电室等)每班对本班的重点部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隐患排查。(班前、班中、班后)。 5、各级、各岗位查 ...

  • 06-16 XX街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道活动工作方案
  •   为了进一步强化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根据我街实际,特制定20XX年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道”活动工作方案。   一、创建活动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健全管 ...

  • 09-28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电站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和保护事故现场。 3、电站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县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

  • 12-10 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
  • 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站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以及隐患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及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在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应结合本站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每个月对本站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