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管理规定
一、背景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满足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各部门新增了许多员工。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人员 三、住宿须知
1、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是为了员工所配备,住宿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 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3、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4、离开宿舍时检查门窗、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5、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7、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8、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大功率电器。
9、宿舍内严禁堆放垃圾,综合办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若发现脏、乱、差,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评,若依旧无法改善负激励50元/人。
10、临时入住人员暂住期间,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发现在宿舍卫生未打扫干净的情况下离开,每人负激励100元,若多次警告未改变,可酌情考虑后期自行解决入住问题,将不予安排住宿。 四、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人员安排
1.1所有人员住宿情况统一由综合办安排,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任何部门及员工不得私自更换、预留宿舍。
1.2在现有宿舍可以满足正常住宿情况下,原有人员可以暂时按两人间住
宿(部门经理及以上为单间)。在现有宿舍满足不了需求时,酌情增加宿舍人员。
1.3新进人员报到时需拿报到书到综合办申请宿舍,由综合办安排宿舍,部门不得私自安排宿舍。(安排原则:若夫妻双方均在公司工作,可以酌情考虑分配夫妻房)。
1.4对于离职员工或调动员工,请在手续办理时向综合办归还宿舍钥匙,并由综合办人员检查宿舍物资。若公共设施齐全、无损坏现象,归还钥匙后即可离开;若有缺失,需照原价赔偿。(赔偿方式:①交现金②从当月工资里扣除,具体价目表见附件1)
---添加并细化离职时未按照程序办理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费用等
1.5对于流动性员工(每月在外区域办公不超过10天),不予安排固定宿舍,原有房间收回以缓解宿舍紧张现状;该类人员可同部门人员合住或者使用招待房。
附件1
宿舍公物价格一览表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