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 | 为什么说"圣训"不会与[古兰]相悖?
也许有人会说:圣训怎能有新增的判律呢?而穆圣已经说过:“凡是有关我的传述,你们务必将它与《古兰》对照、印证,如与《古兰》相符那便是我说的,如与《古兰》相违那便不是我说的。”
对此,伊玛目沙菲仪(al-Sha_fi’i)的回答是:“没有任何一个说话可以信赖的人传述了这段圣训。此外,这段圣训的传述线索是中断的,存在一个陌生的传述人,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传述。”因为穆圣曾说:“我没见到你们中任何人在我的命令和禁止下达之后,靠在卧榻上说:我不知道,我们只奉行我们在真主经典中找到的依据。”
即便有这段圣训,但是其本身便与《古兰》明文相冲突。这是因为,我们怎能仅仅只接受符合《古兰》的圣训而弃置其它圣训不顾呢?真主说:‘凡使者给你们的,你们都应当接受,凡是使者禁止你们的,你们当戒除。’(放逐章:7节)真主又说:‘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真主’;(妇女章:80节)又说:‘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妇女章:80节)!假如服从使者被限定在《古兰》的框架内,那《古兰》必定早已阐明这一点,而不是命令无条件的服从使者。可事实却是:真主命令人们无条件地服从使者,而且视服从使者为服从真主:‘谁服从使者,谁确已服从真主;’(妇女章:80节)
对于那些不是心甘情愿地服从穆圣的判决之人,真主否定了他的信仰。真主说:‘指你的主发誓,他们不信道,直到他们请你判决他们之间的纷争,而他们的心里对于你的判决毫无芥蒂,并且他们完全顺从。’”(妇女章:65节)
同样,即使是这段所谓的“圣训”——“凡是有关我的传述,你们务必将它与《古兰》对照、印证,如与《古兰》相符,那便是我说的;如与《古兰》相违那便不是我说的。”——也并没有否定“圣训”中存在着新增的,独立的教法判律。因为圣训中的新判律并不与《古兰》相冲突,而是与《古兰》相辅相成。“圣训”不会超越《古兰》的范畴而标新立异。
即使将这段“圣训”权当为可靠、真实的,那也毫无妨碍。因为所有的人一致接受这样一个原则:任何一段“圣训”如与《古兰》相违背,便当弃之不顾。但圣训中限定的判律不算违背《古兰》,而是阐明其中所含的新意。沙菲仪说:“圣训不会违背《古兰》,但使者的圣训却是对真主旨意从普遍与特殊、废止的与被废止的方面来加以诠释、阐明,然后以真主的命令要求人们遵守奉行,谁接纳了使者所传述的圣训,谁便接纳了真主所判决的。”
如今,伊斯兰的敌人,从伊斯兰遗产中寻找他们的证据,而不必花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因为他们只不过选择了伪学术。在伊斯兰的经籍中,记载了很多疑难杂问及其对这些疑杂问题的批驳释疑。这些所谓的专家们,他们只将这些疑难问题辑录在一起而撇开伊斯兰学者们针对这些问题作出的解答。该问题便属于这一类型。
有人曾就该圣训请教伊本·哈杰尔,他回答说:“尽管该圣训有好几个传述路径,但都源自《论立法目标》36、37页。”;拜伊哈格曾将这些传述路径辑录录在他的《圣训入门》中,并指明每个传述途径的虚弱之处;参阅《圣训知识》前言24、25页;伊本·焦兹在《伪圣训集》1卷/258中引述哈推布说:“这段圣训是伪信士杜撰的,是没有根据的胡言妄语。沙菲仪在《法源论纲》中说:《论立法目标》的考据家说:“拜仪塔在《重要圣训查证》一书中对该圣训的传述路径逐一考证,发现所有的传述渠道都是假的。”
参阅《法源论纲》103、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