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注意事项(1)
共青团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以及《共青团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推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我校“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即日起至2012年3月2日开展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的团组织推优工作,为了规范推优过程,保证推优、入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 推优对象
团组织关系在学校,年龄在18-28周岁,参加团内生活半年以上且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者。 (二) 推优条件
1. 政治表现。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2. 品德修养。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群众基础良好;
4. 个人行为。无违纪记录、无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积极参与晨练,无缺勤;
5. 集体意识。能支持校、院、班级、团支部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热心集体事务,无缺席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形势与政策讲座和义务劳动等指定必须参加的活动记录。 (三) 推优比例
大一、大二、大三一次推优的人数不得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大四不
超过支部人数的5%。 (四) 推优过程
1. 成立推优小组。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小组组长由支部的辅导员担任,小组成员由联系团支部的学生党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两名非推优对象的团员代表组成。
2. 确定推优对象。召开支委会议,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进行综合评议,在酝酿出推优对象后,向辅导员、联系支部学生党员和团内外青
年的意见。
3. 召开支部大会。在大会上,首先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推优标准和条件,再由推优对象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然后全体团员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最后由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人数必须不少于整个团支部人数的2/3)。统计结束后,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当场宣布推优结果(推优对象的票数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结果方有效)。
4. 填报推优材料。支部大会结束后,各团支部应认真做好支部会议记录,组织通过推优的学生填写《重庆科技学院团组织推优表》等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学院团总支组织部。 (五) 资料要求
推优相关资料,团组织推优的规范表都要有电子档和纸质档,电子档于规定时间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档一式两份,交予各自支部负责人。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共青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团总支组织部
重庆科技学院团支部团员推优会议记录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主 持 人: 院 系: 团 支 部: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记 录 人: 支部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填写本次支部推优会议流程,主要流程为: 1.团支部成立推优小组、召开支部大会 2.团支部确定推优对象
3.召开支部大会,大会上, 首先由团支部书记宣读推优标准和条件,再由推优对象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然后全体团员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最后由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到会人数必须不少于整个团支部人数的2/3)。统计结束后,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当场宣布推优结果(推优对象的票数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结果方有效)。
团支部推优人员名单: 学生代表签字(两名): 团总支组织部代表签字: 辅导员签字:
注:本记录表在推优结束后由团支部上交院系团总支备查。
共青团重庆科技学院委员会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