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火源主要可能来自以下途径:
1)明火
生产场所存在的明火源可能有以下几种途径:
a.生产过程中明火使用不慎可能引起意外失火;
b.检修动火:生产设备检修使用切割、焊接、喷灯等作业产生明火源;
c.在生产区域内,使用普通灯具照明,吸烟和携带火种等,都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可能。
2)高温表面
固体表面温度超过可燃物的燃点时,可燃物接触到该表面有可能一触即燃。另一种情况是可燃物接触高温表面长时间烘烤达到自燃点而着火。
3)摩擦与撞击
摩擦与撞击往往成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如机器上轴承等摩擦部位发热;金属零件、
Σ疗鸹鸬取?lt;br>4)电火花和电热效应
电气设备及线路因绝缘破损或接触不良会产生火花,电气设备或线路因负荷过载,电热效应而蓄热,会产生高温。
5)静电火花
物料在设备管道内流动时会因与管道摩擦而产生静电。工人穿非棉制工作服在充装乙炔操作过程中与设备摩擦等都有可能产生静电火花,若静电导除不良,有可能因静电积累而产生静电火花。
6)雷电
若防雷设施不齐全或储罐、建(构)筑物防雷接地措施不符合要求,雷电产生的火花温度之高可熔化金属,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灼烫
原材料氢氧化钠、硫酸为强腐蚀品,人体接触后可致灼伤。在装卸、搬运、使用等环节,可因包装物破损、操作不当而发生泄漏,危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触电
人体接触电源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厂区内各种用电设施设备,若遇电气开关本体缺陷、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失效或操作失误、思想麻痹等情况,易发生作业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或加工件、工具直接与人体接触可能引起夹击、碰撞、卷入、绞、割、刺等伤害,若防护不好,或者检修作业麻痹大意时,容易发生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
运输原料、气瓶的车辆在进出厂区或操作岗位时,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或碰撞,引起的物体倒塌、下落、挤压,就可能造成车辆对人员的伤害事故。
容器爆炸伤害
钢瓶是流动性的压力容器,可能发生钢瓶爆炸伤害的因素主要有:
1)钢瓶腐蚀严重或超过使用年限,钢瓶耐压强度减弱;
2)钢瓶装卸过程违章操作,野蛮装卸,钢瓶坠落或碰撞;
3)钢瓶受热,如加热汽化,接触明火,太阳曝晒等,使气瓶内压力随温度升高而增大,造成超压爆炸。
4)钢瓶倒灌性质相抵触的物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钢瓶化学爆炸。
5)未定期对乙炔钢瓶、附件进行检测,其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
生产乙炔的分离器、干燥器是固定的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火灾和爆炸伤害的因素主要有: a)未定期对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表(计)、管道等进行检验,其性能不符合安
全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引起气体泄漏、爆炸;
b)违反操作规程,使压力容器、管道破裂,使乙炔气大量泄漏有可能造成压力容器爆炸。 高处坠落
在高处作业或检修操作过程中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
其他伤害
在各种搬运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挤压、物体打击等事故造成的伤害。在气瓶搬运、装卸、移动时,如装卸设施缺陷、操作疏忽大意及违章操作,就会发生坠落或碰撞、挤压等事故造成作业人员伤害。
职业中毒危害
乙炔有微毒,具有麻醉作用,甚至能引起昏迷。在生产、储存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设备、管道、管件破损或不完好(密封不良),造成泄漏跑冒,危及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造成人员中毒窒息。
噪声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听觉和非听觉两方面。长期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如久策公司压缩机区)而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内耳器官易发生器质性病变,成为为永久性听阈偏移,导致噪声性耳聋。此外,噪声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等有明显的影响。噪声还会使生产率下降,人员注意力不集中而发生工伤。
“三废”危害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对空气、环境及水源都可造成环境污染。如果设备管理不善,或检修不及时,产生跑、冒、滴、漏现象;或由于误操作以及其它方面的原因,泄漏的危化品对空气、环境及水源都可造成环境污染。
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长颈鹿油漆、菊花油漆,油漆中的溶剂和油漆中的稀释剂是主要危险物质。常用的溶剂和稀释剂有丙酮、汽油、乙酸已酯、乙酸丁酯、乙醇、苯、丙醇、甲苯、异丁醇、松节油、二甲苯、环己酮、香蕉水等,物质主要危险特性辨识见表4。由于技术进步及新型助剂的不断应用,油漆的成膜物质和溶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目前市场实际使用情况,我们重点对丙酮、汽油、乙酸乙酯、乙醇、苯、二甲苯的理化特性、健康危害、燃爆特性、防护要求、急救措施、储运要求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
表4 物质主要危险特性
序号 品名 编号 燃烧性 闪点 爆炸极限
(V%) 危险性类别
1 丙酮 31025 易燃 -20 2.5~13.0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2 汽油 31001 易燃 -50 1.3~6.0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3 乙酸乙酯 32127 易燃 -4 2.0~11.5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4 乙酸丁酯 33645 易燃 22 1.2~7.5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5 乙醇 32061 易燃 12 3.3~19.0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6 苯 32050 易燃 -11 1.2~8.0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7 丙醇 32064 易燃 12 2.0~12.7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8 甲苯 32052 易燃 4 1.2~7.0 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9 异丁醇 33552 易燃 27 1.7~10.6 第3.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0 松节油 33638 易燃 35 0.8~16.0 第3.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1 二甲苯 33535 易燃 25 1.1~7.0 第3.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2 环己酮 33590 易燃 43 1.1~9.4 第3.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3 香蕉水 32198 易燃 25 1.0~10.1 第3.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14 松香水 33643 易燃 主要成分是200号溶剂油与二甲苯的混合物。
物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伤害等,具体分析如下:
3.1.1火灾爆炸
油漆常用的溶剂、稀释剂、大多数都是易燃易爆液体,且丙酮、松香水、汽油、乙酸乙酯等又容易挥发出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遇明火极易燃烧、爆炸。
易燃液体也和其他物体一样,受热后具有膨胀性,故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就会使容器膨胀,以致爆裂产生爆炸。
由于其易燃易爆性,往往火灾和爆炸连锁发生,造成更大破坏。
3.1.2中毒
易燃液体本身或其蒸气大多具有毒害性,有的还有刺激性、麻痹性和腐蚀性。如果发生泄漏或其他方式接触,有毒物质通过人体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体内,会造成人身急性中毒,如果长期接触可引起慢性疾病,同时其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
3.1.3其他伤害
在经营过程中,有关人员如果管理失误或操作不当,油漆商品从货架上滑落,或者发生撞击,可能伤害操作人员的脚、手及其他部位;如果油漆包装不好,或者其他原因开裂,极易引起上述火灾、爆炸和中毒危险事故。
3.2 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2.1经营过程描述
XXXX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采用直拨直销式的销售方式。即:由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入危险化学品,直接销售给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或生产厂家。
3.2.2经营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采购过程:购入无证、包装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在提货、运输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而引起事故。
销售过程:把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没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能会使相关人员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过程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事故。
3.3重大危险源辨识
XXX公司危险化学品均采用直拨直销经营方式,公司未设置储存场所。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4辨识小结
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分别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伤害等危险因素。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