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处罚细则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
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江苏武进曲棍球基地迁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如发现以下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接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甲方,逾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十倍金额进行扣除。
1、不按图纸、标准图集、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 。罚款200-500元/次。
2、发现图纸错误,仍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500元/次。
3、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进场(含限时退场,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或证件失效。罚款500元/人次。
4、对作业人员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管理,无本人签字,工人安全意识较差。 罚款500元/次。
5、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 工人500元/人、管理1000元/人
6、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罚款1000
元/次/处。
7、“三宝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 罚款1000元/次/处。
8、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载人或超载 。罚款1000元/次。
9、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无限位器、断绳保险装置、停靠装置、吊篮无安全门等 。罚款1000元/次/处。
10、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井架超高未与建筑物连接或连接不规范。罚款1000元/次/处。
11、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操作者无上岗证、擅自脱岗、违规操作。罚款500-1000元/次。
12、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吊运物件时发生坠物 。罚款5000元/次。
13、塔吊、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等,未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 。罚款1000元/次/处。
14、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 。罚款1000-3000元/次/处。
15、用电施工机械,未接符合要求的保护线。罚款500元/次/处。
16、施工机械传动装置未加保护罩或带病作业。罚款500元/次/处。
17、电路未作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罚款1000-2000元/次/处。
18、闸刀开关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罚款500元/次/
处。
19、配电箱、电线电缆架设不符合要求,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罚款 1000元/次/处。
20、未按“一机一闸一保”设置开关和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 罚500元/次/处。
21、卸料平台未按自成独立稳固体系搭设,而与脚手架或支模架连为一体。罚款2000元/次/处。
22、脚手架立杆间距、节点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基础未硬化 。罚款1000元/次/处。
23、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斜拉杆搭接不规范,无扫地杆 。罚款500元/次/处。
24、脚手架未超过施工作业面或超出高度不够 。罚款500元/次/处。
25、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或有探头板 。罚款500元/次/处。
2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次/处。并负责对整个工地大便进行清扫,举报者将奖励500元/次。
27、甲方或监理通知开现场会议,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有缺席者,罚款500元/次。
28、如发现在电梯井内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罚款2000元/次。
二、除以上条款外,发现各标段或专业施工单位有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视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次。各标段或专业施工单位有如违反上述条款,除进行处罚外,还将限期整改。如各标段或专业施工单位有多次重复出现同一事故,将加倍进行处罚。
三、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分、考核,严格按建设部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的评分标准执行。单项得分在69分以下者,每项罚款1000元,得0分者,每项罚款10000元。
四、本《安全处罚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