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供货协议(改)
快餐供货协议书
甲方(采购): 乙方(供应):
甲乙双方分别为购货方及供货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保障双方经济利益特签订以下条款(共一页):
一、供货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独家供应。协议期间内,任何一方有终止合约意向,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二、供货内容及双方责任:
1、甲方根据需要,月初与乙方确定好当月各商品的价格,该月商品价格均以此价格为准,乙方不得调价。甲方按照需求,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提供必须的卫生餐具。乙方保证按甲方送货要求交送货物。
3、乙方送交的货物由甲方指定专人接收,乙方送达、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退货。
4、乙方送达的所有货物,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甲方人员签名确认,其中一联交乙方,作为乙方送货回执,乙方根据该联与甲方财务对账和收款凭证。
5、乙方按市场价和甲方定价,定价后双方不得中途改价,除非经双方再次协商后。
6、乙方有采取不正当行为自行与客户进行直接交易,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客户自行通过自己的方式与乙方采购与甲方无关。
7、请乙方提供涉货清单和附件。
8、乙方必须提供全部合法证照给甲方。
三、结算方式及其他规定:
1、甲、已双方货物的货款结算为10天,每10天对账一次,统计每期所送货物所有单据总额,经双方核对确定金额无误后,由乙方开相应金额的收据。甲方在次日支付上期的所有货款,甲方可以以现金支付或其他方式进行汇款。
2、甲方如未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终止合约并收清所有货款。
3、乙方现金请款时,必须携加盖公章的收据,如需要银行汇款,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银行具体账号。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话号: 电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