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安全危化品检查表
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建筑设计防规范>>, GB50016-2006,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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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现行国 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规定的 “二级” ; 相邻房间应是非明火、散发 火花地点;与其他房间相邻 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 火墙;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 得 有 地 下 室 或 其 他 地下 建 危 险 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 化 学 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 品 库 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 械通风为辅, 保持通风良好。 有防阳光直射库内的隔热、 降温等措施。 闪点小于或等于28℃的危 险化学品库房仓库屋面上设 置冷却水管,气温在30℃ 以上时喷水降温。库内温度 保持在28℃以下为宜,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 》 5.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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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存放区必须有 MSDS, 须将 MSDS 贴于存放地点(需 提供中文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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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库房仓库 ( 暂存 仓)紧急停电后无排风措施, 应制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窗户必须 安装通风设备; 危险化学品库房仓库应设置 专人管理 ; 危险化学品库房 摆放在储存在专用仓库及独 立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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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 学品规定》 第 12 条使用 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 标识 , 危险化学品应有 安全标签 , 并向操作人 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 书.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GB15603-1995 5.4.1 贮存化学危险品 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 备 , 并注意设备的防护 措施.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GB15603-1995 4.4 储存化学危险品的 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 识的技术人员 , 其库房 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 ,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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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易 性 危 化 品 房
燃 爆 险 学 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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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 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所有危险化学品外包装应有 《GB-13690-2009》 安全标签,并且符合 《GB-13690-2009》要求 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火建筑的库房内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 3.2.1.1 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和液化气体类宜储藏于一级 GB17914-1999 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2.1.2 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机过氧化物宜储藏于一、二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GB17914-1999 3.2.1.3 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宜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级的库房内。 GB17914-1999 3.2.1.4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 GB50016-2006,3.3.9 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 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 低于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 与其它部分隔开。 地面应是不会发生火花的地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面; (不发火金属地面, 其材 通则 (GB15603—1995) 》 料一般常用铜板、铝板等有 色金属制作。不发火非金属 材料地面,又可分为不发火 有机材料制造的地面,如沥 青、木材、塑料、橡胶等敷 设的,但由于这些材料的导 电性差,具有绝缘陛能,因 此对导走静电不利,当用这 种材料时,必须同时考虑导 走静电的接地装置;) 根 据 贮 存 危 险 化 学 品的 种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 通则 (GB15603—1995) 》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 线路、开关、电器等应与之 匹配合理。仓库的电气设备 必须有持证电工进行安装、 检查和维修保养;库房内不 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 明灯具和开关等电气设备采 用隔爆型;库房内设的配电 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 塑料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 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 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 禁 止 使 用 不 合 格 的 保险 装 置。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 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 地装置。 存储和分装易燃液体采用静 电接地夹将桶壁与地连接起 导除静电作用。 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的建筑, 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检查依据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则(公安部 1990.04.10 实施) 》第 39、40、41、 45 条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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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5.4. 2
16 17 腐 性 危 化 品 房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5.3.3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GB50016-2006,3.6.11 蚀 腐 蚀 性 商 品 的 库 房 应是 阴 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 险 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 学 防腐蚀处理。 库 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 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燥通 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腐蚀性商品货棚、露天货场 条件:货棚应阴凉、通风、 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 干燥。 害 毒害性商品库房结构完整、 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 险 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 学 施。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 级。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5-1999 3。1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5-1999 3.1.1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5-1999 3.2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6-19
99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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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毒 性 危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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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 6.1.2 GB15603-1995 9.1 根据危险品特性和 仓库条件 , 必须配置相 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 灭火药剂 . 并配备经过 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 防人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11.4.2 条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使用规范》第 3.2 条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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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库 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 房 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 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 应加高铁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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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易 性 危 化 品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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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 危险化学品库房仓库必须配 爆 置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具 和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弹、 灭 险 火器、砂土、可燃气体浓度 学 报警装置、通风装置等) 库 可燃气体仓库应设置可燃气 体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器的数量 应满足被检测区域的要求。 每 个 检 测 器 的 有 效 检测 距 离,在室内不宜大于 7.5m。 可燃气体仓库操作不得使用 能产生火花工具 . 作业场所 远离热源与火源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配备防盗 报警装置的专用仓库内单独 剧 毒 存放,严格实行双人收发、 品 管 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 理 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 制度。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 消防的要求, 设置明显标志, 并保证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 警联络,储存设备和安全设 施应当定期检测。 剧毒化学品生产、 储存单位 必须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 产量、 流向、 储存量和用途。 记录应当至少保存 3 年。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 7.2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十四条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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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应 将 储 存 剧 毒 化 学 品的 数 理办法》第十六条 量、地点及单位负责人的情 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危险化 学品监督管理综合工作部门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备案。 剧毒品储存及使用场所应有 防止中毒应急设施 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使 用单位, 应当对本单位生产、 储存、使用装置每年进行一 次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 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 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 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 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 学品的,应当根据剧毒化学 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 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 监测、通风、防晒、调温、 防火、灭火、防爆、泄压、 防毒、消毒、中和、防潮、 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 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 等安全设施、设备
,并按照 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 全运行要求。 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 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 储存和使用场所悬挂、张贴 警示标志,设置通讯、报警 装置,并保证其处于正常适 用状态。 从配送单位采购的剧毒化学 品使用完毕后,废弃的剧毒 化学品包装物交由剧毒化学 品配送单位统一回收,不得 挪作他用或擅自丢弃。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 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 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 的要求。 2.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 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 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
检查依据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 例》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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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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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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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 毒 品 废 弃
《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 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 通则》(GB15603-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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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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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 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 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 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 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 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 施。 4.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 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 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 还应与周围建筑、 交通干道、 输 电 线 路 保 持 一 定 安全 距 离。 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 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 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 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 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 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 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 压力容器的, 必须有压力表、 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 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 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 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 剂应单独存放。 7 .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 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 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 物质。 8. 腐蚀性物品, 包装必须严 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 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3.3.3.2. 2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 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应有防泄 则》 (GB15603-95) 漏设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例》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 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 品应当标注中文名称、安全 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并 定期检查。 小型仓库应符合零售业务店 面的有关规定。零售业务的 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
的库 房 (或罩棚) 应有实墙相隔。 单 一 品 种 存 放 量 不 能超 过 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 2t。 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 乳剂 H(编者注:可能是“发 孔剂”或“发泡剂”)与酸或 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 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 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 分别储藏。 各种商品不允许直接落地存 放。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 般应垫 15cm 以上。 遇湿易燃 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 解的商品应根据情况加大下 垫高度。 库房、货棚或露天货场贮存 的商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 施,库房一般不低于 15cm, 货场不低于 30cm。 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 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 贮存。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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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 规定 (GB15258-1999)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 书编写规定 ( GB16483 -2000)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 18265-2000 5.4.7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3.3.3.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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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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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易 燃 易爆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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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5-1999 5.1.1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3.3.3.2. 3 遇湿易燃物品,自燃物品: 如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 藏养护技术条件》 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 GB17914-19993.3.3.25 储藏。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 GB17914-19993.3.2.7 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酸盐、 亚硝酸盐、 过氧化钠、 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 藏。 (1)易燃物品应码行列式 压缝货垛, 做到牢固、 整齐、 美观,出入库方便,一般垛 高不超过 3m。 (2)堆垛间距: a) 主通道大于等于 180 cm; b) 支通道大于等于 80 cm; c) 墙距大于等于 30 cm; d) 柱距大于等于 10 cm; e) 垛距大于等于 10 cm; f) 顶距大于等于 50 cm。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 5.1.2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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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及通道禁止存放易燃 品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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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板水等危险化学品库房不 可以乱放;应放置合适地点 单独存放(独立环境、可将 化学品分装场所移至其它位 置) 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应设 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 防毒面具和防毒服:使用单 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 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 处理的方法。凡产生毒物的 作业现场应设有稀释水源, 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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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 品 贮 和 业
毒 存 作 场
第 29 条任何单位、 个人 —不得占用、堵塞、封 闭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 . 人员密集 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 碍物. 《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4-1999 第 3.2 条储藏易燃易爆 商品的库房,需易于通 风、干燥和避光。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AQ0∕ T9006-20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二 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 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
序号
类别 所
检查内容 毒服,实行专人管理,有明 显标识。 酸作业应有紧急冲淋和洗眼 器
检查依据 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 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 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 范设施。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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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 性 危 化 品 存
蚀 险 学 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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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 性 危 化 品 存
害 险 学 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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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险 化 学 品 作 业 现场
腐蚀品库内存放需符合 “六 距”要求)1)堆垛高度 a)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 平放,一般不超过 3m;b) 大箱 (内装坛、 桶) 1.5m; c) 化学试剂木箱 2~3m;d)袋 装 3~3.5m。 (2)堆垛间 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 180cm;b)支通道大于等于 80cmc)墙距大于等于 30cm; d)柱距大于等于 10cm;e) 垛距大于等于 10cm; f)顶距大于等于 50cm。 1、 堆垛方法商品不得就地堆 码,货垛下应有隔潮设施, 垛底一般不低于 15cm。一般 可堆成大垛,挥发性液体毒 品不宜堆大垛,可堆成行列 式。要求货垛牢固、整齐、 美观,垛高不超过 3m。 2、 堆垛间距 a) 主通道大于等于 180cm; b) 支通道大于等于 80cm; c) 墙距大于等于 30cm; d) 柱距大于等于 10cm; e) 垛距大于等于 10cm; f) 顶距大于等于 50cm。 作 业 现 场 应 设 有 安 全告 示 牌,标明该作业区危险化学 品的特性、操作安全要点、 应急预案等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5-1999 5.2 5.3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技 术 条 件 》 GB 17916-1999 5.1 5.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AQ0∕ T9006-2010 5.10 职业健康 5.11 应 急救援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控制危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险化学品的领用量(车间内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贮存量最高不得超过 24 小 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二
序号 56
类别
检查内容 时用量) , 并定点存放, 禁止 敞盖口存放;不得放在过道 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 光暴晒。使用后的包装物应 由使用单位通知回收部门当 天收回,不得堆放在生产现 场。
检查依据 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 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 (包括工艺)应当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要求,并根据所使
用 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 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 使用方式,建立、健全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 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591 号第十 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 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 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 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 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 , 应当与所包装 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 用途相适应。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 本规范 AQ0∕ T9006-2010 5.10.1 职业健康管理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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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 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 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 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 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 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 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企业应对盛装、输送、贮存 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 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 明其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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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 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 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 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 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 度 不 得 高 于 国 家 规 定的 标 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 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 下使用。设置有效的通风装 置;可能出现突然泄漏大量 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 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 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库应当制定本单 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 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 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 器材、 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 并定期组织演练。 印刷机或机械设备上禁止放 置各类油脂桶、杂物及易燃 物;
检查依据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 》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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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油房内未张贴需配戴防毒 面罩及防护手套等标示 , 需 张贴标示作提醒. 车间环境内桶装化学品使用 时不盖盖不符合要求 ; 二次 分装容器表面必须张贴安全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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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易 危 化 品 业 场
燃 爆 险 学 作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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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 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 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 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 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 门。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地面滚动。 藏养护技术条件》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 学品规定》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 法,消除、减少和控制 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 生的危害:-----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 生措施。 GBZ158-2003 第 7 条1997 第 16 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 法,
消除、 减少和控制工 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 的危害 ;( 三 ) 采用能消 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 制措施 ( 如隔离、密闭 等); 1997 第 14 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 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 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 对于危险化学品 , 在转 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 贴安全标签--《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1999 7.3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65 腐 性 危 化 品 业 场 蚀 险 学 作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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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毒 性 危 化 品 业 场 害 险 学 作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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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化 品 火 定
险 学 防 规
GB17914-19997.4 库房内不准分、 改装, 开箱、 《易燃易爆性的商品储 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 在库房外进行。 GB17914-1999 7.5 (1)操作人员必须穿工作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 技 术 条 件 》 GB 胶皮围裙等必要的防护用 17915-19997.1 具。 (2)操作时必须轻搬轻放,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 技 术 条 件 》 GB 动和撞击。 17915-19997.2 (3) 不能使用粘染异物和能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 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 技 术 条 件 》 GB 远离热源和火源。 17915-19997.3 (1) 装卸人员应具有操作毒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 技 术 条 件 》 GB 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 17916-1999 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7.1 (2) 作业人员要佩戴手套和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 技 术 条 件 》 GB 防护服。 17916-1999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3) 作业中不得饮食, 不得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 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 技 术 条 件 》 GB 作业完毕,必须及时用肥皂 17916-1999 (或专用洗涤剂) 洗净面部、 7.3 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 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 则(公安部 1990.04.10 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 实施) 》第 5 条 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 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 的,不得交付使用。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 指示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标志应 则(公安部 1990.04.10 漆色醒目、完好。 实施) 》第 30 条 2、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 耐
序号 73
类别
检查内容 火等级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邻库 房应有防火墙隔开。 3、 消防设施应布局合理, 消 防通道畅通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 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 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 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 乙、 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 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 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 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 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 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 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 停放和修理。 脱模剂等易燃物质需远离塑 胶机发热炮筒或设备附近.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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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则(公安部 1990.04.10 实施) 》第 27 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规 则 ( 公 安 部 1990.04.10 实施) 》第 3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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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 害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 房 的 丝 印 、 移 印 作 业场 所 应”严禁烟火”不允许作业 人 员 在 上 述 环 境 使 用打 火 机、 明火.有明火作业的要进 行防火分区隔离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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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 害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 房的丝印、移印作业场所与 其它无毒无害 , 无易燃易爆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则(公安部 1990.04.10 实施) 》第 31 条 GB/T3869-2008 第 3.8 条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 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 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 电 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 燃、 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GB/T12801-200 8 第 5.3.1 条对易燃易爆 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 程 , 应采取防火防爆措 施. GB2894-2008 第 4.1.3 条(1-2)—有甲、 乙、丙类火灾危险的场 所需使用禁止烟火标 示. GBZ/T194-2007 第 61 条产生有毒有害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库房的作业人员 未进行防火分区 .A. 沏混泥 土砖墙作气密性分隔、装乙 级或以上的防火门 ;B 将使 用危险化学品库房的丝印、 移印作业搬离至独立场所. 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 害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 房的丝印、移印作业场所环 境电气设施无防爆措施 , 同 一作业场所环境电气设施全 部采用防爆措施.
检查依据 气体的工业作业场所应 与其他作业场所相隔 离 , 并设置一定的卫生 防护距离.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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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油墨、天那水等有毒有 害 ,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 房的丝印、移印设备未装设 局部抽、 排风系统.按要求每 台丝印、移印机必须装设局 部抽风装置.(车间内通风系 统应改善通风 , 减少消除化 学品浓度和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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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 危 险 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化 学
GB50058-1992 第 2.5.2 条爆炸性气体 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 符合下列规定:一、 根据 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 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 结构的要求 , 应选择相 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中 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 范>GBZ/T194-2007 第 58 条散发有毒有害 物质的作业场所 , 应用 密闭的方法防止毒物逸 散 , 在密闭不严或不能 密闭之处 , 应安装通风 排毒设施维持负压操 作 , 并将逸散的毒物排 出. 第 66 条密闭毒物发生 源 , 应合理采用局部排 风设施就地排出毒物 , 防止毒物的逸出和扩 散. 第 6.2.3 条有低浓度有 毒有害有气体散发 , 且 其散发点较分散的情况 下 , 宜采用全面通风换 气使用工作场所空气中 有毒有害气体蒸汽达到 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 》 10.1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则(公安部 1990.04.10 实施) 》第 23 条
检查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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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废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 弃 沾 油 纤 维 物 品 以 及 可燃 包 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 定期处理。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 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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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通则 (GB15603—1995) 》 10.2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 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 通则 (GB15603—1995) 》 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 10.3 境。 化学品空桶不能随意乱放 , GB15603-1995 得堆放于沟、渠边. 10.3 按化学危险品特 性 , 用化学的或物理的 方法处理废弃物品 , 不 得任意抛弃、 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