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撤离应急预案
人 员 撤 离 应 急 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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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撤离应急预案
深圳市由于地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沿海遭受台风影响较为频繁的地区,台风暴雨风暴潮来临前,接到预报,建筑工地内可能危及到施工员工生命安全时,应迅速通知有关施工员工,按预案进行疏散,出现险情时,按预案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预有准备;属地为主,严密组织;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工作原则,充分认清严峻的防汛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相应的人员撤离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及项目机构主要成员为组员全面负责人员撤离工作,各有分工,责任到位。
应急预案机构人员配备:
三、通讯联系: 市建设局值班电话: 项目部24小时值班电话: 人民医院电话:
急救电话:120 四、工作任务
1、安排专人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当气象部门发布红色、橙色暴雨信号或台风预警信号时,立即停止施工,督促有关施工人员撤离到民政部门要求开放作为避险场所。
2、接到撤离通知后,对撤离到避险场所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和办理交接手续,同时选派1名留守人员进行联络。
3、组织机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对工棚、危险边坡、高空构筑物等建筑物进行安全巡查,确保人员全部撤离;
4、人员撤离车辆由撤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专人驾驶员负责接运; 5、人员撤离后,项目部保安员要加强对现场的治安巡逻。
6、雨中雨后加强巡查工作,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对工棚、围墙、基坑及边坡等危险区域加强监测,以免大量积水造成坍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职责 1、
撤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的落实,
确保通讯的畅通。 2、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撤离,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
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