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的抗震设防烈度
本报讯(记者 吴宏雄)根据新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我省抗震设防区域扩大,相当部分县市提高了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任务加重了。这是12月12日记者从全省勘察设计暨工程抗震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我省抗震设防区(县市)共增加了13个,其中6度设防区原为27个县市,现增加为39个县市;7度设防区原为23个县市,现增加为24个县市。福鼎、福安、柘荣、寿宁、周宁、松溪、建宁、将乐、明溪、清流、连城、上杭、永安等县市原抗震设防烈度小于6度(即5度),现提高为6度;华安由6度提高到7度。这次调整后,我省仅有武夷山、光泽、邵武、建阳、顺昌、浦城等县市小于6度区。根据要求,我省同一设防区的部分县市,设计基本抗震加速度值也提高了。厦门、漳州、泉州、晋江、石狮、龙海、长泰等市县,虽仍为7度设防区,但这些地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提高了0.15g,通俗地讲就是相当于按7.5度设防。有关方面要求,对新增的13个县市,原来没有抗震设防经验的,一定要抓紧落实,及时赶上
农村危改房抗震设防烈度不得低于六度
2011-8-10 8:52: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住房城乡建设部9日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该基本要求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地区重建和新建一、二层农村危改房的抗震设计与施工。
对于非抗震设防地区农村危改房,也应参照该基本要求并按6度设防标准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对于9度设防地区的农村危改房建设,其抗震构造措施则应高于该基本要求的标准。
农村危改房是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并得到政府建房补助的农户的主要居住用房,不包括农户生产、生活辅助用房。对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的农户主要居住用房,按有关规定评定为整体危房的,应拆除重建;评定为局部危险的,应维修加固。
按《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抗震设计的农村危改房,其基本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或经简单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致严重破坏,围护结构不发生大面积倒塌。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凡享受各级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农户实施住房重建或新建的,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要求有关规定。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乡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员要按照抗震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设计、施工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所有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须经抗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拨付全额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