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活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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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活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GB/T29490-2013)
一、销售部门收集市场上与待销售产品同类的产品信息,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其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形成待销售产品《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
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制定或审核待售产品的商标注册方案,报知识产权主管或企业领导审批后,办理商标注册事项;
三、销售部门根据待售产品《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制定产品知识产权标注和宣传方案,并就方案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
四、销售部门拟定《产品销售合同》,并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实施知识产权条款审查,审查合同中有关供销双方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条款是否齐全、合法,形成《合同条款知识产权审查意见书》;
五、销售部门与购买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监控购买方对产品的使用状况以及其对该产品之商业秘密的保护状况;监控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状况以及对销售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状况;
六、销售部门建立销售商的档案,记录购买方的资信信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销售环节中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知识产权侵权处理预案,会同法务部门对销售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做好处理工作。
公司销售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