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宗地及房产测绘技术工作报告
马钢粉末冶金公司
宗地面积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测量
工 作 技 术 报
告
马钢集团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安徽·马鞍山
马钢粉末冶金公司
宗地面积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测量
工作技术报告
总 经 理: 潘兴荣 总工程师: 刘元华 项目经理: 李 龙 技术负责: 于光涛 房产负责: 邹 勇 编 写: 李 龙 审 核: 陈贤友
马钢集团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16日
目 录
第一章、工程概述 ............................................. 1
1、任务来源 . ............................................... 1 2、作业技术依据 . ........................................... 1 3、投入的仪器设备 . ......................................... 2 第二章、宗地面积测量 ......................................... 2
1、平面坐标系统 . ........................................... 2 2、宗地面积测量 . ........................................... 2 3、完成工作量 . ............................................. 3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量 ..................................... 4
1、基本信息 . ............................................... 4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 4 3、房屋测量统计表 . ......................................... 5 第四章、提交测绘成果 ......................................... 7
附表: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附图: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宗地图 附图:马钢粉末冶金公司房产分丘图 附录:含有上述信息的数据光盘1张。
第一章 工程概述
1、任务来源
根据马钢粉末冶金公司改制的需要,我公司受马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的委托,对马钢粉末冶金公司的土地及房产进行测绘工作。
本次测绘项目位于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北塘路。
2、作业技术依据
⑴ 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宗地红线(马钢基建技改部提供)(电子版); ⑵ 本工程执行的有关规范、规程主要有: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97)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地籍测量规范(CH5002-94)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1993)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房产图图式(GB/T 17986.2-2000)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3、投入的仪器设备
本项目主要投入的仪器设备有上海华测X900系列RTK 、南方NTS-362R 全站仪、钢尺、徕卡手持测距仪、计算机、数码相机、打印机等仪器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GPS 数据处理、地形成图和房产成图等软件系统。
第二章、宗地面积测量
1、平面坐标系统
本次宗地图测绘首级平面控制测量采用2008年马鞍山市国土局施测的E 级控制网。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1.5°任意带),中央子午线118°30′,参考椭球采用克拉索夫斯基椭球,长半轴a=6378245米, 扁率α=1/298.3。
2、宗地面积测量
本次测绘项目根据作业技术依据所列的有关规范细则进行测算,权属界线由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委托何学愚同志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指界。界址点、界址线的测绘依据宗地的土地利用现状,硬界以明显地物为界,软界依据指界人的现场指认。
作业组接到任务后,首先搜集了相关的资料,根据现场指界人的指认现场标定标记,绘制宗地草图,并在现场采集相关拐点坐标数据和祥测宗地红线内的地物,经内业组处理绘制出宗地图。
3、完成工作量
本项目自4月11日进入现场开始作业,4月13日提交初步成果资料,并严格按照4.13会议精神对局部宗地面积进行调整和分块面积计算,至4月16日圆满完成全部生产任务,全部成果资料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工期和成果资料格式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完成的工作量详见附表1。
完成工作量统计表 附表1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测量
1、基本信息
马钢粉末冶金公司位于金家庄区北塘路,总占地面积210318.60 m 2,总建
筑面积41528.78 m2。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应具有上盖; 应有围护物;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 层高在2.20或2.20米以上; 可做为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5)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
(2)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3)房屋之间的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7)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8)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未尽事宜参照《房产测量规范》﹙GB ∕T17986.1—2000﹚。
3﹑房屋测量统计表
第四章、提交测绘成果
项目完成后,提交下列测绘成果壹式伍份,每份成果包括: 1、工作技术报告; 2、宗地界址点成果表; 3、马钢粉末冶金公司宗地图; 4、马钢粉末冶金公司房产分丘图; 5、含有上述信息的数据光盘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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