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站的安全运行
变配电站的安全运行
一.现场管理要求
1. 变配电所应有以下记录 (1)操表记录:按规定的时间,抄录各开关柜、控制柜上的电压、电流、有功和无功的电能及变压器温升等。
(2)值班记录:记录系统的运行方式、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布置、事故处理经过、与运行有关的事项及上级下达的指示要求等。
(3)设备缺陷记录:记录发现缺陷的时间、内容、类别、以及消除缺陷的人员、时间等。
(4)设备试验、检修记录:记录试验或检修日期、内容、发现问题处理的经过、记录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及排除情况、试验数据。
(5)设备异常及事故记录:记录发生的时间、经过、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及原因、处理措施。
2.变配电所的制度
(1)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倒闸操作票制度。
(4)巡视检查制度。
(5)检修工作制度。
(6)工器具保管制度。
(6)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 运行基本要求
(1)变配电所等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悬挂相应的警告标志,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及通讯设施。
(2)为电器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电压等级的绝缘用具及防护用具。
(3)变配电所的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报告应存档保管。
(4)变配电所的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棒及验电器的绝缘性能,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用具应整齐防在干燥明显的地方。
二、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变配电所的电器设备操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严禁口头约时停电、送电。
(3)值班人员应确切掌握本所变配电系统的接线情况及主要设备的性能、技术数据和位置。
(4)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所事故照明的配备情况和操作方法。
(5)按要求认真正确填写、抄报有关报表并按时上报。
并将当日的运行情况、检修及事故处理情况填入运行记录类。
(6)值班时间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
(7)值班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器“应知”、“应会”技能,有一定排除故障的能力,熟知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
(8)在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应有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并应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范围及带电设备所在位置。
(9)如遇紧急情况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来不及向上级报告时,值班人员可先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
(10)变配电所发生事故或异常现象,值班人员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电器负责人。报告前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恢复工作。
(11)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三、值班人员安全须知
(1)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及警戒线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和巡视。
(2)巡视检查时应注意安全距离。
(3)电器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
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内,以防止突然来电。
(4)巡视架空线路时、禁止随意攀登电杆、铁塔。两人检查时,可以一人检查,一人监护,并注意安全距离。
(5)在雨、雪、雾天气巡视及检查接地故障时,必须穿绝缘靴。雷雨天气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
(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和巡检检查时与故障点保持一定的距离。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四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八米以内。接近上述范围时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四、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提前到岗,交接班人员须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后方可离去。
(2)交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a.整理报表及检修记录等。
b.设备缺陷、异常情况记录。
C核对并整理好消防用具、工具、钥匙、仪表、接地线及备用器材等。
e、提前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交接班时应交清下列内容。
a、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及处理经过。
b 、设备检修、改造等工作情况及结果。
c 、巡视检查中的缺陷和处理情况。
d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动作情况。 e 、当班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及有关措施。
(4)接班人员接班时须做好下列工作。
a 、查阅各项记录,检查负荷情况、音响、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b 、巡视检查设备、仪表等,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c 、了解倒闸操作及异常事故处理情况,一次设备变化和保护变更情况。
(5)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
a 、接班人员班前饮酒或精神不正常。
b 、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故障时。
c 、设备发生异常尚未查清原因时。
d 、正在倒闸操作时。
五、巡视检查
电气事故发生以前,一般都会出现声音、气味、变色、温升等异常情况。为了及时掌握运行现状,尽早发现缺陷,因此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通过人的“视、听、嗅、触”感官进行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中的规定。
a 、巡视检查必须注意安全。
b 、变电所每班至少巡视两次,根据情况增加次数。 c 、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雪、雾)时室外电气设备应进行特殊检查。
d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有恢复运行以后,对事故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e 、电气设备存在有缺陷或过负荷时,至少每半小时巡视一次,直至设备正常。
f 、新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时,可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2)、正常巡视检查的内容
a 、多油断路器、减速器、变压器的油位应合格,油温正常,油色透明,阀门,外壳,油面指示器等处清洁,无渗漏油现象。
b 、硫氟化硫开关压力值是否正常。
c 、开关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无氧化过热现象。 d 、检查变压器油温是否超过允许值,油温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变压器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呼吸器内干燥剂的潮解情况,防爆膜有无破裂,气体继电器是否漏油。
e 、检查电容器的外壳有无膨胀变形,有无异声,三
相电流是否平衡,电压是否超过允许值,放电装置是否良好。
f 、油断路器的分合指示器及红绿灯指示是否正常,内部应无相声,油面、油色正常,无漏油现象。 g 、避雷器内部应无异声,放电计数器数字清晰。 h 、硅整流装置及各内直流电源装置有无异声、过热、异味。
i 、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有效、安放合理;
六电气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配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3进行安全检查
4加强安全教育
5建立安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