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05-15
医院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使用空调设备,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确保医院正常用电,厉行节约,现对空调使用做如下规定:
1﹑空调开启时间:上午9时~晚上11点(由总务科统一开启关闭电源),夏天35℃以上,冬天6℃以下。
2、病区空调的遥控器统一由各科室护理部管理,严禁放置在患者处。
3﹑制冷设置温度原则上不低于26℃,制热不高于20℃。
4﹑严禁空调与电扇或取暖器同时开启使用,使用空调期间,必须关闭病房门窗,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各病区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作用和维护,不得随意打开机壳或拆卸机件,如有异常情况速报总务科或总值班,及时进行修理。 6﹑患者出院后的空置病房要及时关闭空调。
7﹑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天收取空调费,不得漏收或少收。
8﹑对患者要做好医院空调使用管理规定的宣教工作。
9﹑非临床科室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如发现一次扣除本科室当月一人次奖金。
以上规定请各科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做好督促工作,总务科做好巡视督查管理工作。
201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