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届毕业生师范类奖学金领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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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2013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
一、发放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计[2006]11号)及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2005]14号)精神制定本发放办法。
二、发放对象
毕业后在我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1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发放标准
按在我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发放,共2000元。
四、发放程序
1.毕业生报到后将派遣报到证复印件和接收单位开出的就业证明(就业证明函电子版见群共享80573013),以挂号信方式自8月初开始邮至学校(通信地址:安师大花津校区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邮编:241003)。
2.学生处核实汇总后,交财务处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的本人农行卡一次性发放。若农行卡丢失,请于毕业离校前挂失补办,并在财务处网站登记新卡号。
3.学校定期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发放情况,发放不成功的请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0553-5910092)。凡因学生信息填写错误或卡号未及时更新导致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无法进行的,责任自负。
五、发放批次
1.第一批发放时间:毕业生于2013年8月20日之前将材料寄到学校,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于2013年9月初发放;
2.第二批发放时间:毕业生于2013年8月20日-12月31日期间将材料寄到学校,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于2014年元月初发放。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以寄往学校的邮戳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