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塔吊司机信号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建四局五公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编号:
4、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5、起吊离地20~30cm,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衡、有浮摆物、钩挂及其他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6、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7、吊运中突然停电或发生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稳定位置并垫好。
8、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越过。必须越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50cm。
9、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保持2m的距离。
10、本工地附近有两台邻近塔吊,指挥人员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11、吊物不易放平稳或易脱钩的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挂吊运。
12、严禁吊物越过居民、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13、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起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装作业。
14、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2)信号不明;(3)吊物下方有人;(4)吊物上站人;(5)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牵、斜吊;(7)散物捆扎不牢;(8)零、散、小物件、无容器;(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10)六级以上强风。
1、严格遵守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私自找人代班。
2、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塔机底节处连接盘的焊接情况有无裂纹,最上一道附墙装
置的连接销、焊接、预埋件是否正常,各传动机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均应符合标准,主要连接螺
栓有无松动,钢丝绳磨损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发现有异常及时报项目部立即
排除,禁止瞒报、让设备带病运行。
3、检查电源电压达380V,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空载运转检查超高、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
方可作业。
5、作业前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先鸣铃然后再进行起吊作业,冬季驾驶室取暖,应
注意防火、防触电。严禁使用碘乌灯取暖。
6、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行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
动机停止转动后,在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吊钩提升接近臂杆、小车行至端点,应减速缓行,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大于2米。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