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总结
第一章 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制度结构、服务网络和工作运行机制三个方面,制度结构是核心。
二、社会保障内涵
1、社会保障的宗旨是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即以政府干预弥补市场失灵,消除竞争机制运行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全因素。
2、它是一种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有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保障责任的社会机制和经济机制,以区别于纯粹的“国家保障”和“用人单位保障”。
3、它主要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为公民提供各类保障,其中既有属于共同保险性质的各类社会保险项目,已有转移支付性质的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项目。
4、它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
三、社会保障的制度特征
1、国家主导性 社会保障是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
2、法制性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起来的基本制度之一
3、社会性 社会保障的实施对象、责任和义务、管理具有社会化
4、福利性 社会保障的底限目标是消除和预防贫困,高限度目标是提高省会质量;具
有非营利性质;而且是国家社会政策的核心支柱。
5、人道性
四、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基础是:一个人自立为基点,承认帮助个人抵御在市场经
济可能遇到的生活和劳动风险既是社会和政府的义务与责任,也是个人的权利。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自助者公助。
五、社会保障制度结构具有:整体性、层次性、运动性、相互制约性和功能性。
社会保险:指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人提供收入的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
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缴纳保险税费作为保险基金,满期限
后,在丧失劳动力和失去工作岗位而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可按规定向政府领
取保险津贴。
社会救助:指解决社会保险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社会问题的一种保障形式。社会救助标准低于
社会保险津贴的标准。社会救助的主旨是反贫困。
社会福利:在此教材中从四方面定义,有公共福利事业、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员工
的福利、特殊社会福利亦称民政福利。
社会优抚:指国家和社会对特定优抚对象——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
属、残疾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奖。
六、社会保险类项目和转移支付类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都是有国家和社会对生存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收入在分配的工具,但收 入再分配的性质和形式不同;
2、社会保险的再分配属于横向再分配,即在发生了风险的人与没有发生风险的人之间转移。转移支付类项目再分配属于纵向再分配,即在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贫困阶层转移,有直接转移(货币形式) 和间接转移(实物) 。
3、社会保险的贡献与收益呈对称性(权力与义务对等,工龄替代缴费年限则转化为在劳动上体现对等);转移支付类项目内在贡献与收益的不对称。
七、社会保险类项目和转移支付类项目的分类管理
1、社会保险类要求建立起贡献与受益之间的联系,并进行专项基金管理;而转移支付类项目只能由政府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不能采用收支对应的专项基金管理方式。
2、社会保险主要是为社会成员承担最基本的风险,从而使其获得安全感,而不是处于财富转移的目的。
3、将转移支付类的项目捆绑在社会保险项目中,也会降低双方的效率。
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商业保险:指法人与自然人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依据经济合同向保险人尽义务和收取
相应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出现意外时进行赔偿的一种制度。
联系:
1、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消长但从未互相代替。两者都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 险标的。
2、都是具有化解社会风险、维持经济繁荣的功能。
3、运行机理及其所使用的很多术语和计算方法、预测方法类同。
区别: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2、目标取向不同。社会保险以社会价值为目标,是一种社会政策,具有非营利性质;商业保险则是商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的一种险种,它作为一项金融业务以营利为目的,并趋向利润最大化。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劳动上体现为对等,而商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上面的,并且“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4、资源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5、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政府对社会保险财务承担最终的责任;政府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但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
6、两者补偿水平及保障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水平与生活水平以及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物价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险的保障通过补偿现金和服务两个方式来实现,而商业保险主要由货币的支付关系,缺少服务的内容。
7、可承担风险的范围不同。商业保险属于不可保风险。
九、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具有的潜在优势。
1、政府有权征税以实现对社会性风险的保险。
2、政府能够使几代人共担风险。
3、政府可以对社会保障支出进行指数化调整。
4、精算原则和财务方面的约束机制不同。
十、国家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中具有第一责任人的地位。政府作为权利的执行机构,扮演着执行主体的角色,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控。政府对社会保障财务负有最后的责任。
2、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方主体,是指中央决策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会或其他立法代表机构)和承担调控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专门负责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调控部门、代表执行机构的有关部级机构)。
十一、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通过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来组织劳动活动,并控制劳动过程。
2、义务是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我本单位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障参保手续,缴纳用人单位自身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
3、权利是要求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就与本单位有关的社会保障争议提出诉讼和仲裁;监督社会保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等。
十二、社会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以包含社会保障在内的劳动报酬最大化为其行动目标
2、权利是在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生活来源时享有按照法律规定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领取社会救助、享受社会保险及其他大雨的权利享有要求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事项的权利;享有就与本人有关的 社会保障争议提出诉讼和仲裁;享有监督社会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关工作状况和行为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义务。 十三、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约束机制
1、影响社会保障需求水平因素: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口总量与构成,社会保障项目的多少及其待遇标准的高低。
2、影响社会保障供给水平因素: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收入与储蓄水平、财政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行政和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需求大于供给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的先天性缺陷;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面临诸如人口老化、景气循环、生活费指数提高、金融风险难以控制;三是社会保障水平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四是社会保障水平本身就具有刚性,基线一旦确立,易升不易降。 十四、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
1、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出发点
2、确定社会保障水平的原则:一、保护与激励统一;二、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水平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稳中求妥,采取渐进方式。
十五、社会保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设置应体现“三方性”原则,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雇员(受保人)代表组成。三方代表都有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三方代表人员必须常设的。 十六、“底线公平”的制度措施主要由两项: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制度
十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功能与构建和谐社会,三大和谐:城乡结构的和谐、区域结构的和谐以及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
十八、社会保障法的本质是对公民的生存权进行强制性保护
十九、社会保障法调整的对象是社会保障关系,既不属于公法,又不属于私法,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
第二章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一、1911年,英国政府批准了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和强制性的《失业保险法》,标志着实行了400余年的英国“济贫法”的解体。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极其历史背景
1、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社会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为社会保障奠定了物质的基础,也规定了应采取社会性保障的形式来利用这些社会资源。
2、工人运动兴起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充分条件
三、20世纪60-7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
1. 解决劳资纠纷、缓和劳资矛盾转向构筑社会功能体系
2. 实施对象覆盖范围扩大,惠及全民。
3. 保障项目从零星分散的单项保障向全面体系化方向发展
4. 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化的基础之上
5. 社会保障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分工体系。
四、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
1. 人口老龄化
2. 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削弱了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
3. 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导致信任危机
4. 制度运行的成本与效率状况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五、贝弗里奇提出的四原则
1. 普遍性原则(又称全民保障原则)
2. 保障基本生活原则
3. 政府统一管理原则
4. 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六、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各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举施
1. 调整性改良。不改变原有制度模式的条件下,通过一些具体政策措施的调整增收节支,缓
解制度的财务危机。
2. 结构性改革。不改变原有制度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对现有架构进行大幅度的改革,使其
结构和系统功能得以更新和创新。
3. 根本性改革。指由一种制度模式转换为另一种模式。一种是把传统的现收现付推倒重来,
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积累制度。另外一种是由公共管理储蓄积累模式转变为
现收现付模式。
七、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及其弊端
1. 社会保障以身份属性取代其社会属性,保障范围窄
2. 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紊乱,保障层次单一
3. 社会保障体系不完整,没有失业保险
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中国基本国情
基本国情:一是生产力水平低;二是城乡二元结构;三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不平;
四是人口多,老龄化进程快;五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对
制度的束缚严重。
1. 经济体制转轨的复杂性
2. 经济结构的调整
3庞大的人口数量和人口老龄化影响
4. 全球化带来金融资源、劳动力资源的流动,贸易自由化以及反侵销而使产品竞争加剧。
九、我过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改革的面临的挑战和目标模式
1. 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2. 完善新体制的设计
3. 是现从旧体制到新体制的过渡
4. 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具有社会化、低水平、广覆盖、可持续和促进发展特征的 社会保障制度
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1. 制度、政策的统一性和法制化
2. 注重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3. 从急需解决而又有能力解决的方面入手,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
4. 对国家强制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要坚持低标准起步
5. 加强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及其与相关体制之间在改革中的协调
6. 改革与管理相结合。一是立法建制,二是严格基金管理,防止流失与贬值,三是尽快实现 数据信息管理的计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十一、当今世界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
可以分为强制性、基金性、保障性。
根据上述又可以分为保险型、福利型、强制储蓄型和国家型。
第三章 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分类与特点
分类:
归纳起来分为自养、他养、互养
具体可分为自我储蓄养老、家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和社会保险养老
特点:
1. 由国家建立并实施,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有法律强制性
2. 享受对象必须是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 在老年风险发生之前,社会保险机构必须预先储存一部分基金,这笔基金及其增值部分必须用于支付退休金
4. 对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必要性
途径:一是提高企业征缴比例;二是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至非国有企业员工和灵活就业人群中
覆盖率低的原因一句话“缺乏全国统一政策外,还有制度缺陷”。
1. 我国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
2. 现行政策由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与待遇脱节,存在逆向激励作用
3. 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利于政府利用灵活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4. 大量新成长劳动力中与相当部分进入灵活就业
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依据
1. 制度模式在宏观层次上能够抵御经济周期哦波动、通货膨胀和未来老龄化高峰的不利影 响;在企业层次上,不因企业的兴衰、变迁而影响退休人员养老的领取;在个人层次上,使职工本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且其中的弱势群体应能够得到较多的帮助。
2. 制度筹资模式与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接轨,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商业性人身保险的市场运行机理,并且考虑我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
3. 制度模式要考虑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后的养老问题
4. 制度模式的设计要与企业工资制度协调配套
四、统账结合内涵与功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1. 社会统筹: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第一,它体现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团结互助,分散老年风险;第二,实行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基金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社会公共基金,归投保人所有;第三,实行社会统筹的养老金的支付一半采取待遇限定方式。
2. 个人账户: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专款储蓄”的养老保险形式。第一,国家推行,个人在职期间为其退休后进行强制性储蓄的制度,核心为“自我保障”,也有个人缴费为主,企业适当资助的方式。第二,所有权清晰储蓄积累金记入个人名下,投保人所有;第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一般为缴费确定型。
五、空账户的形成是由于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
制过程中出现的基金缺口以及为弥补缺口导致的个人账户“空转”。
六、基本养老保险金筹资的来源和结构
1. 企业缴费(最基本的来源,缴费要遵循“三个一致”--企业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
养老保险基金的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总额和职工退休后
作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工资总额三者之间保持一致)
2. 个人缴费(缴费比例为工资基数的8%)
3. 政府的财政补贴
八、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水平的合理界限与调整
1. 影响因素:工资水平与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赡养率;平均征缴率;平均余命;养老保险覆盖面;统筹层次;基金的积累率;基金的投资回报率。
七、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退休金同在职时工资收入要保持可比性
2. 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应以在职时实际工资收入的全部为基数
3. 退休金的最低额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标准,以体现缴费与非缴费性项目的差别
4. 退休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在职时的正常收入,以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区别
八、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随(从业者)工资调整和随价格(物价)调整。
九、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依据
1. 一国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和身体状况
2. 养老保险津贴支付的经济基础
3. 社会失业率状况
4. 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程度
(现行退休年龄规定:男性60,女工人50,女干部55,特殊工种工龄累计8-10年可提前5年退休,且不降低其退休待遇)
十、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级属地化管理
1. 定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源于下列因素:一是增强互济功能;二是便于人员流动;三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2. 实行省级统筹并将行业化转变为属地化管理过程难度大、进程缓慢的原因:一是不同级次政府的责任界定不明确;二是统筹的范围和层次涉及到资金的上缴和下拨,这个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利益结构调整过程。
a. 地方利益结构变动中的阻力。省级统筹的范围和层次涉及到地市之间两个指标不平衡:人均工资水平的不平衡,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之间的指标不平衡。
b. 财政“分早吃饭”的体制制约了统筹层次的提高;
c. 决策结构与信息结构不同。
解决措施:一是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权限;二是强化省级政府管理养老
保险的责任
3. 行业养老保险自行统筹的运行状况较为散乱,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项目繁多,统筹项目 新老办法之间相互重叠、中央和地方项目之间相互重叠;二是缴费比例悬殊;三是计发方 法多样;四是缴费工资基数不一;五是个人账户差别大,建立时间不统一;六是统筹范围 不一致;七是业务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差别很大。把行业统筹纳入属地化管理很有必要。 十一、现行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 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财政或单位统包
2. 实行待遇确定型养老金计发办法
3. 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与在职人员工资水平调整同步进行
4. 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主要由原用人单位负责
十二、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 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平均待遇水平要高于企业
2. 由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方面制度、政策有别,在人员流动时,异地接收和转移给改革带来了障碍
3. 部分财政困难地区拖欠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问题严重
十三、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把它作为养老保险体系中主体部分的企
业养老保险制度保持衔接,而且既要统一制度,又要以政策调控方式适当照顾既得利益,以减少改革阻力。
十四、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的共同特征:一是所有这些服务的主体已不再是单位,而是社
会保障机构和社区;二是所有这些服务均应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管理载体,形成就近、方便、安全、高效的遍布统筹区域内的社会化网络。
第四章 失业保险
一、失业概念
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定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
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二、失业率由失业水平和失业程度两个方面的因素决定。失业水平指社会失业人数与社会一
般劳动力之比;失业程度指社会失业时间的平均长度。
三、失业类型:摩擦性失业 季节性失业 技术性失业 结构性失业 周期性失业
根据意愿不同可以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
根据失业的表现形式不同分为公开性失业和隐蔽性失业
根据失业程度不同分为完全失业和不完全失业
根据失业期限不同分为长期失业和短期失业
四、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可分为强制性失业保险和任意性失业保险。
五、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在市场调节机制的内在要求
1. 失业保险的产生根源于劳动力要素的特殊使用用途
2.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力是活的生产要素,要求劳动力适当流动,而就业就表现为
一个联系的选择过程。
3. 失业表现为社会对劳动力资源动态性地在配置要求,在失业过程也是劳动者提高素质的必
要条件
4. 失业保险的实践意义是它可以提高失业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力,使失业压力的分布分散
化、均衡化,并为失业者创造寻求职业的时间。降低社会显性失业率。
六、全部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数 > 收入中断的从业人员 > 非自愿和非本人原因形成的失
业人数 > 符合该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失业人数。失业保险只保护最后一种
七、失业保险津贴的享受资格
1. 失业者必须处于劳动年龄阶段
2. 非自愿性失业
3. 失业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其一,缴纳保险期条件(失业开始前一年内已经缴纳
保险费6个月乃至更长);其二,工作年限条件(属于劳动力队伍中的正规成员);其三,居住期限条件;其四,投保年限与缴纳保险费用叠加的复合条件。
4. 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其一,失业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职业介绍所或失
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其二,接受职业训练和适当的工作安置。
八、在我国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
1. 重新就业的
2. 应征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九、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1. 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主要部分。
2. 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
3. 财政补贴和失业保险储备金的增值收入和滞纳金
十、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的内容和实施依据
内容:1. 实施范围以内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律的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足额缴纳保险金
2. 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行政区划范围内统筹使用
3. 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按统一的规定的标准进行失业保险津贴的支付
4. 为失业职业提供再就业服务和组织管理
依据:1. 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失去职业而转向社会救助,只能由社会统一筹集保险金和给付
2. 失业保险所承担的风险是社会性风险
十一、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
1. 失业保险津贴
2. 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的医疗保险补助金
3. 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 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 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十二、我国失业保险津贴的给付标准
1. 低于失业者原有工资水平,并限制一定期限,过了期限按社会补助给付
2. 保障失业者以及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3. 权利和义务相对称
十三、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比例方法 1. 工资比例制 2. 均一制 3. 混合制 4. 一次性给付 十四、当今世界上存在的失业保险管理体制
1. 政府管理
2. 在政府监督之下,授权自治机构管理
3. 在政府支持和指导下,有工会专职进行管理
十五、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和内容
原则:1. 专款专用 2. 统筹安排、合理调剂、以多补少、互助互济。
管理重点:1. 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 2. 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
建立劳动、财政、银行三家相互在事权划分上相互制衡的机制。监督重点:基金
的筹集过程;基金使用范围;基金的使用和运营状况;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管理费
用开支的合理性。
十六、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失业率统计严重“缩水”下岗职工离岗容易离厂难
2. 职工下岗、失业过程中几个相关环节缺乏落实和衔接配套
3. 失业人数的统计口径偏小
4. 失业保险精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体制下不顺,政、企、事合一,缺乏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
5. 失业下岗人员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度大
6. 对减少和消除下岗职工过激行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措施和应急措施
十七、失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有关对策
1. 失业保险制度要服务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目标
2. 解决隐性失业、结构性失业作为失业保险的主要制度功能(一、强调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导致的失业方有资享受失业保险;二、通过宏观调控熨平经济周期,减少失业,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三、重视提高失业和下岗人员的技能)
3. 提供系统功能(量与度的平衡;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套;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第五章 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内涵与特点
社会医疗保险:指以立法形式通过强制性的规范或自愿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人群中筹
集医疗保险基金,并为该人群的每一成员公平地分担,对由于疾病引起的纯
粹以补偿医疗费用为目的的一个险种。
特点:1. 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性
2. 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强的险种
3.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4. 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
二、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原则
1. 待遇一般实行机会均等原则
2. 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3. 遵循“危险共同分担”的保险机理
三、社会医疗保险的复合性功能
1. 促进经济增长:一、增进健康可以减少病休,提高工人的生产率;二、刺激有效需求,增
加国民储蓄;三、医疗保健行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特征,能够吸纳大量的就业
人口;四、有些卫生投资改善了人们的生存环境,促进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
2. 缓解贫困,促进社会水平
3. 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整体发展
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1. 基本医疗保险
2. 医疗福利(有公共卫生服务、补充医疗服务和职工医疗互助)
3. 补充医疗保险
4. 医疗救助
5大病医疗基金
五、商业医疗保险运行特征
1. 在承担项目方面,以治疗性医疗服务为主,一般不提供预防性医疗服务,对承保的病种有 严格限定。
2. 在赔付方式方面,以费用偿付为主且有额度限制,多为一次性偿付,偿付终止,保险合同终止,针对同一疾病不再续保。
3. 在覆盖人群范围方面,针对疾病谱相对一致、经济承受能力趋于相近的特定人群的特定风险进行险种设计。
六、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膨胀的因素
1. 人口总量的增长和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2. 由流行病学因素引发的需求变化
3. 由消费者需求上升或医疗服务提供者引发的医疗卫生服务消费造成的利用率变化
4. 由单位成本的变化,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新技术及新做法在现在无效
5. 既有非体制的客观因素,亦有道德风险等体制因素
七、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制度的特点与功能
特点:1. 费用支付与医疗服务的享受相分离,实行第三方付费
2. 参保人员与受益人员为同一人
3. 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与约定医疗单位之间的医疗费用支付关系是一种法律契约关系
4. 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为参保人提供承保项目范围内的适宜的医疗服务 功能:1. 是补偿医疗服务供方的服务消耗和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
2. 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流量
3. 通过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向实现卫生资源的配置
4. 对医疗行为、医德医风进行导向
八、医疗保险领域的道德风险的外溢影响
1. 对患者影响,过度支出,并不意味着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疗
2. 对医疗机构影响,积极投保,造成医疗机构入不敷出;病人不参保,继而病人得不到实惠,机构缺少流转基金。
九、“三方主体,两个市场”指主体是患者、医疗供方医院、医生和医疗保险机构;市场指医疗保险市场和医疗市场
十、遏制社会医疗保险领域道德风险的路径选择
1. 正确界定社会医疗保险领域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
2. 保险方与被保险方通过签订不完全保险合同,追求次优的经济效率
(扩大拒保范围;对支付过高、道德风险规避难度高的制定一个承保上限;实行医疗费用的共同保险;用适当的方式把预防同治疗结合起来)
3. 强化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制约和调控
(弱化医疗机构提高自身效用与医疗服务供给量的正相关关系,实施医、药的经营分离;对医疗设备和器械检查设备的过度供给采取限制性措施;打破医疗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合同及其管理;改进医疗单位的费用支付制度)
十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目标
1. 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
2. 宏观经济效益上医疗费用不能超过国家资源的一定合理比例
3. 微观经济效益上提供的服务必须在低成本的基础上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使受保人满意。
第六章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一、工伤保险内涵与特征
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生产和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
职业伤害后,有国家和社会对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特征:1. 立法颁布,强制实施 2. 设立基金,统筹使用
3. 长期待遇与短期待遇相结合
4. 政府行为,注重社会效益
二、工伤保险的补偿形式:一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永久伤残补助以及对死者生前供养的 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二是通过及时的疗养和康复,使工伤者恢复体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三、工伤保险功能: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同时加强工伤事故预防和职业病的防治,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生产稳定。
四、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
1. “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劳动者承担全部损失,雇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2. “雇主过失赔偿”阶段:采用雇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劳动者因公负伤的情况下,雇主才
给予补偿,他人过失造成的工伤不予赔偿。
3. “雇主责任”阶段:这一阶段认为工伤是无法避免的,所有不管是他伤还是因自己过失而
造成的工伤雇主都给予赔偿。
五、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1. “无过失补偿”原则(一、无论是那方引起的工伤,雇主都应负责;二、赔偿要依据伤害 等级、工资水平和家庭状况为考虑标准;三、致死的,应以年金的形式代替一次性的抚恤;
四、强制性保险,不受企业破产或停业影响;五、雇主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而是由社会性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工伤保险)
2. 个人不缴费原则;
3. 严格区分因工负伤和非因工负伤的界限,实行区别待遇原则;
4. 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以被伤害者得直接经济损失为限额的原则;
5. 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保险的立法精神强调事故防范、事故赔偿和事故善后处理的统一)。
六、因工负伤的认定界限
1. 时间界限 2. 空间界限 3. 职业界限 4. 除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以外的有过失或无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 5. 法定特殊界限
七、职业病特点以及与一般性伤残区别:1. 有明确的病因 2. 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 3. 具有群体性发病的情况 4. 具有临床特征 不同:一是较长时期内形成,属于缓慢性伤残;二是比较多地表现为人体器官生理功能的损伤,属于不可逆性损伤。
八、生育保险的功能:一是使职业女性在生育时,能够满足其正常的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二是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负担和男女平等就业。
九、我国生育保险的内容和待遇给付
内容:提供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产前及产后的医疗卫生服务、生育补助金等。
待遇给付:1. 医疗服务 2. 产假 3. 生育津贴 4. 子女补助费 5. 被抚养妇女的生育补贴
十、生育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
问题:覆盖面比较窄;待遇标准不规范;社会化管理水平较低。
思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提供职工参保率、基金到位率,提高统筹层次;合理控制生育
保险费率水平;实行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在生育医疗技术服务时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生育保险津贴的社会化发放。
第七章 企业年金
一、企业年金:在国家有关法规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的旨在为其职工提供一定程度补
充性退休收入保障的保险计划。
二、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养老计划的区别
1. 企业年金一般由企业(雇主)创立,或是集体谈判的结果,政府一般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并予以监督,很少参与计划的设立;
2. 管理成本相对较低
3收益和贡献较为对称
4. 覆盖范围比基本养老金小,实施对象有较强的针对性,在收入分配方面向高收入群体倾斜
5. 投资收益率不稳定并且在不同的投资计划下收益率差距悬殊
6. 不同企业设立的企业年金的内容和形式各异,企业年金积累额的可流动性、转移性较差,易引发公平与效率的问题。
三、企业可以设置企业年金的条件
1. 有能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
2. 具有集体讨论机制,并且能正常运行
3. 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 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较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四、企业年金的计划模式与特点
1. 以支定收的待遇确定型计划(DC 计划)
缴费水平是相当固定的;缴费纳入每个员工的个人账户;企业风险相对较小,所有权清晰
2. 以收支定的缴费确定型计划(DB计划)
退休时的待遇水平是预先确定下来的;缴费的不确定;企业风险相对较大,所有权不清晰
五、政府对企业年金的调控和干预
1. 制度有关法令法规
2. 对财务机制进行监督干预(对资产负债的监督管理;对预算平衡的技术监督;对资金投资运营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信息公开化(减少对制度规则的要求;可以使信息公开的程序简化)
3. 企业年金计划与基本养老计划的协调和衔接
六、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框架
1. 企业年金基金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等都是分开和独立的
2. 采取“四方主体”、“两层关系”和“一个机制”管理制度
四方主体: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四者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受托人是
企业年金管理的决策核心,是联结委托人与各服务机构的纽带,可由法人受托
机构(企业内部)和企业年金理事会担当(外部的专业机构);托管人是企业
年金的基金财产的保管者;投资人是实现基金保值和增值的主体
两层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是信托关系(能形成独立的有效地破产隔离机制,基金得
到有效的安全保障);受托人和另外三分管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处
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三方尽力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形成相互制衡)
一个机制:即托管人独立机制,基金财产唯一的实际保管者。
七、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模式及其分类
1. 根据受托人的组织形式:理事会受托和法人受托模式
2. 根据受托人担任其他主体的多少:全分拆模式和部分分拆模式。分拆时,法人受托人始终独立。
八、基金管理风险控制
1. 自主决定经办,接受政府监督,即先进场再监督
2. 通过资格认定,开展经办业务,即先准入再经办
3. 企业年金的市场准入制度
4. 企业年金有关承办机构的退任机制
5企业年金的实时监控
第八章 社会救助
一、社会救助的特点和功能
特点:1. 社会救助对象的选择性
2. 资金来源和给付的单向性
3. 救助标准的低层次性
4. 救助时限的短期性
5. 贫困线划定的相对性
功能:解决社会保险不能解决的问题,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安全网底。
二、社会救助的对象
1. 无依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
2. 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
3. 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者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
三、贫困:不仅包括物质上的贫困,即缺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包括精神上的贫困,即缺少必要的劳动技能和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贫困是一种生存状态。
四、贫困程度的衡量指标
1. 贫困发生率 2. 贫困深度 3. 贫困密集度 4. 贫困严重度
5.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期寿命、净小学入学率等社会指标
五、贫困的成因
1. 家庭获得生产资料和转移收入的机会少、能力低
2. 就业机会少
3. 人力资本匮乏,就业能力低下
4. 抚养负担和赡养负担重
5. 抗风险能力低,突发事件造成收入下降
6. 社会地位低
7. 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
六、贫困的恶性循环
1. 受到贫困文化熏陶,缺少向上的进取动力,环境也使他们难以有较高的成就动机
2. 低成就动机导致低社会流动性,受教育的机会少,受教育的层次较低,这使得他们在就业上的竞争力薄弱
3. 低教育水平、较弱的竞争力导致低收入,使其社会地位层次低,最终导致其更为贫困。
七、反贫困的重要意义与实现途径
1. 消除贫困会使原来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变成创造财富、促进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源。
2. 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3. 反贫困举措可以提高贫困人口的谋生能力和增加谋生的机会,收入增长了就扩大了市场容量和加速市场发育
途径:脱贫的第一要义是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
1. 政府通过明智的社会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格局
2. 增加获得赚钱的机会和提高对机会的反应能力
3. 从产业政策角度实施的反贫困战略
4. 劳动力流动与反贫困(劳动力流动有利于创造平等的机会,又有利于鼓励人们的上进心、提高效率;劳动力的外向流动有助于提高贫困人口的商品经济意识和现代文明意识)
八、社会救助体系的分类
1. 按照社会救助项目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救助(给特殊类型的人)和实物救助(针对特殊目的)
2. 按照社会救助项目的性质和用途相结合的标准不同:救助类项目和预防性项目
3. 根据贫困救助的事故范围来分类:自然灾害致贫救助和非自然灾害致贫救助
4. 按救助主体与救助对象相结合的标准:公共救援和低收入家庭补助
九、中国社会救助体系
1. 救灾 2. 农村扶贫(救助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即“输血式”扶贫和“造血式扶贫”)
3.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 城市特殊社会救助制度(一种是麻风病人,二是改革开放后,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受害的人)
十、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原则
1. 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
2. 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3. 分散使用和集中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十一、社会救助待遇的支付形式
1. 紧急救助、临时救助和定期定量救助
2. 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以工代赈
十二、社会救助管理
管理职能:1. 以法律为依据,制定可供操作的、有具体内容的社会救助政策;
2. 确定社会救助对象的条件、资格及申请救助的程序;
3. 协调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的、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子系统的关系;
4. 依法筹集、使用、管理社会救助经费;
5. 指导、监督民间的社会救助活动
管理:报灾要及时,查灾惟事实,核灾讲原则,救灾须依法,手续须完备。
十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1. 明确受益对象
2.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要通过对贫困地区各项指标的比较分析,归纳出经济发展要点和各因素指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3.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第九章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
一、社会福利的制度特征
1. 社会福利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上的普惠性
2. 社会福利待遇标准的一致性
二、社会福利内容
1. 公益性福利(教育福利、卫生保健福利、文化康乐福利)
2. 职工福利 内容: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
特点:1. 以业缘关系为标志
2. 普遍性原则,以共同消费的形式满足本企业员工的共同需求
3. 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于企业盈利,企业领导人对职工福利的重视程
度与企业的薪酬组合方式会影响到职工福利的提供形式和水平。
3. 妇女和儿童福利
4. 老年人福利
5. 残疾人福利
6住房福利(特殊商品,住房是一种复杂的商品;空间的固定性;价格昂贵;使用寿命长;现代社会中居民个人和家庭正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品)
三、社会抚恤制度
1. 死亡抚恤 2. 伤残抚恤
四、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原则
1. 回原籍安置的原则
2. 军队和地方双方配合培训的原则
3. 妥善安置的原则
第十章 农村社会保障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感
1. 缓解农村的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
(居民的收入状况主要由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服务制度三种制度决定)
2. 分散乡镇企业职工的劳动风险
3. 应对农村的人口老化问题
4. 农村的社会保障已成为重点社会问题
5. 缩小城乡差别,巩固工农联盟的需要
6. 使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具有可持续性
7. 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可行性
1. 从经济发展阶段看,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时机成熟
2很多地区农村人口收入水平已具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能
3. 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形式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经验准备
4. 农村财税制度改革和农村基层政权行政机构改革可以大幅度减轻农村负担,各级财政在资金和政策上对农村社会保障予以更多的倾斜和支持。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切入点
1. 城乡统筹 2. 总体规划 3. 基础集合 4. 分类指导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 保障水平与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 保障基金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
3. 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相结合
4. 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保障方式,有最直接、最具体的经济保障和服务保障功能)
五、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目标
1. 长期发展趋势看, 建立起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救助为辅,以社会福利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优抚保障对特殊社会群体提供特殊保障,以社会互助作必要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架构。
2. 近期目标,普惠性质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地盘”,重点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六、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紧迫感
1. 农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是社会管理及应急机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2. 疾病流行模式转换中,具有高度外部性的急性、烈性传染病有可能以流动人口为载体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双向蔓延
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对象
1. 非农就业的农民
2. 被征用土地的农民
3. 农村计划生育对象
4. 村组干部、退伍军人、民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农村个体户、专业户等有稳定收入的农民
八、农村医疗保障的指标体系的设置
1. 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
2.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行性
3. 基本医疗保障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4. 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的效率
5. 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的总费用及其所占份额
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新”的主要体现
1. 增加政府资助内容
2. 加强了管理机构的建设
3. 加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督力度
4强调了自愿的原则
十一章 社会保障基金运行
一、社会保障基金:指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而预先设立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筹资模式:基金来源的负担对象、负担比例、缴纳方式、征缴体制等多项因素的结构性、功
能性组合。
影响因素:1. 人口年龄机构变动趋势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2. 设立储备资金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 用作储备的积累基金有无投资机会以及收益率的高低
4. 保持相对稳定的保险费率的必要性
5. 企业和受保人对保险费率的负担和承受能力
6. 筹资模式的经济增长效应
7. 改革中的“转制成本”
三、个人分担社会保险费的原因
个人分担社会保险对降低企业和国家财政和负担没有直接作用
1. 个人缴费是一种责任信号
2. 个人缴了费,就有资格和动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及其管理、运营等行使监督
四、社会保险的财务机制分类及其特征和优缺点
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特征:
现收现付制:1. 以收支的短期平衡为原则,不会形成巨额的资本积累,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带
来的基金贬值风险
2. 长期均衡极易受到人口机构不利变动带来的冲击,可能导致养老保险体系的
破产
3. 由于政府是现收现付养老体系的最后担保人,因而这种清偿风险有可能转化
为政府是否继续履行养老承诺的政治风险
优势:1. 通过收入调节与再分配,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性和福利性
2. 不会形成巨额的资本积累,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带来的基金贬值风险
3. 保险津贴支付及时而无须经过保险基金的积累过程
4. 在技术上,容易实行保险津贴随物价或工资波动而调整的指数调节机制
5. 津贴支付来源于当期在职劳动者得缴费,可以保证受益人分享经济增长成果 局限:1. 难以适应全球性人口结构老化和失业率高的趋势,面临“人多粥少”的财务困境
2. 有碍于增加储蓄,制约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调节
3. 一般需求对费率水平进行逐年的预测评估和调整,耗时费力
完全积累制
优势:1. 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储蓄职能
2. 基金的产权明晰,基金的收支之间具有精算联系,可以增强被保险人的缴费意识
3. 有助于增加国民储蓄,促进资本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局限:1. 基金的收与支之间的时间跨度大,滚存积累的基金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贬值
2. 此机制正常运转取决于适度的投资收益和稳定的金融市场
3. 在筹资距离与实施保险金给付之间有若干年得积累期,存在时滞,形成资金缺口
4. 易被政府挪用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部分积累制:1. 部分积累制与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兼容度较高
2. 有助于解决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窄的问题
3. 采用“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制度”的方式,可以解决新老制度转轨时期的历
史遗留问题
五、社会保障基金“入市”的基本条件和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
条件:1. 要有一批证券投资专家和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
2. 要有品种相对齐全的金融工具
3. 拥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投资品种以满足社会保障基金的组合投资的需要
4. 有完善健全的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体系
影响:1. 对市场资金量,基金是资本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2. 对投资者构成,有利于投资者力量的壮大;也利于资本市场理性投资理念的形成
3. 对券商的影响,对委托理财业务和经纪业务有推动作用;提高自身的服务和进行创
新;提高自营竞争力。
4.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社保基金对绩优蓝筹股和高成长性股的追捧,刺激以上市公司
质量的不断改善
六、资本市场风险的防范机制
1. 制度性机制 2. 管理性机制 3. 技术性机制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基金与其他经济变量的联动效应
一、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税收的关系
1. 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有无必要采用税收课征方式进行(两者都具有强制性;雇主和工人都 负有税收)
2. 社会保险税在税收中的定位与其相互作用
3. 社会保险基金以“税”的形式征缴,其对收入再分配产生影响的方式和程度
二、社会保障与工资的转化的条件与制约因素
1. 二者的发放形式不同;工资收入是直接采取劳动报酬形式,保障基金是采取似乎同劳动无 关的政府支出的发放形式
2. 二者的作用、形式是有其区别的;工资起着引导劳动力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社会保障给予失业、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给予的物质帮助。
3. 工资与社会保障相比,前者是社会收入再分配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而后者只是补充实现形式
十三章 社会保障监督
一、社会保障监督: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利害关系者以及有关方面对社会保障油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得管理行为、过程及结果实行的监察和督守。
二、社会保障监督系统
1. 以国家权力机关为主体的监督子系统(立法监督;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2. 以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机构为监督主体的行政监督子系统
3. 审计监督子系统
4. 社会监督子系统(工会监督、用人单位监督、劳动者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社会保障行政监督的内容
1. 中央和地方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对下级对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本级、下级基金经办机构的监督
2. 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及其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财政监督)
3. 社会保障基金经办机构对下级基金经办机构的监督
四、社会保障的行政监督体系的建构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设置和基金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建立起制衡关系,政事分开、经办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原则
五、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模式分类
1. 从时间序列分类:事先控制、实时监控和事后监督
2. 从监督方式分类:审慎性监督、严格的限量监督
六、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方法
1. 非现场检查 2. 现场检查 (具体内容及特点见P290)
七、基金管理内部控制中涉及的基本原则
1. 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各项制度和恰当的职责分离
2. 严格的授权与审批制度
3. 独立的会计和核算体制
4. 有效的内部审计
第十四章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一、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目标
1. 实现社会保障业务的处理计算机化
2. 实现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共享,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3. 系统的整体结构具有高可靠性,功能齐全,操作简便
二、系统设计原则
1. 标准化原则 2. 经济性原则 3. 安全性原则 开放性原则
三、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层次的构成与功能
1. 用户层 一、社会保险基金业务处理
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
三、业务统计查询
四、决策、监督
五、社会化服务
六、企业远程业务处理
七、统筹范围内业务协作处理
八、办公自动化
2. 软件层
3. 数据层(要求功能:完备性和准确性;规范性与一致性)
4. 网络、硬件层
四、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结构
1. 实现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基金征缴、拨付、财政管理等基本业务的计算化
2. 实现社会保险结构的业务辅助、决策辅助、行政管理等办公自动化必备内容的计算机化
3. 实现与计算机相适应的管理科学化
4. 实现与计算机相适应的安全管理
5. 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业务管理的网络化
6. 实现办公无纸化以及业务批处理、数据自动检测和数据自动备份
五、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及内容
1. 社会保障基金业务处理子系统(基本信息维护、基本征集处理、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和基金财务管理)
2. 社会保障基金业务辅助子系统(信息交换、对外查询和业务助理)
3. 社会保障基金决策辅助子系统(统计、测算、决策和跟踪反馈)
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子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公文处理、资产管理、工作安排与进度控制)
六、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
1. 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业务管理网、办公管理网、社会保障系统内部网、对社会开放的政府网)
2. 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的要求
3. 建立网络信息采集制度
4. 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系统核心平台
201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