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矿业物资管理专项自查报告
恒顺矿业物资管理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文件“关于进行“物资管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恒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立项对2011年度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对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以及物资采购活动中的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务账面反映,2011年物资采购金额为250376.39元,由矿山临时使用物资与每月生产计划物资组成。矿山临时使用物资由矿综合办公室结合矿上具体生产情况进行采购,每月生产计划物资由办公室、生技科、安全科、机电科,按照矿上生产需要进行申报,经公司承办部门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1. 五金类采购金额28999.93元,其中包括钢材、钢钎、钻头等物资,主要用于井下装箱支护,工程队进行爆破工程。电器类采购金额64430.12元,其中大部分是水泵、灯泡、变压器等物资,主要用于井下排水,送风。管类采购金额19122.24元,其中包括聚乙烯管、高压胶管。主要用于井下掘进建立送风管道。以上项目纳入公司集中采购范围、不存在私自和超范围采购现象
2. 油料类采购金额16369.37元,其中包括柴油、机油、润滑油等。主要用于矿上装载机日常工作。以上物资由矿上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
3劳保类采购金额17398.5元,其中包括矿靴、矿灯、口罩、
洗衣粉、肥皂等物资。主要用于职工福利的发放。以上物资由矿上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
4. 其他类物资采购金额104056.23元,主要包括复合板、钢丝绳等物资。其中复合板用于建造活动板房,其余物资为矿上临时需要使用物资。以上物资由矿上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符合规定。
二. 物资使用流程
1. 生产类物资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并注明使用事由,交安全科或机电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才能从仓库保管员手中领取物资。
2. 地面类物资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并注明使用事由,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才能从仓库保管员手中领取物资。
三. 管理建议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管理环境,维护良好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顺利发展,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在今后物资采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使之更符合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实行物资集中采购月申报制度,要求所属部门将本月需要集中采购事项与月初送到办公室集中申报,以便妥善安排集中采购事项,物资采购主要实施部门要立足自身,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加强过程管理,把好过程关,确保落实到位;财务、审计及上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好监督关,确保监管到位。
2011年6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