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限责任制度对公司的意义讨论看法
对有限责任制度对公司的意义讨论看法
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基本形态,以有限责任作为其责任形式。从历史上看,有限责任制的产生曾为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奠定了基础,它象一股神奇的魔力,推动了投资的增长和资本的积累。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制度也居于核心地位,并被一些学者称为公司法的
一、有限责任的概念
责任是债务人不履行其应为的行为所发生的法律后果。责任是以债务为前提的,无债务即无责任,存在着债务才有可能发生责任问题。一般来说,任伺债务人均应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清偿责任,因此,债务人的责任都是无限的、独立的。正如王泽鉴先生所指出的:
在民法上,有限责任有两种形式,一是民法上的一般的有限责任,此种责任是指根据法律或债的规定,债权人仅以其全部财产的一部分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也仅就债务人的部分财产请求和强制执行,这就是所谓
公司韵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形成为公司的面纱,它把公司与其股东分开,并保护股东免受债权人的直接追索,那么,股东的责任是什么?显然,股东应负出资的义务。换言之,如果是以金
钱出资,股东的责任体现在他应支付其认购的股份的价金,如果是以实物出资,股东的责任在于交付实物上。在这里,股东所负有的出资义务在法律性质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此,在学说上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东的责任是对债权人所负有的责任,因为只有在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以后,公司才可能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债务,而债权人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第二种观点认为,股东通过对公司负出资义务,从面对债权人负有间接责任。换言之,股东的出资是对公司的直接责任,但这种责任和债权人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它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间接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股东对债权人不负责任,债权人只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股东的债权人,股东和债权人之间没有什么关系,股东未履行其出资义务(如迟延支付价款等),由公司提出请求,而债权人不能直接对股东提出请求。我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1条均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还应当指出,有限责任是法定的责任而不是约定的责任,这就使它不同于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有两类:一类是限制责任条款,另一类是完全排除责任条敢,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是对当事人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通过约定方式加以限制或排除。免责条款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不能在公司与不特定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不管公司与某个特定的人之间订立了何种免责条款,都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
二、对有限责任存在的价值的探讨
有限责任制度自产生以来,就逐渐形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的法律工具。美国学者伯纳德•施瓦茨在评价公司制度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时曾谈到,
1.减少和移转风险。市场竞争充满了风险,风险总是与投资的利润相伴随的。正如戴尔芒德(Diamond)所指出的,'希望获得的利润越大,则风险也越大,只有在投资的预期利益超过预期的风险时,才能促使投资者投资,雨预测和减少风险,就要靠限制责任的办法实现
价值是移转风险。一方面,有限责任促使投资分散,无论投资多么复杂,股东都不会受到追索。另一方面,有限责任促使股东将其投资自由转让,因为有限责任的存在,股东才会作出更多的投资,而因为风险减少和限制,才有可能使投资自由移转。假如风险是无限的,公司的责任与个人的责任难以分开,则股份不能随意转让,证券市场也难以形成。所以,有限责任'对投资者的广泛参与投资形成了有效的刺激。
2.鼓励投资。有限责任的最大优点在于通过使股东负有限责任,从而有利于鼓励投资。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靠投资推动,但鼓励投资应通过良好的法律形式实现,
3.促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投资者(股东)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但投资者不一定实际参与管理,经营,投资者是否应实际参与管理和经营,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责任形式的影响,在负无限责任的情况下,投资者为遣免承担不可预测的巨大风险,必然要求实际参与公司的管理,从而难以促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以,按照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无限公司的股东应参与公司的管理。但在有限责任情况下,由于风险的事先确定性和有限性,因此,股东没有必要实际参与管理从而控制公司。所以,伊斯特布鲁克和费斯凯尔(Easterbrook & Fischel)认为有限责任导致了投资与经营管理的分离,促进了劳动的合理分工。他们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有限责任吸引更多的股东,而股东的增多必然使许多股东无机会参与管理,使经营管理权专门交给一部分人来行使。反过来说,正是因为在一个公司中,许多股东不能实际参与管理,因此要由股东对公司的全部债务负责,对股东来说也是不公平,所以,有限责任制度极大地促使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4.增进了市场交易。新酉兰著名公司法学者费勒(Faraar)指出,有限责任和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投资风险的有限性,增强了股份在市场上的可转让性,从而增进了证券市插上的股份交易,促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由于有限责任促使投资增加、股权分散、股份可以转让,因此导致了这样一种结果:即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有限责任减少了交易费用。例如,有限责任制度避免了债权人直接针对单个股东提起诉讼的情况,这样债权人只是在公司不履行其义务时,直接对公司提起诉讼,而不必对每个股东提起费用高昂的,程序繁琐的诉讼。有限责任所具有的上述功能使这一制度在历史上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必然会释放出新的能量,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