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件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安全文件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做出具体要求,持续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三、内容
1.文件的起草、审核与批准
1.1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管理制度。 1.2管理文件起草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颁布 2.文件的发放与回收
2.1由安全管理部门确定文件的发放范围,以确保所有对安全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2.2文件发放部门应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
3 文件的修改
3.1 文件内容的修改意见来自于文件定期评审的结果、或法律及其他要求的变化以及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
3.2文件内容的更改由文件编写部门完成。 4.文件的定期评审和修订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文件的定期评审,该评审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4.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评审的信息及时传递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
5.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