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头中学生活指导老师绩效考核办法
镇头中学生活指导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宿舍公寓化管里,充分发挥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把各自的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办法。
一、 师德师风建设(权重分:20分)
生活指导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职业情操,严 格要求自己,尊重学生,不说违背师德规范的话,不做违背师德规范的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执行《麟游县生活指导教师一日工作规程》。生活指导教师的师德考核按照《镇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中关于师德师风考核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 工作量(权重分:10分)
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德育处根据学校每学年初的人事、 工作安排来核定。生活指导教师的请假遵照《镇头中学教职工请假办法》执行,顶班、加班比照一线教师加顶班办法执行。
三、 工作绩效(权重分:60分)
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时间。生活指导教师在上 班或开会时每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0.5分;每当需要加班或集体上班而无故缺少一次者扣2分。(交接班时间以签到机签到时间为准)
2.认真履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值班期间确保宿舍内务整 洁、清爽,通风换气,卫生间干净无污渍,墙壁无灰尘、蛛网。每发现上述现象一次扣除值班人员绩效分0.2分,若遇学校或上级检查,出现上述情况(含被通报批评)按检查级别分别扣除绩效得分0.5分,1分、2分(校级、县局级、市级、),依次递增。
3.团结共事,和谐相处。严肃交接班制度,各自履行好自己 班内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不上下推诿扯皮。若遇第二条规定之现象,无人承担责任,上一班值班人员和当时值班人员接受同样
处理,扣除标准同第二条之规定。
4.关心学生,爱护公物。因自己工作疏忽或未经有关领导许 可,导致走读生或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每人次扣值班人员绩效分0.5分,造成一定后果者直接扣除值班人员绩效分2分,并接受学校处理或处分。对可以预见的违纪事件或安全隐患未能及时予以制止或未按程序处理,造成后果者扣值班人员绩效分5分,并接受学校处理。
5.在学校行政会或教职工大会被指明楼层或时段通报批评的 扣除楼层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绩效分0.5分,未指明楼层和时段被通报批评的扣除所有人员各0.5分。
6.上班期间出现做私活,容留他人扎堆,白天看电视者,每 次扣1分。
四、 民主评议(权重分:10分)
每期由学生及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对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进行两次测评。测评为A类的加2分,为B类的不加分,为C类的扣2分。
五、奖励加分
1.生活指导教师在工作时间内的履职情况受到各级表扬的,逐级加0.5分,1分,2分(按校级,县级,市级依次递增)。
2.生活指导教师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逐级加0.5分,1分,2分(按校级,县级,市级依次递增)。
六、生活指导教师的绩效考核权重分为100分,把每期每人应提取的班主任津贴之和作为考核基础金额,依据以上各条每期考核一次,把加减相抵后的分值作为学校每期绩效考核的分值,计算绩效工资。
宋怀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