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沟油的发展
关于地沟油的发展、危害与治理问题研究
机电技术教育113班 姓名:孙迎春 学号:1664110315
摘要:介绍了地沟油的危害,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地沟油环境管理的建议等。
关键词:地沟油;现状;管理对策
一、制售“地沟油”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1年12月12日,公安部公布了10起制售“地沟油”犯罪典型案例。
——江西南昌环宇生物柴油公司制售“地沟油”案
根据基层民警在摸排中发现的重要线索,2011年9月15日,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部署南昌县公安局对江西省环宇生物柴油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案进行查处。案件取得突破后,专案组乘胜追击,会同广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联手抓获万爱梅、张胜飞等涉案人员52人。经查,2011年6月以来,该公司大量收购餐厨废弃油脂生产“饲料混合油”,销往广东省东莞市胜辉饲料制品经营部。胜辉饲料制品经营部经深加工后,假冒食用油销给该市中天食品公司等粮油食品经营加工企业及粮油批发市场经营户。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1600余吨,案值1300余万元。
——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案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机关在破获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案件后,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情况,经过2个月的缜密侦查,2011年9月26日,联合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制售“地沟油”犯罪团伙,抓获公司经理卜庆峰等涉案人员12人。经查,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间,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从山东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购进“地沟油”,经与正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后销售。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
——重庆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等制售“地沟油”系列案
根据九龙坡公安分局侦办“4·20”制售地沟油案件中涉及的相关线索,2011年8月下旬,重庆市公安局统一部署九龙坡、永川等7个区县公安机关深挖扩线,先后查处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永享油脂公司、四川隆昌嘉吉豪饲料油脂厂等6个生产“地沟油”的厂家以及重庆益顺油脂公司等11个销售“地沟油”的经销单位,抓获涉案人员84人。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地沟油”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 四川眉山永健畜禽食品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交办的线索,宜宾市公安局经过3个多月的周密侦查,2011年9月13日,成功破获眉山市永健畜禽食品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抓获该公司负责人汪永建等涉案人员12人。经查,2010年4月以来,该公司大量购进用餐厨废弃油脂加工成的 “ 饲料混合油 ” ,按一定比例将正品食用油掺入到 “ 饲料混合油 ” 中,销售给餐饮企业、食品加工摊点。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 辽宁郭志芹犯罪团伙制售 “ 地沟油 ” 案
2011年9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部署抚顺、沈阳、鞍山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果断出击,成功破获该省抚顺市郭志芹犯罪团伙制售 “ 地沟油 ” 案,抓获涉案人员19人。经查,自2011年5月以来,郭志芹犯罪团伙从山东人肖某处购进以回锅油等餐厨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的 “ 地沟油 ” ,转手卖给粮油经销商金丽萍等人,并传授其按一定比例与正品食用油混合勾兑成食用油,销售给当地粮油批发市场、餐馆等。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2000余吨,案值1700余万元。
—— 山东济南发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
2011年7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根据排查掌握的线索,对济南发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迅速立案侦查,抓获公司总经理朱传峰等涉案人员16人。经查,2009年以来,该公
司建立两条生产线,大量购进餐厨废弃油脂等原料,以生产饲料油、油酸、硬脂酸等产品的名义生产 “ 地沟油 ” ,主要销往省内外一些粮油经销企业。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1500余吨,案值1300余万元。
—— 湖南株洲邓佑秋等制售 “ 地沟油 ” 案
2011年10月21日,湖南省株洲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走访中掌握的线索,经大量细致的调查,成功破获邓佑秋等人制售 “ 地沟油 ” 案,抓获涉案人员8人。经查,2011年4月以来,邓佑秋、陈建华等人注册成立环宇再生油脂收购站生产 “ 地沟油 ” ,销往山东省东明县兴隆油脂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其加工为成品桶装食用油后进行销售。陈建华等另外成立建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再生油脂收购站,大量收购劣质的动物油渣,加工后销售给湖南鑫龙油脂公司等食用油加工企业。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1000余吨,案值近900万元。
—— 江苏淮安裕丰饲料油脂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
2011年9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根据排查掌握的线索,成功侦破淮安市裕丰饲料油脂有限公司制售 “ 地沟油 ” 案。经查,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卞军等投资建立淮安市裕丰饲料油脂有限公司,购买相关设备并招聘相关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大量购进餐厨废弃油脂生产 “ 地沟油 ” 销往粮油市场。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1000余吨,案值近900万元。 —— 吉林长春超越饲料油脂厂制售 “ 地沟油 ” 案
根据从长春一些粮油市场排查掌握的线索,2011年9月17日,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长春市公安机关对制售 “ 地沟油 ” 的超越饲料油脂厂进行查处,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经查,2010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松岭等大量收购火锅油等餐厨废弃油脂生产 “ 地沟油 ” ,销往粮油市场。现已查明,该案共制售 “ 地沟油 ” 180余吨,案值150余万元。
—— 山西侯马添仓有限公司销售 “ 地沟油 ” 案
2011年9月16日,根据公安部交办的群众举报线索,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临汾市公安机关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成功侦破侯马市添仓粮油公司销售 “ 地沟油 ” 案件,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期间,临汾添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小花等人先后40余次从山东平阴某油脂公司购进 “ 地沟油 ” ,掺入棉籽油等正规食用油后,以桶装、壶装等形式销往粮油市场。现已查明,该案共销售 “ 地沟油 ” 400余吨,案值320余万元。
二、关于地沟油的是与非
(一)地沟油的概念
地沟油,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有淘者对其进行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 “ 食用油 ” 。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 “ 食用油 ” ,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 “ 地沟油 ” 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一提到 “ 地沟油 ” 人们往往第一反应是 “ 地沟油 ” 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正如人们所想的那样,一旦食用 “ 地沟油 ” ,它会破坏人们的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的严重后果。所以 “ 地沟油 ” 是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但是,也确有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而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私自生产加工 “ 地沟油 ” 并作为食用油低价销售给一些小餐馆,给人们的身心都带来极大伤害。因此 “ 地沟油 ” 这个名称已经成为了对人们生活中带来身体伤害的各类劣质油的代名词。
地沟油 ( 实际上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是人们在生活中对于各类劣质油的统称。
(二)地沟油可分为三类:
1 、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2 、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
3 、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三)地沟油的流向
1. 酒楼 → 收集者 → 酒楼、餐馆(低价购买) → 顾客餐桌。
2. 生产矿山选矿捕收剂(新技术)。
3. 养殖场(牲畜的饲料)。 4. 化工厂(生产化工产品)。
5. 工厂和学校食堂。
(四)地沟油的合理利用
1 、地沟油可生产生物柴油。
“ 地沟油 ” 回流餐桌是一件令人伤透脑筋的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如何 “ 变废为宝 ” 呢?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找到了一条新途径,他们利用自主研发的技术和设备从废弃的动植物油中成功提炼出了生物柴油,并在国内率先实现了产业化。
据专家介绍,地沟油加入反应罐后,通过一种微酸性催化剂技术,使得其醇解和酯化可同时进行,反应速度也明显加快。另外,通过一种金属盐处理剂,解决了利用废旧动植物油脂生产柴油残留酸值高的关键问题。这两项关键技术可以降低了生物柴油的生产成本,使得生物柴油从实验室走进了生产车间。这种燃料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有良好的环保性,柴油车使用后排放的尾气中不含二氧化硫,而且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也大大降低。技术人员在研究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课题过程中,发现如何从隔油池垃圾中提炼出废弃油脂是阻碍课题发展的一个难关。经过对地沟油特性的研究,技术人员在模糊数学与生物化学指导下,开发出零能耗、零污染的绿色隔油池垃圾处理装置。
2 、用 “ 地沟油 ” 制备选矿药剂。
北京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王化军教授等人研发成功 “ 地沟油 ” 制备选矿药剂的综合利用技术,这项技术可利用 “ 地沟油 ” 生产用于选矿的脂肪酸和脂肪酸钠,几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北京科技大学已于 2009 年开展了用 “ 地沟油 ” 分解的脂肪酸作为选矿捕收剂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满意的试验结果。目前该项技术已开始在部分钢铁企业应用,并正在申请国家专利。
据介绍,脂肪酸是铁矿、萤石矿、磷灰石矿等普遍使用的选矿捕收剂,一般用量为每吨矿石 0.5 千克。据粗略估计,全国矿石浮选需要脂肪酸类捕收剂为每年 50 万至 80 万吨。传统工艺上制备脂肪酸主要通过化工合成,而近年来随着成本的增加,选择废弃物进行脂肪酸的制备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在利用废弃原料制取矿物脂肪酸类捕收剂的研究中,利用的原料主要有炼制植物油、酸化油生产过程中抛弃的油脚料或中间产物,而利用 “ 地沟油 ” 制备脂肪酸类捕收剂尚不多见。由于 “ 地沟油 ” 主要来自餐饮的废弃油脂,成分主要为脂肪酸甘油酯,如果能利用其进行脂肪酸类捕收剂的制备,可以实现污染减少和综合利用的双重效果。
有关专家认为,该项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推广应用,对于避免环境污染、降低选矿成本、减少食品安全威胁等方面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3 、 “ 地沟油 ” 生产乙醇、沼气新技术。
一桶桶泔水经过分拣、分离,一部分变身生物柴油的原料,另一部分继续发酵成为燃料乙醇和沼气,剩余的废渣则全部转化为肥料。这就是合肥科学岛目睹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过程。通过技术集成创新,昔日令人头疼的餐厨泔水和 “ 地沟油 ” ,如今却变废为宝,成为新能源。
由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科研人员经过多年技术攻关,成功掌握了餐厨废弃物生产乙醇和沼气的能源化处置技术,并形成两项发明专利。据介绍,该技术将餐厨废弃物变身为四件 “ 宝贝 ” ,即生物柴油、乙醇、沼气和生物肥料。餐厨废弃物中的油脂先经过分离精制变成生物柴油,然后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等成分经过酶解、厌氧发酵等过程转化为燃料乙醇,将乙醇发酵残留物和其他有机成分通过发酵产生沼气,将沼气工程的沼渣沼液通过处理变成生物肥料。
据了解,该技术最大的特点是其能源化思路有别于国内以饲料化为主的技术路线,避免餐厨废弃物再次进入人类食物链,产生同源性积累引发疾病风险。
4 、 “ 地沟油 ” 变身航空油 .
从 2011 年 9 月开始,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将实现新的突破,他们要对炒菜用过的油进行加工,为飞机提供燃料。 “ 地沟油 ” 变飞机燃油,成本猛增,但更高效、更绿色。
植物油如何转变成飞行燃油? SkyNRG 公司采用了 “ 加氢可再生飞行燃料 ” 技术。
先将植物油进行脱氧处理,然后就是一系列的有机化学过程,关键一步是进行加氢裂化,在持续的氢气压力作用下,分子间碳键被破坏,生成较小的碳氢化合物,其产物就是不饱和烃,此时,就已经很接近燃料了,然后再进行 “ 异构化 ” ,即将化学物质的自身组成结构进行改变,真正成为所需要的 “ 可再生飞行燃料 ” 。
但在德克看来, “ 地沟油 ” 变废为宝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并非技术门槛,而是标准很高的法律门槛。欧盟对于生物燃料的要求很高,不是随便什么原料都可以拿来做燃料用以商业使用。
据荷航总裁卡米尔 · 厄尔林斯说,早在 2009 年,荷航的一架波音 747 飞机已经在引擎中采用了 50% 的生物燃料,证明利用生物煤油飞行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直到今年, “ 加氢可再生飞行燃料 ” 技术才通过国际标准组织的认证,允许其在商业飞行中使用。过了 “ 法律门槛 ” ,直接促成了荷航的决定。 6 月 22 日,荷航宣布,将从 9 月开始,在 200 架阿姆斯特丹 - 巴黎航线上使用 “ 地沟油 ” 燃料,形成一条 “ 绿色飞行通道 ” 。根据荷航的声明,航空公司无需对飞机引擎做任何改动,就可以使用 “ 地沟油 ” 燃料。
三、地沟油治理的难点及原因
(一)难点
地沟油虽经多次治理,仍然问题严重,这是因为地沟油治理难度高、阻力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 利益相关者从地沟油中获利多
据武汉工业学院课题组调研,从餐厨垃圾中提炼 1 吨地沟油,成本仅 300 元左右。掏一桶油就能赚七八十元,一个人通常每天能掏 4 桶,回收提炼之后,就算只按食用油市场价格的一半出售,每月也能赚 1 万多元。北京一个烤鸭作坊一个月能回收 600 公斤烤鸭油,每公斤售价 6 元(看起来质地较好,比普通地沟油售价高)。仅这一项,这个烤鸭作坊一个月就能多赚 3600 元。在北京南二环和西三环的一些农贸市场,烤鸭作坊都将烤鸭油出售给烧烤摊主和小餐馆。另据报道, 1 吨地沟油的售价 1700~1800 元, 1 吨正品食用油售价在 7000 元以上,餐馆每使用 1 公斤地沟油可节约 6 元。从回收环节来说,餐馆把餐厨垃圾卖给正规回收单位无利可图,而卖给非法回收地沟油的人,每年可得 500~2000 元收入。 即使餐馆负责人愿意把餐厨垃圾交给正规回收单位,非法的地沟油回收者也会买通餐馆的保安或其它负责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从而使餐厨垃圾难以流向正规回收单位。西安市区餐饮业每天产生地沟油约 4 吨, 3 家合法回收企业只能回收 2 吨多,每天有 1 吨多地沟油去向不明。南京市主管部门统计,南京每年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约 1 万吨,其中只有 3000 吨进入政府定点的 8 家回收加工企业,其余 7000 吨去向不明,不少流入约 100 家无证照的地下黑作坊。
2. 地沟油检测指标和技术的局限
目前还没有理想的检测和鉴别地沟油的手段,地沟油经过洗涤、蒸馏、脱色、脱臭等环节加工后,从外观和感官上很难区分地沟油和正品食用油。我国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感官、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 1 、苯并芘、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这些指标是确定油脂是否可供食用的评价依据,但是,正品食用油生产或储存不当也会导致检测指标不合格。检测指标不合格的油究竟是否地沟油,则无法判定。
深圳市 2010 年 4 月一次抽查中发现,在 21660 公斤食用油中有 190 公斤不符合卫生标准、 2470 公斤符合卫生标准但脂肪酸组成不符合国家标准,表明这些油可以食用但可能存在掺杂行为。这些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脂肪酸组成标准的油中哪些属于地沟油则无法判断。掺杂行为究竟是不同品种的食用油掺杂,还是正品食用油与地沟油的掺杂,也无法判断。近年来也研究出一些新的检测不合格食用油的方法,如电导率检测法、胆固醇检测法、试纸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只是针对地沟油的某一特性,辨别的误差也比较大。
深圳这次抽查的卫生标准不合格率只有 0.9% ,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率 11.4% ,由于地沟油加工、储存、
使用都具有隐蔽性,监管部门抽查时当然是抽查到正品食用油的概率高得多,所以实际的不合格率肯定高于这次抽查的不合格率。
类似于仿冒商品有高仿和粗仿之分,地沟油也有不同的成色和等级,成色好的地沟油从感官上和技术指标上都难以鉴别,成色低的地沟油通常技术指标不合格,但是,成色低的地沟油与正品食用油混合以后,也难以鉴别。一位资深业内人士透露,向餐馆销售的地沟油大部分是正品食用油与地沟油混合的,混合比例一般是 10 : 2 。混合后的地沟油能够以假乱真,使用者不用承担风险就能牟利。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酸值、过氧化值等检测指标。根据实验, 8 公斤新鲜大豆油炸薯条,每次 250 克,连续炸 30 次,过氧化值会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上限。但是, “ 煎炸油澄清助剂 ” 配合 “ 煎炸油过滤机 ” 使用,则可以连续使用几天都不用换油,也能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连续使用次数过多的油显然已经属于地沟油,但由于做了技术处理,检测指标仍然符合国家标准。由于检测技术局限,虽然地沟油问题严重,但正式认定和查处的地沟油很少,南京没有正式查处过一起使用地沟油的事件,前几年查出两家餐馆疑似用泔水油,最后都无法认定地沟油。
3. 地沟油治理中各部门协作难度较高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我国行政部门的分工,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食品安全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分段实施监管。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由市容环卫部门实施监管。这六类部门或六大系统(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市容环卫)的四个层级(国务院直属的部、省、地级市、县或县级市)的众多部门对地沟油有监管、协调的职责。多部门、多层次 “ 齐抓共管 ” 格局具有网格化和全覆盖的好处,但实际上导致了权责不清,既有几个部门争抢监管权的情况,也留有推诿和扯皮的情况。
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说: “ 黑作坊熬制地沟油,属于生产环节,应由质监部门管;工商部门管的是流通领域,但是这些黑作坊不可能通过经销商来卖地沟油,都是直接送到餐馆。工商部门只能检查有无营业执照,是否无照经营。对地沟油本身的检查,主要还是其他部门。 ” 南京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熬制地沟油的都是无证的小作坊,通常比较分散和隐蔽,而且地点极为偏僻,监管难度很大。《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卫生局下属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与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能 “ 对调 ” ,卫生监督所成了协调职能,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主要职责。但因为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检查人员和执法队伍,只能由卫生局代管,感觉名不正、言不顺,上级部门也没有肯定的说法。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则是相反的说法: “ 地沟油的查处权在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管局没有执法权,只负责督查 ” 。另外,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餐厨垃圾归他们监管,但郑州市还没有配套文件,仅在金水区进行试点。
4. 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环节规范工作难度大
、地沟油问题已经存在多年,前几年有关部门已经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出台了法规和政策,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多家地方政府出台了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已经规定,废弃食用油和餐厨垃圾必须交给指定单位收集和处理,但是一些城市去向不明的地沟油比例约 30 %~ 70% 。去向不明的地沟油中约有一半以上回流到餐饮单位。这意味着,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的相关法规难以严格执行。
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环节要做到规范化确实比较困难。以南京市为例,有一万多家大小餐饮企业,每年还有不少新开的餐馆,这些餐馆位置分散,监管部门人力和经费有限,不可能全天候盯着每一家餐馆,只能是偶尔进行大规模治理整顿,平时则作一定的抽查。
多数城市也有指定的收集和处理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南京市有 8 家收集和处理废弃油脂的正规企业,西安市则只有 3 家。无论是 8 家,还是 3 家,要收集万余家餐馆的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显然是工作量太大,难以完成。但是,通常的情况是,正规的回收企业往往收不到足够的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
南京市燕太油品公司经理张卫华在栖霞区租地建厂,日处理加工废弃油脂能力达到 30 吨。但是,机器一直处于严重吃不饱状态,每天只能加工 3 吨废弃油。张卫华说: “ 餐馆不愿意将废油卖给我们,因
为黑作坊出价高。我们每月出 600 元,黑作坊就出 650 元。我们出 650 元,黑作坊很快就加到 750 元。 2004 年 12 月,经西安市环保局、工商局批准 3 家废油脂污染治理示范单位,同时将西安划分为三个回收区域,指定这 3 家企业分别处理划定区域内的饭店、宾馆等餐饮服务行业的废油脂。但是,这些正规企业因为收不到足够的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只有 1/3 时间能够正常生产。其中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朱金林说,公司成立时非常看好这一行业的前景,六年以来,效益虽然有所增长,但距收回投资成本还是很远。收不到地沟油一直是面临的最大困难,虽然每天有 20 多位员工在外面跑着收,但数量非常有限。
(二)原因
地沟油问题之所以复杂、治理难度大,是因为地沟油问题具有分布特征。
( 1 )地沟油的质地是 “ 分布 ” 的。地沟油既有质地较好的或 “ 高仿 ” 的,也有质地很差的。从化学成分来说,既有与正品食用油相同的成分,也有不符合《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成分。正因为地沟油的质地是 “ 分布 ” 的,所以现有检测项目和检测技术只能检测出劣质油,无法认定是否地沟油。 ( 2 )地沟油的来源和使用单位是 “ 分布 ” 的。地沟油的来源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家餐馆,这些餐馆既有诚信经营的品牌餐馆,也有唯利是图的不良餐馆。使用地沟油虽然不是全部餐馆,但也是分散的众多餐馆。
( 3 )地沟油的收集和处理是 “ 分布 ” 的。既有正规的回收企业,也有各类 “ 游击队 ” 和 “ 黑作坊 ” ,而且分散于位置偏僻之处。
( 4 )地沟油的监管是 “ 分布 ” 的。监管权限分布于 6 类不同的监管部门、 4 个行政层次,而且生产、流通、使用三个核心环节也是由不同的部门监管。
正是因为地沟油在上述几方面具有 “ 分布 ” 特征,地沟油的治理才如此复杂和艰难,而分布式认知对地沟油的 “ 分布 ” 特征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因此,在地沟油治理中导入分布式认知既是有效的,也是必要的。
四、生产、销售地沟油可能触犯的罪名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搀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①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也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②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实施以下几种行为:
a 、生产者在生产的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所谓非食品原料,是指从营养学的观点看,根本涌做食品原料使用的物质,例如,化肥、甲醇、石灰等。生产各种食品都离不开各种原料,包括动物性的、植物性的和化工合成的原料。这些原料应当有利于至少无害于人体健康。但是,有的生产者为了使其产品降低成本或者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获取非法利润,故意在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例如,在食品中加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色素,在酒水中搀入工业酒精,在食品中搀入工业染料、洗衣粉等等。为了增强色、香、味或者防腐而搀入无毒、无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犯罪。 b 、销售者在其销售他人生产的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c 、销售者明知是已被他人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仍加以销售。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即只要实施以上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一人实施以上两种行为的,仍按一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构成本罪的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必要条件,而是只要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就够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结果加以重犯的情形处罚。
根据《刑法》第 149 条之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如不能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 5 万元以上的,则应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如果构成其罪,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金额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应根据该条规定的 “ 重法优于轻法 ” 的处罚原则,择取处刑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③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④ 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一般是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搀入食品,或者明知是搀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销售。本罪中的 “ 明知 ” 既包括已经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① 本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鉴于本罪危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险性,《刑法》第 144 条规定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该条规定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即是否已经销售,以及销售金额多少,都不影响本罪之构成。但是,在实际处理案件时,也不能不注意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具体案件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程度的大小等等。对于搀入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数量很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宜以犯罪论处。
② 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a 、食品的特点不同。前者食品是搀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后者也可能使用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但并未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b 、行为不同。后者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前者则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c 、结果要件不同。后者法律规定以 “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 为要件,而前者无此要求。
(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处罚犯本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责任:
①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搀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搀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
② 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
③ 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 50% 以上 2 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有效遏制 “ 地沟油 ” 流入百姓餐桌的几点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2011年4 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努力实现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他强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继续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努力使食品安全水平、人民群众消费信心、我国食品质量信誉有明显改善与提升。由此可见中央对保障人民生活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 每年中国有 300 万吨地沟油从私人黑作坊流向市民餐桌 ……” 一份 “ 地沟油调查报告 ” 前段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这是继 “ 苏丹红 ” 、“ 吊白块 ” 、 “ 瘦肉精 ” 、 “ 劣质奶粉 ” 等危害老百姓食品安全又一例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严防 “ 地沟油 ” 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对采购和使用 “ 地沟油 ” 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若此举能落实到实处,将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但笔者认为,怎样遏制地沟油?地沟油事件之所以屡见不鲜,更多的还是凸显相关部门对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我国对地沟油的监管体系存在着主体多元化的状况。这一问题涉及到环保、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政府部门。但部门职权间存在交叉重复、执法不力等问题,容易造成具体监管工作缺位错位等越位,不可避免地出现推诿扯皮。近年来,美国、欧盟等国,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以保护国民健康为第一先决条件,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对 “ 苏丹红 ” 、“ 瘦肉精 ” 等违禁品、违禁药物管理很严,处罚也很重,但我国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司法部门在处理该类食品事故责任人时,法理条文不足,难以达到严惩的目的。以及监管和信息不对称,给不法厂商留下了博弈国家食品安全体系的空间。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依法确认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迫在眉睫,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在统一管理餐桌用油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和完善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以及市场准入标志制度等一系列法规。
2 、应理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相关部门和机构还应着手加紧出台和完善对地沟油的检测方法、散装食用油的标识办法、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等。
3 、借鉴前两年遏制 “ 苏丹红 ” 、 “ 瘦肉精 ” 、 “ 劣质奶粉 ” 的一些措施和方法。坚持统筹兼顾,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把当前集中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
4、 鉴于地沟油的危害性,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需要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惩处力度。该爆光的就应爆光,该追究刑事责任就该追究刑事责任。
5、要大力宣传和多渠道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让老百姓辨别地沟油的方法和食用地沟油的危害。同时应发动老百姓一旦发现生产地沟油的不法商贩、使用地沟油的经营者,应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