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金融结构下农村社会资金供给分析
内容提要:二元金融结构下农村资金供给方式有限, 而资金流失却极为严重, 加之农民生存成本的增加, 最终导致农村社会资金的匮乏, 国家对农村社会资金的竞争性使用加剧了农村的贫困, 使得农村民间金融的出现成为可能。
关键词:资金供给 资金流失 生存成本
中图分类号: f1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4-059-04
一、资金供给有限
中国农村二元的金融结构反映了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完善, 反映了在国家发展中, 对农村金融的抑制以及农村金融自身对农村内部的民间金融的抑制。中国的二元金融结构是双重的二元金融结构, 就整个国家来讲是二元的, 就农村社会的金融体系来说是二元的, 前一个是后一个形成的直接背景和原因, 后一个是前一个的必然结果, 并且维系前一个的现状与发展。 二元金融结构下的农村社会资金供给的渠道, 主要有来自国家和民间两种途径, 而来自国家的途径又可以包括来自银行和政府两种方式, 来自民间的主要是内源性融资。来自政府的包括政府以财政拨款形式的救灾、救济、优抚、制度性福利补贴、无偿援助、项目投资和通过税负减免, 这些当中农民真正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得到资金的占其中一部分, 另外的通过使农民的支出减少和间接获益来增加农民的受益。来自银行的主要是银行向农民发放的贷款。 通过表1-1可以看到, 在国家财政支出当中支农支出从1990年到2004年的4个统计年度内,2000年度增加比例有所降低外基本上呈现递增态势, 但就占该统计年度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来看,2000年是个底部的转折点, 说明国家支农支出总量虽然增加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没有相应的增加, 说明支农力度需要加强。和这个表格的数据相对应的表1-5显示,2000年也成为相应统计年度农民收入增加降低的一个转折点, 与此相对应农民的总支出也呈现下降, 表明一方面国家的支农财政支出对农民的收入和支出从平均的角度来说是有影响的, 而且这个影响是明显的, 而且农民平均的收入增加程度和支出增加程度保持相应的涨跌态势, 说明在国家支农力度在统计的财政年度基本比例下降, 实际上农民得到国家财政支农的资金和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较是减少了, 说明农民收入和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国家支农财政支出的依赖, 同时也反映出在财政支出支农减少时, 农民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贷款以弥补支农支出减少的款项。从国家投入的角度来讲, 有一部分款项并没有实际到达农民的手中, 比如用于农村的公共设施和福利事业, 或者中途被挪用到其他方面。这些基层的农民是没有监督权利和审计的权限的。另外平均的支出增加比例比收入增加比例显然要高, 说明农民的支出额度的增加快于收入额度的增加。这就形成农村社会资金缺乏的第一个原因。
二、资金流失极为严重
农村社会资金流失极为严重, 并由此导致农民存款积极贷款难, 表1-3、表1-4、表1-5显示2000年到2004年5年的存贷差的计算和再计算。可以看出, 作为农民主要贷款机构的农村信用社的存款额每年都在增长, 而存贷差也保持同步增长, 在2003年贷额度增长不大的情况下, 而存贷差有大幅度的增长, 如果将2000年到2004年农民在邮政储蓄的存款(表1-4) 和信用社的存款年末额度按照年度相加, 再减去信用社的年度贷款额度, 那么就可得到一个数值, 可以将其称为净存贷差, 因为邮政储蓄是不对农民贷款的, 如果不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计算在内的话, 只就这两个机构吸收农民的存款和发放给农民的贷款的差额, 占农民总收入最低在30%以上, 最高达到73%,而且从2000年到2003年的4年间所占的比例也是持续增长, 说明农村资金的流失程度在这4年间继续恶化, 虽然2004年的增长有所回落但也高达53.17%,
只是恶化的程度和2003年相比有所缓和, 但恶化的趋势并没有根本的改观, 农村社会资金的高流失, 加剧了农村社会资金紧张的困境。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农民把所有的收入存到这两个机构, 那么在这5个年度中, 他的个人存款至少有30%是在给国家无偿作贡献, 因为存款利率是低于贷款利率的, 如果是被用于非农业贷款那么贷款利率与存入之时的存款利率之差额会更大, 也就是说他的个人存款的30%在这5个年度的任何一年中取出的时候, 实际上已经产生了暗中的亏损, 这里通货膨胀等因素暂且不被考虑的情况下是如此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2000年以来农民存款每年至少有30%没有被农村的金融储蓄机构作为贷款发放给农民, 而是被挪用到其他的领域和地域。当农民的年支出增加比例大大高于年收入增加的比例, 即农民存在实际的资金需求的时候, 作为扎根农村的金融机构, 却将相当一部分资金从农村领域转移到其他的领域和地域, 最高时达到农民年总收入的70%,于是农村资金匮乏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而这个事实也反映了农村农民存款热情的积极高涨, 在这个高涨的背后是农村的医疗、教育、养老、维持家庭的潜在的开支黑洞, 所以存款成为攒钱的一种方式, 也成为农民生存的一种模式。存款数额巨大, 而贷款数额的比例却较小。通过前面对农村信用社的相关分析, 农民贷款的积极性是很难得到正面的鼓励的, 所以在有限的贷款机构和有限的贷款条件的许可下, 农民贷款的积极希望实际上被制度消磨了。而农村社会资金的流失可以用“损不足以补有余”来形象地概括, 作为存款人的农民对这些实际上并不了解, 因为这些资金的流失, 一方面是邮政储蓄不开办针对农民的贷款业务这项制度的保护, 另一方面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管理和营运存在的问题, 而实际的结果只能加剧农村社会资金匮乏的紧张状态, 也就是说农民在自己实际的资金贫困前提下, 把相当一部分年总收入奉献给国家, 所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资金的流失, 实际上也是农村金融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流失, 对农民来说他们以自己的不足和贫困换来的是其他领域的产出和其他人群的富裕。
三、农民生存成本增加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生活的成本相对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在加大农民实际支出的数额, 变相地增加农村农民对资金供给的需求。在表1-6中从2002年到2005年的4年间, 农业产品的生产价格指数在前3年持续增长, 到2005年虽然增长幅度和前几年相比较有所回落, 但增长趋势仍然继续。在表1-7中, 可以更为详细地看到, 从2000年到2005年的6年间的统计项目当中除了税费支出大幅度下降以外, 其他项目基本上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从这些数字可以分析出, 国家实行的减免农民负担的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但通过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减少的支出只仅仅是一小部分, 其中在平均每人总支出栏目下的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医疗保健项目和平均每人现金支出下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2005年和2000年相比几乎翻了一番, 而交通及通讯2005年是2000年2倍有余, 农民自己投入的人力资源方面的支出、生产性支出、维持生活的必须性支出, 都成为农村社会对资金供给需求量加大的内在因素。而农产品价格指数的持续增长也反映出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负面效应, 但农民却必须承担。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针对农民的医疗、养老、人力资源的投入等社会福利性、政策性补贴在数据中没有实际的反映, 说明国家针对农村社会的福利是欠缺的, 农民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给自己创造福利, 这些在实际上促使农民赚钱存钱, 然后准备不断地再花钱, 在农村社会资金不断外流, 金融工具短缺, 社会福利没有保障的前提下, 资金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现金交易比例居高不下。 在农村社会, 农民的人均支出如果以年作为统计单位, 通过表1-7、表1-8可以观察到现金支出在农村居民的平均每人每年总支出中的比例比较高, 在2000年到2004年的5个统计年度当中, 现金支出在平均每人每年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均在80%以上, 这说明农村社会金融工具单一甚至是适合农村农民的金融工具严重短缺, 金融机构的服务远远没有达到随时随地服务农民需要的程度, 于是现金支出或者现金交易成为完成交易的主要方式, 在
农村社会资金缺乏的背景下, 大量现金是如何取得、如何完成交易的, 这和前面的分析看似矛盾实际上并不矛盾, 资金不足应该直接导致现金交易减少, 但现金交易却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比例, 说明农村农民他们是一个能够理性地处理自己生存所必须的货币积累(存款) 和各种消费所必须的货币支出之间关系的理性群体, 他们不仅仅具备生存理性而且也具备在现时社会条件下的发展理性, 在表1-7中的各项支出中绝大多数持续增加除了物价、消费心理等因素外, 能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另外我国特有的社会制度造就了农村社会农民财富的所有形态, 土地包括承包地和宅基地从严格意义上讲是集体的就是国家的, 而且和户口紧紧捆绑在一起, 农民对宅基地的地面建筑有所有权但对地面以及地下的所有权是没有的, 所以就无法象城市中搞住房改革那样实现交换和货币化, 从而不可能获得相应的金融工具的支持, 这一部分很难看作是农民自己的财富, 即使在农村内部进行有限的交换, 其价格也很低。劳动力是自己的但是人力资源的培养成本是自己支出的, 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价格低廉, 增值的概率很低很低。生产资料中劳动工具有很大的地域雷同的特点, 部分的必须从外部购买, 这部分实现货币化从而增值的可能性有限。资本部分除了存取款和向国有国家控制的金融机构贷款以外, 必然有一个有效的农村社会内部的资金筹措渠道存在。因为在远离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短缺、以家庭为主体的资源货币化可能性有限的前提下, 支出项目繁多, 预防性的支出(医疗等) 和日常必需的支出(家庭生活、人情往来等) 必须以现金的形式来进行, 而财富的所有形态布局雷同导致交换的必要性差, 加剧了现金交易的突出作用, 这也能够说明农村社会资金供求的矛盾突出。
四、小 结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 农村社会资金供给有限, 农村社会资金外流严重, 加之农民社会生活生产成本的逐年递增, 导致农村社会资金供给长期不足的严峻局面, 而农村的金融机构针对农民的有限制的借贷又加剧了供需的矛盾, 而作为农村社会生活主体的农民必须在客观的现实条件下选择自己取得资金的渠道和方式, 二元社会结构以及双重的二元金融结构客观形成对农民参与借贷的制度歧视和排斥, 农村的金融机构反而成为吸收和流出农村有限金融资源的主要机构, 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没有选择制度和机构的权利, 也没有通过自己的方式改变农村金融资源紧张的能力, 但他们必须有所选择, 为自己的生产生活的稳定争取新的资金来源渠道, 农民自己的特殊的财富所有形态的限制, 促使他们退缩到农村社会内部, 在农村社会内部寻找新的可以便利利用的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源, 通过建立自己的社会网络来确立自己在社会资源取得当中的主动地位、在农村社会背景下的社会资源的开发和挖掘, 并通过这种活动来修筑自己取得资金的渠道和模式, 也就是说民间金融的各种类型在符合自己生存的条件下, 必然会应运而生。
农村社会资金的困窘一方面来自制度, 一方面来自农民自身生存发展的社会需求, 在农村社会农民经济不富裕、资金积累有限的前提下, 国家、地方政府和农民把农村社会作为一个金融资源的基地来看待的现实, 本质上形成了国家及其代理人和农民对农村社会有限的金融资源的竞争性使用, 国家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无偿的, 农民在这场竞争中是无疑的失败者和对失败结局的自我承担与弥补者, 从而构成了对农村社会金融资源的双重“过密化”经营, 国家的“过密化”行为促使农民自己将“过密化”进一步加剧, 国家的行为是国家和农村社会整体的资源分割, 农民的行为是将国家分割的剩余进行内部的第二次分割, 而且前者促进了后者, 前者流出的速度和数量催化后者分割的速度和数量, 如同恶性循环, 不断加速、扩展、蔓延。而在农村内部分割的主体也可以包括不同的利益群体:县乡政府官员、村官、家族、实力派、一般村民。也就是说在农村内部的分割也是有一定的层级和区别的, 这样分割的结果必然加速农村社会中金融资源的分配不公、金融资源使用权利的不平等和由此而来贫富分化, 随着农村中部分富裕村民流出农村进入城市定居城市, 他们部分地带走了农村中紧缺的金融资源, 原来的城乡分化、贫富分化在实际上加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