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自由化与次贷危机论金融监管
2008年第4期No.42008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Journal of Sichuan Economic Management Institute 总第66期Sum No.66金融与证券
从金融自由化与次贷危机论金融监管
庞如超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内容摘要:美国长期以来一直推崇金融自由化,并把华尔街作为全球的典范,次贷危机的发生使美国金融业被重创。本文通过对这次金融危机的分析,认为我们应该对金融自由化进行重新思考和审视,并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的监管力度。关键词:金融自由化次贷危机金融监管中图分类号:F830·99文献标识码:B
破产保护为开端,随后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其影响程度波及全球。美国破产的中小银行已有十多家,随着雷曼兄弟面临破产,美林公司即将作价440亿美元出售给美国银行,AIG 深陷财务危机,再加上此前轰然倒塌的贝尔斯登,美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已经出现松动。然而,次贷危机的影响远未结束。相反,由于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向金融市场蔓延、向实体经济辐射的趋势,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遭遇到了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大的危机。由于次贷危机的恶
化,美国政府不得不宣布接管“两房”,经过一波三折美国参众两院最终通过了8500亿美元的救市计划。这对于一贯以最市场化,特别是金融领域一直把华尔街作为金融自由化的全球典范的美国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所谓金融自由化,是指政府或有关监管当局对限制金融体系的现行法令、法规、条例及行政管制予以取消或放松,以形成一个宽松、自由、更符合市场运行机制的新的金融体制。金融自由化来源于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等各新自由主义学派,主要以麦金农和爱德华.S. 水肖为代表的金融深化理论为代表。该理论认为:不成熟的金融制度是经济发展的障碍,主张放松金融机构过度严格的管制,特别是解除金融机构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的地域选择等方面的限制,让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其有效的配置资金作用,恢复金融业的竞争,减少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过度干预。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掀起了“新自由
主义”潮流,推动金融自由化。1980年《银行法》废除了Q 条款,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新法案的实施结束了已经实行了66年、对金融业进行严格分业管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新法案最大特点是放宽对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可以跨行业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废除了银行不能直接经营保险、证券业务的禁令,扩大了银行的经营范围。新法案成为了推动金融自由化的重要举措,对美国的金融体系及国际金融体系有着重要的影响。金融经营模式的“分业管理”被打破,“混业经营”成为了一种趋势,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由于允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相互渗透,多元化的金融机构纷纷出现,直接或迂回地夺走了银行业很大一块阵地;再加上银行业本身业务向多功能、综合化方向发展,同业竞争激烈,存贷利差趋于缩小,使银行业不得不寻找新的收益来源,改变以存、贷业务为主的传统经营方式,把金融衍生工具视作新的利润增长点。2000年以来,美国国内的金融创新活动大大增加,特别是在2001年网络泡沫破灭和“9·11”事件后,在长时期的低利率环境下,美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发展到顶峰,美国国内的资产泡沫化现象愈演愈烈,金融规模远远超过实体经济所需。美国的巨型金融机构大肆使用创新技术,创造出大量的金融衍生商品,形成了一个远离实体经济的“虚拟的金融世界”。次贷证券的形成是以次级贷款的债权为抵押,整合、分割、编制成一系列的证券化商品,并通过层层分割、再打包、评级、衍生出更多的金融产品。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不同,它不是通过投资实业、通过创造财富来获取资本的收益,而是以高风险来博得高收益。以高盛、美林、雷曼兄弟等投资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借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不顾资信、抵押实际质量,盲目发展金融衍生品,脱离管制、循环融资,引发并导致整个市场担保失效,风险失控,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美国总统布什对次贷机有一个形象的比喻:“酒本是好东西,但华尔街喝醉了”。金融自由化能消除金融压抑,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但如何进行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怎么协调,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过1、过度金融自由化使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增大。度金融自由化,是指在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中,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速度过快、脱离了一国实质经济的发展;金融资产的增幅在短期内增长过度,金融机构急剧膨胀。一般用金融相关率来表示金融自由化的程度。,金融相关率,是指金融资产总量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来说,一个经济主体的金融相关率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社会财富以金融资产形态存在的比重日益加大。但并非越高越好,过高的金融相关率反映了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过快,金融资产中的泡沫成分过大,即存在着过度金融自由化的趋势。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日本的金融相关率为400%,韩国高达436%,而同期发达国家的金融相关率仅为250%左右。2005年美国金融相关率为381%,2006年达到401%。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金融市场的阻隔消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新世纪房贷公司申请一、金融自由化与次贷危机二、对金融自由化的思考[作者简介]庞如超:男,河北沧州人,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与证券投资。
2008年第4期庞如超:从金融自由化与次贷危机论金融监管··25除,银行和非银行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分业经营所建立起来的银行与金融市场之间的防火墙被拆除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和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相互交叉、风险相互传递。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或金融市场之间的任何一方出现问题,整个社会的融资功能就可能会完全丧失,使整个经济体系被被迫陷入危机。另外,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交叉,竞争激烈,特别是银行机构由于直接融资方式的广泛使用,使其信贷业务减少,而被迫寻求新的利率增长点。新型金融衍生工具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相使用的手段,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大量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在增加监管难度的同时,也增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金融自由2、金融自由化进程中应加强金融监管。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抛弃或放松金融监管,而是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这种监管。美国一度奉行所谓的完全不干预主义,倡导所谓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然而,以市场机制来约束道德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前提是假定市场是有效的,但现实中这种市场是不存在的。马克思指出,资本是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的价值,其本质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即追求最大利益。当金融的发展脱离了实体的经济基础,依靠金融泡沫的经济发展最终会因泡沫的破灭而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鲜明的写照。金融自由化的推进,使得金融创新层出不穷。8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已经不仅仅是出于规避风险的创新,而发展成了有意识的规避监管的创新。在金融机构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背景下,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属于表外业务,既不影响资产负债表状况,又能带来收入。大量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及其表外业务不断增加,使金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大打折扣,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而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的监管职能的调整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得金融创新得不到有效监管,失去了监管的时机和效率。面对金融的全球化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大量使用,作为美国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美联储(FRB)、财政部(OCC)、储蓄管理局(OTS)、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机构仍然按照传统的监管体制和模式各司其职,出现了大量的金融监管的“真空”地带,使一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得以存在和发展。3、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金融创新是2000年以来世界金融业快速增长发动机,正确利用其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的功能可以起到规避风险的效果;但如果投机过度,则金融衍生品又会带来巨大风险。近年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大量涌现。金融投资过度的依赖数学模型,其理论假设脱离市场的真实情况,当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模型的假设和市场的现实严重偏离,导致金融市场最核心的风险定价功能失效,引起金融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并通过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放大风险。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不再是某些金融机构规避风险的方法,而成为其利用金融资本追逐高额利润的投机手段。金融创新使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和隐蔽,增强了金融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破坏力。金融创新工具在为单个经济主体提供市场风险保护的同时,却将风险转移到了另一经济主体身上。对整个经济体系而言,风险只发生了转移,并没有被消除,风险仍然存在于经济体中。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资本的自由流动,也使得金融风险出现了全球性的转移。另外,金融全球化使得各种金融衍生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交易,买卖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链越来越长,使得最终的投资者已经看不到实质的标的资产。金融创新加剧了交易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信用风险。委托代理链太长之后,对中介服务机构的需要也会增加。比如需要专业证券评级、审计服务等,这些服务本身也是委托代理关系,自然会催生道德风险。如果没有适当的机制保证资产信息的透明、准确传递,单纯的金融产品创新和全球销售不仅不会减少风险,反而会扩散和累积更大的金融风险。此次金融危机,给我国的金融改革的警示是深刻的。我们既要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又要警惕各种风险的出现;既要敢于金融创新,又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确保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的运行。1、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改革。对待金融自由化,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它不仅可以改善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本配置效率,而且还可增加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其效率。但过度的金融自由化会使得金融资产与金融机构的增加与金融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速度存在时间差,将使一国的金融机构置于高风险的竞争环境中,会加剧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因此,我国应围绕实体经济的需要,更有效地满足其资金需求而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和金2、改变监管的理念和监管模式。融创新的发展,使得原来的监管机制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的需要。监管部门应更多强化功能监管,监管体系应从过去强调针对机构进行监管的模式向功能监管模式过渡,即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的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的监管,以减少监管的真空和盲区。此外,应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协调。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变得日益复杂,传统的金融市场之间、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使得传统的各司其职的监管模式不能发挥应用的监管作用。在金融全球化的3、金融市场的开放要更加谨慎。今天,金融资本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也使得金融危机传播的速度和发生概率大大增加。作为新兴市场国家,我国还处于转轨时期,国内的金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制度有待完善。在这种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开放速度和程度应该与我国的监管水平相适应,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匹配,需要有一个逐步开放的过程。笔者认为金融开放应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为基础,积极审慎地推进各项金融改革,加快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使整个金融市场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持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才能使我国经济获得持久稳定发展的动力。参考文献:[1]王风京:金融自由化及其相关理论综述,[J],当代财经,2007(6);[2]洪宁:金融自由化与金融监管,[J],经济科学,2000(5);[3]论过度的金融自由化对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助推作用,[J],经济评论,2001(1);[4]王延田:农村金融需求与大型商业银行产品供给,[J],农村金融研究, 2007(9);[5]范文仲:次贷危机有四大教训值得认真吸取,[EB/OL];http://www.stockinfo.com.cn/paper_new/html/2008-09/18/content_64491871.htm。三、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启示责任编辑:丁念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