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及内勤业务规范
(试行)
根据国家局“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和“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为切实加强我省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反腐倡廉工作服务,结合全省烟草行业工作实际,对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及内勤业务规范如下:
一、纪检监察工作程序
(一)纪检监察公文处理程序
1、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收文,按纪检监察内勤签收、登记——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拟办——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批办——有关人员承办的程序办理。
重要文件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决定呈报市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阅示。
2、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发文,按有关人员起草——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审核——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内勤人员登记、编号——起草公文人员校对、印制、装订分发的程序办理。
以市局(分公司)党组或厂党委、市局(分公司)或厂的名义发文按市局(分公司)和厂有关规定办理。
(二)信访举报处理程序
1、署“纪检组(纪委)、监察室”收的信函举报,按内勤人员拆封、登记——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批办——有关人员办理的程序办理。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市局(分公司)党组成员(厂领导)批转给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的信访举报,涉及市局(分公司)或厂管理的干部,以及其它重要的信函举报,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决定呈报市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或厂长、党委书记。由“一把手”批办后按信函举报的程序办理。
2、署“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或XX同志收”的信函举报,由收信人拆封,转纪检监察内勤人员登记,然后按信函举报的程序办理。
3、举报人当面举报,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指定人员接待,其笔录由接待人员登记后,按信函举报的程序办理。
4、举报人电话举报,接话人应将电话记录交内勤人员登记,然后按信函举报的程序办理。
5、暂存的信访举报,需要初步核实和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信访举报,由内勤人员承办;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由党组(党委)成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或受党组(党委)成员、纪检监察部门委托的人员(简称谈话人),按照需要谈话的内容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6、信访举报需要立案调查的,按中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于请示事项的答复程序
1、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书面请示,按纪检组、监察室的收文处理程序办理。其中重要事项的答复,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决定召开组(室)务会讨论。
2、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电话或口头请示,其中涉及一般性、业务性问题的,实行“首问责任制”;其中重要的问题,应将记录报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按纪检组、监察室收文处理程序办理。
二、纪检监察内勤业务建立健全的内容
为统一、规范内勤业务工作,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内勤业务建设主要是完善“一录”、“三档”、“六簿”等内容。
(一)“一录”即工作完成情况备忘录:主要记录领导交代的任务、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及汇报结果;上级布置的工作、具体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责任人、协办人、完成时限、上报日期、结果反馈等。以确保领导交办的任务、上级安排的工作及时、圆满完成,做到不误时、不误事。
(二)“三档”即“纪检监察业务档案”、“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档案”
1、纪检监察业务档案:主要应建立以下专卷:(1)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会议资料卷;(2)党风党纪宣传教育资料卷;(3)年度工作计划卷;(4)违纪处分及解除处分决定卷;(5)工作总结卷;(6)上报材料卷;(7)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等基础材料卷;(8)来信来访卷;(9)案件卷宗卷;(10)效能监察卷;(11)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考核卷;(12)专题民主生活会卷;(13)专项执纪卷;(14)各类报表汇总卷;(15)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建立的其他卷。以确保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业务材料规范与完整,体现其历史真实面貌,做到查找资料时便捷准确。
2、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是留存领导班子成员、基层领导干部以及所属机关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个人收入情况登记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上交礼品登记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自查和民主测评材料,党风廉政建设理论调研心得体会材料,廉政谈话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受奖惩情况,群众举报及核实情况等。以确保及时、全面地收集归档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材料,为党组(党委)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廉政依据。
3、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档案:主要是留存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活动中,根据公文办理程序办理完毕需整理立卷归档的公文。包括:(1)上级来文卷;(2)分公司(烟厂)自行文卷;(3)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行文卷;(4)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编发简报卷等。由办公室统一收发文或建立局域网实施无纸化办公的单位,按市局(分公司)或厂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归档公文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六簿”即“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电话记录簿”、“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登记簿”
1、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登记来信来访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来信来访日期、对信访件的编号、来信内容摘要(被反映人姓名、单位、职务、级别、反映的主要问题等)、拟办意见、领导批办意见、承办结果等情况。如果是转来信件应注明何处转来。以确保收信、阅信、登记、办理、复信、统计等环节的落实,促使信访问题得到正确解决。
2、电话记录簿:登记来话单位,发话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来电时间,接话人,来电内容,领导批示,处理结果等情况。以确保电话记录准确,传递及时,处理迅速、恰当。
3、收文登记簿:对收文的日期,何处来文,原号、编号,密级、份数,文件名称、内容,分发单位等情况进行登记。以确保日常工作中的文件及时签收,正确登记,使收文办理的第一道程序快速、规范。
4、发文登记簿:登记发文的日期,文件的编号、名称,文件的校对人、批准人及印发的份数等情况。以确保发文质量高且程序规范。
5、会议记录簿:记录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的主要内容和会议确定的结果、会议记录人等情况。以确保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等原始记载清楚、准确。
6、工作检查落实情况登记簿: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划部署、责任分工、督办检查等情况进行登记。以掌握所安排部署的任务进展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督促,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纪检监察内勤业务资料管理总的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
(二)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门别类,科学组卷。
(三)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卷内文件目录应按排列顺序逐件填写,要拆除金属物,装订结实,整齐美观,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文件资料和信件要专人管理,做到收发有登记,传递、借阅有手续,定期清理,按时归档、清退或销毁。
(五)要加强保密工作,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其他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检举、控告和案卷材料,必须经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六)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脑,各单位内勤人员要熟悉电脑操作,逐步实现纪检监察内勤资料管理自动化。